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浙江11歲女童在同學家被殺,嫌疑人出庭受審否認曾企圖強奸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字號
11歲女童在同學家里被同學母親的同居男友殺害,浙江嘉興市中院9月10日公開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 圖
2019年8月30日,嘉興海寧市警方接到家屬報警,稱11歲的女兒王某玲失蹤。9月1日,警方在海寧海昌街道某出租房內找到失蹤女孩的尸體,并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于某良。
檢察機關訴稱,被害人王某玲系被告人于某良同居女友的女兒陳某麗的同學。2019年8月30日中午,被害人王某玲來到于某良位于海昌街道的家里找陳某麗玩,于某良告知王某玲,陳某麗已回老家,請王某玲進屋吃西瓜。王某玲進屋后,于某良試圖強奸遭拒,因害怕被害人告訴父母,事情敗露,采用床單蒙頭、水桶淹溺等手段,致王某玲死亡。此后,于某良將尸體裝入雙肩包中,藏在衣柜內。


據查,被告人于某良2001年11月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河南西平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因犯危險駕駛罪,于2019年1月被江蘇省溧陽市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15天。此前,辦案機關給于某良做了精神病鑒定,鑒定報告顯示于某良無精神疾病。

法庭上,于某良對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翻供稱沒有強奸王某玲的企圖,殺人是被王某玲的言語激怒。而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訊問中,于某良承認企圖強奸,因害怕敗露而殺人滅口。
責任編輯:張軍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