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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元兇出獄背后:6807份請愿書叩問韓國性犯罪

韓國MBC電視臺公開的趙斗淳長相。資料圖
“你知道趙斗淳事件嗎?2008年12月,一個8歲女童被趙斗淳性侵,受害者部分器官受損,須終生依賴人造器官。趙斗淳在監獄即將獲釋,不能接受他僅被判12年刑期。可能還會有第二個孩子受害,請阻止趙斗淳被釋放。”
這是8月27日發布于韓國青瓦臺國民請愿網站的一份請愿書,2周內超過1.7萬人加入請愿,人數還在不斷上升。
韓國電影《素媛》中罪犯的原型趙斗淳將于今年12月13日刑滿出獄,近日呼吁禁止釋放這名暴力性侵犯的呼聲再度高漲。韓國法務部9月9日發布公告稱,趙斗淳正在接受150個小時的“性暴力犯罪心理”矯正治療,出獄后將佩戴可定位的電子腳鏈,為期7年。
據《朝鮮日報》10日報道,趙斗淳今年7月在接受心理咨詢時說:“我很清楚社會上對我的罪行做出了怎樣的評價。甘愿接受批評。”他對受害者表示道歉,并計劃出獄后返回老家京畿道安山市。隨著趙斗淳釋放期臨近,此案引發的憤怒和不安情緒再次在韓國社會蔓延。
三年多,6807份請愿書
12年前冬天的一個早晨,當時8歲的小學生娜英(化名)在上學路上經過教堂,她被趙斗淳拖入教堂洗手間,遭到毆打和性侵,導致娜英80%生殖系統及肛門永久破損、內臟嚴重破裂,需要使用人造肛門和尿袋。由于趙斗淳對法官堅稱,自己在醉酒狀態、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犯罪,加上當時韓國最高刑期的限制,最終他僅被判12年有期徒刑。
趙斗淳前科累累,在對娜英下手前,他的檔案中已有17次犯罪記錄,早在1983年就因強奸致傷的罪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1995年又因傷害致死罪名被判2年監禁。從2008年開始便在獄中接受心理治療的趙斗淳并沒有太大的改觀,還曾寫過300多頁的申請書交給警方和法院,辯稱自己無罪。韓國法務部2018年對他進行心理鑒定,結果顯示“性偏離性很高”,這一指標與再次犯罪有直接關聯,綜合判定他仍然屬于“再犯危險群體”。而且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測試中,他的分數比5年殺死10人的連環殺手姜浩順還高。
受害者娜英一家和趙斗淳妻子都曾搬家,但兩家居住地仍然相距不遠。去年,娜英的父親在韓國MBC電視臺時事節目《PD手冊》中表示,女兒過著平凡的大學生活,害怕趙斗淳出獄之后會認出她,言語間流露擔心。這些年來,韓國民間針對趙斗淳的爭議也一直沒有斷。
“現在大家都戴口罩,他戴上口罩的話就可以正常生活,我們也看不出來。而且他釋放后回到家鄉,當年受害的女孩該多害怕啊。”在韓國大邱生活的家庭主婦樸女士10日對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說,最近身邊很多媽媽都在討論趙斗淳事件,認為對這名罪犯的寬容可能會縱容更多性犯罪。
澎湃新聞記者在青瓦臺官網的“國民請愿”系統中以“趙斗淳”為關鍵詞搜索發現,自2017年8月該請愿系統設立以來至今年9月11日,共有與這名性侵犯相關的6807份請愿書,其中大部分請愿內容為反對釋放趙斗淳出獄,還有呼吁對其進行化學閹割、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等訴求,也有民眾對強奸傷害犯罪的立法提出要求,希望加強處罰力度。
據韓聯社9日報道,自今年7月開始,司法部安排了臨床心理學家和司法官員對趙斗淳進行談話疏導。在趙斗淳釋放后,將有專員一對一每天對他進行深入觀察,一周至少4次面對面確認其生活動態。他佩戴電子腳鏈的7年期間,定位功能將與當地的監控系統相連,防止再次犯罪。而且,他還將被禁止飲酒過量、禁止使用兒童保護設施、限制外出活動。因趙斗淳已表示出獄后將返回京畿道安山市,安山市正在趙斗淳家附近的路口等地追加安裝211臺防范犯罪的攝像頭。
法不溯及過往,兇犯逃過化學閹割
韓國廣播公司(KBS)今年8月播出的一檔節目中,韓國犯罪心理學家李秀京透露,受害者娜英曾在接受心理治療時寫道:“請讓他(趙斗淳)在監獄里住60年”。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60年就是一輩子了。”李秀京說。當時法院一審判處趙斗淳15年有期徒刑,已是當時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隨后趙斗淳以作案時精神不穩定、意識能力微弱為由上訴,減刑至12年。
早在2017年底,超過60萬韓國民眾在青瓦臺請愿網站上要求重審趙斗淳案,加重刑罰。當時青瓦臺回應:“不可能重審或是增加處罰”,對于已確認判決的案件,不能再次提起訴訟。
“(如果重審)趙斗淳可能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李秀京在節目中說,案件引發公憤,迫使韓國國會重新修訂法律,在2010年將有期徒刑的上限從15年延長至30年(無論什么罪名),廢除針對未滿13歲兒童性犯罪的公訴時效,延長罪犯出獄后佩戴電子腳鏈的時間,最長可達30年。
