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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鋼:數字金融監管要堅持風險和技術“雙導向”
數字金融是全球金融業轉型升級的方向,然而針對其監管,傳統的監管框架適用性、有效性已逐步下降,因而如何構建前瞻性、平衡型的金融監管框架成為當前一大課題。

原中國證監會主席、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資深研究員肖鋼發言
10月25日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原中國證監會主席、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資深研究員肖鋼以《數字金融的創新與規制 ——如何構建前瞻性、平衡型的國際監管框架》為題展開演講。
數字金融也即金融科技,是通過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改造或創新金融產品、經營模式、業務流程等,以推動金融發展提質增效。
肖鋼表示,當前數字金融創新發展給監管帶來六大新挑戰: 一是部分新業態、新模式在功能和法律界定上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難以劃撥到已有業務類型、納入現有監管框架。
二是金融機構全面數字化轉型,數字技術成為支撐經濟金融發展新的技術底盤,以風險為導向的傳統監管指標適配性下降。
三是金融與科技之間的邊界越來越模糊,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之間的合作更加廣泛深入,需要更加公平開放的監管理念和更加有效的跨機構監管協同。
四是數字支付帶動新型全球支付網絡加速發展,數字貨幣催化全球支付基礎設施的競爭性重構,數字金融監管亟需更加廣泛的國際協同與合作。
五是數據開放共享與跨境數據流動成為新常態,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跨境治理等成為金融監管需關注的重點問題。
六,行業創新日新月異,傳統監管工具的局限性更加凸顯,亟需加快數字化監管能力建設,發展新型監管工具
目前,我國數字金融監管已經有一些實踐,比如落實了《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探索運用了大數據、云計算等主要技術。
但關于如何進一步加強數字金融監管,肖鋼認為要從四點思路出發: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完善金融業務監管體系、培養壯大金融創新人才隊伍、大力運用監管科技。
此外,要建立一套適配、有效的創新型數字金融監管框架,需要在原有監管框架基礎上,形成“雙導向、三支柱、多元共治”的新體系。
所謂雙導向就是要堅持風險導向和技術導向并重,更加重視對技術的監管。
三支柱,即審慎監管、業態監管、技術監管。
“傳統監管注重‘大而不能倒’的風險,而新型數字金融監管不僅要關注大機構,還要關注小而分散的長尾風險。”肖鋼說。
具體而言,他認為數字金融監管要從幾大重點主題入手。如數字支付監管、金融數據治理、數字貨幣監管、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監管等。
數字支付上,當前其主要面臨全球非現金支付滲透率挑戰、 全球支付費率挑戰、跨境支付費率和效率挑戰。
而金融數據治理則面臨數據質量參差不齊、數據權屬界定不明、數據流通規則不清、金融數據監管尚未統一的問題與挑戰。
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上,肖鋼則認為,雖然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出現有利于優化金融服務流程、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降低金融服務風險、促進普惠金融發展,拓寬金融業務適應性、推動產業互聯網落地等優點。
但不利的一面也不可忽視,比如混業經營可能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金融消費者與投資者的保護仍不充分,維權難度大;可能形成行業事實壟斷,給監管部門反壟斷帶來了不少挑戰;可能存在技術安全風險;去中心化增大監管難度。
除上述外,肖鋼也建議大力發展監管科技,以更好的應對金融風險新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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