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椰樹集團招聘要求抵押房產”引爭議,海南省就業局介入
近日,海南椰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椰樹集團”)發文為“椰樹培養職業經理學校”公開招生,其中招生條件要求應聘者承諾終身在“椰樹”服務,承諾以房產作抵押,離開“椰樹”以房產償還。

海南椰樹集團有限公司一則招聘啟事。圖片來源:微信公號 “海南直聘”
該招聘引發輿論熱議。有網友表示,“這操作違法了。”也有網友質疑,“人社局不管管?”
8月20日,有律師向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表示,椰樹集團的做法涉嫌違反勞動合同法。
同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屬機構海南人力資源開發局(省就業局)回應澎湃新聞稱,已聯系椰樹集團,后續情況也將上報主管部門。
海南省就業局:已與椰樹聯系,將上報情況
據微信公眾號“海南直聘”8月19日發布的招聘啟事介紹,中國飲料十強企業椰樹集團有限公司急需人才,“椰樹培養職業經理學校”公開招生。
該招聘啟事稱,總經理有百萬年薪、有別墅獎、有分紅股獎、有海景房獎。但招收條件中也提到應征者需遵守兩點承諾才能錄取:一要承諾做到“兩不”——即:忠誠不謀私,顧事業不顧家;二要承諾終身在“椰樹”服務。要寫承諾書,承諾以房產作抵押,離開“椰樹”以房產償還,并要求以房產作抵押,是防止將“椰樹”作為跳板、作為“鍍金”、學到經驗后跳槽。招生名額為40名。
目前,該招聘啟事已被刪除。
20日下午,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已注意到前述情況,省就業局(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將會發布官方回復。
澎湃新聞發現,發布椰樹集團該招聘廣告的微信公眾號“海南直聘”,該賬號主體為海南省人力資源市場。
針對前述情況,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綜合處一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他們已關注到網上的相關信息,也已經跟企業反饋了該情況。“他們公司現在正在處理。”
該局業務科室一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隸屬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直聘”以前是海南人力資源開發局下屬機構,但現在已經獨立,是由國資委底下的企業管理。“現在它的主體已經和局里沒有直接關系。”
該工作人員表示,但該局有監督職能,注意到前述事件后,已經主動聯系椰樹集團,后續將情況上報給主管部門。“如若有其他不妥之處,或還需要執法部門介入。”
椰樹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他們暫未獲悉該輿情,可以咨詢人事部。澎湃新聞多次致電人事部門,截至發稿前,電話未接通。
律師:或涉嫌違反勞動合同法
20日下午,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邢鑫向澎湃新聞表示,可以明確的是,椰樹集團的招聘條件不合法。
他認為,職業經理與用人單位之間屬于勞動關系,適用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9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顯然,椰樹集團要求勞動者以其房產作抵押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椰樹集團存在上述違法行為,將會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并應承擔勞動者的損失。
邢鑫說,其次,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椰樹集團要求勞動者終身在椰樹集團服務的行為,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上海漢商律師事務所律師白翔飛告訴澎湃新聞,椰樹集團行為不合法。“首先,雖然該招聘名義上說的是招聘高管,但實際上只能算是高管養成計劃,相關人員入職之后并非直接成為管理層,因此本質上很可能還是勞動關系。”
白翔飛認為,如果是勞動關系的話,(公司)要求員工抵押房產以實現和員工人身的高度捆綁,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員工是可以辭職的,員工不想干就不干,這也是員工勞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他說,“《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文規定,公司不能扣押財物,不得要求擔保。椰樹公司的行為,更像是謀取噱頭的招聘宣傳,不像正兒八經的求賢公告。”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