在此之后,韓國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法律進一步加強,成為亞洲第一個引入化學閹割的國家。2011年7月,《性暴力犯罪者的性沖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問世,規定對未滿16歲兒童進行性犯罪的19歲以上性欲倒錯癥患者、有再犯危險性的性暴行犯罪者、兩次以上對兒童性犯罪者等,可以實施化學閹割。
由于法不溯及過往原則,新的法律手段無法使用在趙斗淳身上。而且韓國民眾要求公開趙斗淳最新肖像照的訴求目前也無法實現,因為規定重刑犯照片可以公開的《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是在2010年才更新,在此之前法院已對趙斗淳案進行判決。他的照片和個人信息將會發布在“性侵者通告”網站上,但禁止網民在線共享。
唯一可適用于趙斗淳的是去年4月出臺的“趙斗淳法”,要求那些曾對未成年人實施性犯罪并有再犯危險的犯人,出獄后佩戴電子腳鏈的同時接受專員24小時一對一監管。不過,韓國審計檢查委員會去年5月發布的報告顯示,從2014年至2018年,佩戴電子腳鏈的人當中仍有292人再次犯罪。韓媒指出,監管人員不足使這一設備形同虛設。
韓國共同民主黨議員金榮浩今年8月提出,應該緊急制定針對性犯罪者的永久社會隔離措施,對性犯罪者嚴厲懲處。據韓聯社8月26日報道,金榮浩提議修訂《關于對未滿13歲未成年人的性暴力犯罪判處終身監禁的特別法》,規定兒童性犯罪者在出獄后再次犯下強奸等罪行時,根據法院的判決,在死亡之前不得假釋,并處以終身監禁。
韓國女性律師協會的徐惠珍近日在接受韓媒采訪時表示,對趙斗淳等性犯罪者的判決往往達不到國民的期待,司法部門應該向國民說明量刑的依據,慎重判決是第一要務。
法律失于寬、私力流于濫,性犯罪猖獗怎么破?
從《熔爐》到《素媛》,韓國電影將兒童性犯罪的黑暗面撕開一角,現實生活中的案發率令人震驚。新華社2012年援引韓媒消息稱,從2006年往后的6年間,韓國性侵13歲以下兒童的案件頻發,每天平均2起以上。《韓國先驅報》2017年公布韓國警察廳的數據,從2012年至2017年的5年間,至少發生了5104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虐待案件,平均每天3起,其中94%以上的受害者為13歲以下兒童。
韓國三任總統李明博、樸槿惠和文在寅都承諾對性犯罪重拳出擊,尤其嚴懲兒童性犯罪。但相關案件不斷沖擊韓國社會,尤其是今年曝光的“N號房”事件。以趙主彬為首的多名犯罪者,通過服裝模特兼職等為誘餌吸引年輕女性,哄騙她們上傳裸體照或不雅視頻,然后以此為由進行威脅,拍攝性剝削視頻,并在網上聊天室內有償分享。此案中的被害女性多達74人,其中16人為未成年人,年齡最小的受害者為年僅11歲的小學生。
除N號房事件外,另一起兒童性剝削網絡犯罪案也引發韓國社會輿論嘩然。美國司法部去年向韓國提出引渡世界最大兒童性剝削視頻網站“Welcome to video”運營者孫某。韓國法院今年7月6日決定不同意引渡,孫某在韓國只被判處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大批韓國民眾指責韓國判罰過輕,在青瓦臺網站留言“要求引渡罪犯至美國接受更嚴厲的刑罰”。
美國《外交政策》8月評論,引渡兒童性剝削罪犯孫某的失敗,凸顯了韓國法律制度對此類犯罪分子的縱容。從歷史來看,韓國法院偏向于認為與性侵和家庭暴力有關的問題是“私事”,應由當事方自行解決。而且,韓國法官中僅30%為女性,警務人員中女性占比4%,這對處理性犯罪案件也有著顯著的影響。
近年來,韓國女性掀起的平權運動如火如荼,性犯罪相關法律也在不斷修訂,但性丑聞依然層出不窮,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女性受害者還在增加。吉林大學東北亞研究院副教授王簫軻對澎湃新聞表示,韓國性犯罪屢禁不止的問題與文化和法制都有關系,從文化上來說,韓國還是男權社會,社會仍保留了傳統的儒家倫理思維,盡管現在韓國女權似乎被捧得很高,但多為假象,尚未實現女性與男性的地位平等。從法律角度來說,法律設計上有著男權傾向,而且性犯罪的受害者往往處于弱勢,施暴者會利用手中的資源來逃避懲罰,甚至有時候會反咬一口,修法的過程是循序漸進的,無法一蹴而就。
韓國民眾因不滿司法部門對性犯罪的處罰,自發建立了一個“數字監獄”網站,公開性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個人信息。據《韓國日報》9日報道,“數字監獄”成為一個對性犯罪者、虐童者、謀殺犯“私下處決”的場所,甚至一些被公眾認為處理案件不公的法官信息也被公開。在一陣叫好聲中,網站傷及無辜的潛在風險滋生。上周,首爾一名20歲的大學生因個人信息被公開在“數字監獄”網站而自殺,該男子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韓國一名大學教授也因錯誤指控而被放入“數字監獄”。該網站引發的爭議不斷擴大,9月9日被關停,警方正在尋找運營者。“數字監獄”風波也讓人們意識到,非法懲罰手段可能并不能伸張正義,反而為誣告提供了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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