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信用懲戒制度來了,但需警惕“擴大化”和“一刀切”
近年來,我國實行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制度,對促使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起到重要作用。但法律執行中出現一些現象,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和質疑。
第一,“老賴”比例畸高。數據顯示,2019年末全國法院累計公布失信被執行人約1500萬人,約占我國就業人員77471萬人的2%,即平均每50個就業人員就有1人曾經是“老賴”。如果按照市場主體計算,這一占比還高,約占全國企業法人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17%,平均每6個市場主體有1人曾榜上有名。
第二,一大批著名企業家、各地“首富”上榜。初步統計,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被“限高”的企業名單中,至少22名曾榮登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如鏈家房地產經紀董事長左暉、泰山鋼鐵集團董事長王永勝等。
第三,有些懲戒措施過于嚴厲,還有的地方擴大信用懲戒范圍。例如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得乘坐飛機和高鐵等。又如據《人民日報》報道,有新聞披露一些地方發生“父母失信導致子女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時政審失敗”。個別地方規定老賴不能開車,甚至擬探索將“無償獻血”和養狗等納入社會征信系統。
上述現象超出人們的正常認知,自然受到社會各界的質疑。
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國瓷材料副總經理司留啟建議修改和制定有關法律條款,對“失信被執行人”劃分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懲戒措施;防止把確認失信被執行人濫用為執行手段的做法,嚴禁列入執行案件就把被執行人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做法;嚴格將創業失敗“無力償還者”與“老賴”區分開,嚴格將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分開。
此前,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在第三屆中國企業改革發展論壇上呼吁,真正“賴”的是少數,對破產企業家不要用“老賴”這個詞,要從人格上尊重他們。還有媒體呼吁,不能搞“信用是個筐,什么都往里裝”。
筆者認為,在信用懲戒出現一些引人注目現象的背后,實質上是目前信用懲戒存在缺乏精準性、“擴大化”和“一刀切”問題。
首先,沒有區別對待,搞了“一刀切”。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區分有償還能力賴賬和存在不可抗力無力償還原因。在目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有很多情況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像銀行抽貸或宏觀調控等,債務人本身誠信并沒有問題。
以銀行抽貸為例,我國銀行業有個弊端,即流動資金貸款絕大多數是一年期限。例如某大型民營企業2018年末一年期貸款40筆21億元,平均每月到期貸款近4筆。這種畸形的短期化結構,給銀行抽貸提供了便捷和空間,銀行遇到風吹草動就可能借貸款到期理由抽貸。如果銀行連續收回幾筆到期貸款,就可能抽光企業賬戶存款,使企業失去支付能力,出現債務“違約”、“失信”是難免的。
2017年起,山東西王集團被銀行抽貸款近150億元,相當于抽走了一半的流動資金。像這種因抽貸原因造成的“失信”,除盲目負債擴張等企業自身原因外,銀行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產品缺失、期限錯配和歷史遺留的互保體制是重要原因,銀行也是有責任的,企業“違約”存在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叫“失信”。如果貸款期限合理,像一些發達國家貸款那樣,期限可以5-10年,貸款企業“失信”會大幅度減少。
此外,如此多著名企業家列入“老賴”名單,邏輯上講不通。毫無疑問,確有少數著名企業家存在失信甚至違法問題。但應當看到,多數著名企業家是講誠信的。如果長期不講信用,很難想象他們能從白手起家奮斗到擁有幾十億、百億甚至千億的資產,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行列。他們是各級工商部門的“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甚至被省市政府授予誠信企業,曾經被眾多銀行追眾星拱月般的送貸上門。仍以山東西王集團集為例,曾經超過20家銀行對其貸款。銀行對企業貸款首先要對老板人品進行審核考察。如果超過20家銀行都審核過關,顯然銀行對西王集團負責人誠信人品是認可的。既然如此,“老賴”這頂帽子和20多家銀行的認可是矛盾的。
又如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餐飲酒店、交通運輸、旅游觀光、外貿出口等行業收入銳減,現金流短缺,導致這些企業還貸、支付貨款和房租等履行債務出現困難,但這無疑屬于不可抗力原因。
其次,不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企業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就是限制坐高鐵和飛機經濟艙。限高旨在限制債務人高消費,但是高鐵二等座和飛機經濟艙目前已是常規交通工具,顯然不屬于高消費范疇。事實上很多地方高鐵和動車的票價相差無幾。至于乘飛機問題,有些航空公司和線路經濟艙機票價格折扣后已經低于高鐵二等座,也和某些火車硬臥價格差距不大。顯然,目前限制乘坐高鐵和飛機經濟艙已不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至于個別地方出臺的“限駕令”,則更是不接地氣。
信用懲戒矯枉過正、搞一刀切,危害極大,對債權人和講誠信的債務人都是雙輸的,也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對有意償還但暫時沒有償還能力的人來講,不讓乘坐高鐵和飛機,無法正常出行,只能嚴重影響其正常經營而大大增加還債難度;特別是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向金融機構和政府相關部門通報,相關單位在融資信貸、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采購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全方位”的信用懲戒,被執行企業基本上就停擺成為“僵尸”,很難擺脫困境,重新崛起,甚至永無翻身之日。
對債權人而言,那些講誠信的債務人正常出行被限制,找訂單、清收貨款等受影響,只能加大收回債權的困難;尤其是債務人因“飽和式”的懲戒而停止正常運轉,更可能使得收回債權無望,最終損害債權人利益。
對社會而言,全國超過千萬人被限制乘坐高鐵和飛機,導致高鐵和航空部門效益下降,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至少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2682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596萬人次。
不僅如此,一個巨大群體成為“老賴”,人格被損害,被不加區別地限高;千千萬萬企業因信用懲戒不精準停工停產,勢必導致大量職工下崗失業,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糾正信用懲戒矯枉過正問題刻不容緩。建議:
一是修改和完善《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盡快取消乘坐高鐵二等座和飛機經濟艙的限制。
二是細化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相關規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才可以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進行信用懲戒,對因不可抗力失去償還能力的情形,是不符合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規定的。建議細化規定,對沒有償還能力的情形進行明確和分類。在此之前,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暫停向金融機構和政府相關部門提供。
三是嚴禁列入執行案件就把被執行人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
四是嚴格界定信用懲戒范圍,不得將信用懲戒擴大到非經濟領域。
(作者齊業昇為普惠金融促進會專家委員會成員,資深金融業人士)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