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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登封武校習武死亡案進展:教練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移送起訴
11月1日,河南登封“7歲男童武校習武死亡”一事有了新進展。據程某博家屬提供的登封市人民檢察院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日前,登封市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桑某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一案的案件材料移送檢方審查起訴。

男童程某博教練桑某明此前在網上招生時的宣傳視頻。 央視“熱線12” 圖
據此前報道,2019年10月15日,7歲男童程某博在登封一武校受傷后腦死亡。家屬懷疑,孩子死亡是遭教練桑某明擊打頭部所致。當地警方曾稱,在調查中,并無實際證據能夠證明桑某明有這一犯罪事實,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男童程某博。
桑某明曾承認確實“管教”過孩子,但他只打了程某博的手和屁股。桑某明還說,程某博是“做平蹬運動時,摔倒在20厘米厚的海綿墊上,后腦勺著地”。

2019年10月10日,登封市公安局曾對桑某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以故意傷害行政拘留14日、罰款500元,稱桑某明“帶學生練武時,因程某博不想練武,被桑某明叫到隔壁更衣室,用戒尺打程某博手部”。
對該行政處罰決定,程某博家屬表示不服。他們懷疑,孩子遭桑某明擊打頭部后受傷死亡,“光行拘怎么可以?”
2020年5月28日,登封市公安局向程某博家屬出具了第二次《鑒定意見通知書》,認為程某博根本死亡原因符合頭部遭受遁性外力作用致急性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后,由于顱內血腫壓迫、彌散性腦水腫、顱壓升高等因素,引發腦疝并繼發外傷性腦干梗塞(腦干生命中樞壓迫和破壞)、化膿性腦膜炎等,致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新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該《鑒定意見書》中還稱,致傷物推斷為質地較硬的鈍性物體,而非桑某明所稱的“海綿墊”。隨后,登封市公安局將程某博死亡一事作為刑事案件受案并立案偵查,并對涉事教練桑某明采取強制措施。
2020年6月11日,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登封市公安局此前對桑某明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11月1日,程某博父親程家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從一開始不立案,到后來的立案、抓捕桑某明,實屬不易,但他仍然認為,從程某博的傷情來看,他是被桑某明毆打致死,“警方的起訴意見認為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傷害,有待商榷。”
程某博家屬代理人、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范辰對紅星新聞記者說,針對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將桑某明移送審查起訴,目前律師尚未閱卷,具體情況需通過閱卷進一步了解,“如果警方的認定不恰當,我們會和檢察院進一步溝通。不管怎么樣,這個案件經過這么久,也取得了重大的進展,希望本案下一步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方面都是正確的。”
(原題為《7歲男童登封武校習武死亡 涉事教練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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