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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成立調查組調查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評報告抄襲問題
南方加客戶端4月1日消息,近日,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被指涉嫌抄襲。目前,省生態環境廳已成立省市聯合調查組,對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問題進行調查。
“將堅決打擊環評文件弄虛作假等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負責人表示,對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涉嫌造假問題,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負責人表示,已與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成立省市聯合調查組,調查環評技術單位涉嫌造假等問題,將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負責人表示,質量是環評文件的生命線,需要項目建設單位、環評技術單位等各負其責,聯合把關。
建設單位要承擔主體責任,擇優選擇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全過程參與,提供全面、真實的項目情況,對報告書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技術單位要規范工作的各個環節,以嚴謹的工作態度編制報告書,客觀實際的反映項目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提出有針對性的、可行有效的措施建議。生態環境部門也將加強監督管理,加強規范性檢查和質量檢查。
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負責人表示,將加大環評文件復核頻次,每季度和年度分別開展環評文件復核。環評文件抽查實施雙隨機抽取原則,針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加大抽查比例。復核重點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是否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評結論不正確或不合理等嚴重質量問題。一旦發現環評文件存在質量問題的,視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采取通報批評或處罰、失信記分雙重懲戒。
目前,2020年第一季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復核已于3月初展開,抽取全省20個地市5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文件進行復核。復核情況將于近日向社會公布。
同時,還將實施環評信用管理制度,把環評編制單位、編制人員作為信用管理對象,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的獎懲機制,營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難行的良性市場秩序。
據介紹,近兩年來,省生態環境廳共對35家技術單位的近百份環評文件進行了質量復核,對存在突出問題的9家環評單位予以通報,對存在較突出問題的40家環評單位進行約談,兩家環評單位受到限期整改6個月的行政處罰。
(原題為:《廣東成立調查組調查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評報告抄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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