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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信息與實際不同致不能免費退房?平臺:用戶或沒留意變化
近日,北京市民姜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www.usamodel.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稱,他今年1月通過酒店預訂平臺Booking(繽客)預訂一套準備7月入住的酒店公寓,預訂網頁顯示“出行前7日可免費取消”,但他在入住前三個月欲取消訂單時,卻無法免費取消,即取消不退款。
他稱,他后來才看到,訂酒當天,平臺曾發過訂單確認郵件,與預定網頁不同,郵件免費取消時間截止到2月24日。他認為,平臺存在擅自修改免費取消時間點的行為,侵犯消費者權益。
對此,8月1日,Booking平臺客服人員表示,平臺不會在訂單確認后擅自修改免費取消時間,“我們是不會變動的,應該是客戶在1月4日取消此前訂單重新下單時,新的訂單免費取消時間已經變動了,但客戶沒有留意,導致出現誤會。”
據姜先生介紹,2019年底,他和同事計劃在2020年7月底前往西班牙旅行,并提前購買了機票。2020年1月初,姜先生通過酒店預訂平臺Booking,預訂了行程中的所有酒店,“當時考慮到中間還有7個月,可能會有些變動,所以預訂的都是明確標注了入住前7日可免費取消的酒店。”
后來由于疫情在全球范圍的蔓延,多國進入緊急狀態。4月中旬,姜先生接到阿聯酋航空公司的電話,被告知他此前預訂的北京往返西班牙航班已經被取消。隨即姜先生與同事商議,決定取消此次旅行。
但在Booking平臺上操作退款時,他發現酒店訂單無法免費取消。姜先生稱,他在1月1日時,預訂了7月25日至27日位于馬德里的兩居室公寓,后因旅行人數增加,1月4日,他取消該訂單,同時預訂了該酒店同日期的一間三居室公寓,共計1215歐元。
“預訂界面顯示這個酒店所有房型免費取消時間都是在7月17日下午11:59之前(馬德里時間),無須預付,到店支付。”姜先生提供的預訂網頁截圖上,顯示的免費取消時間為7月17日,然而他在4月取消訂單時,卻發現平臺上的免費取消時間變為了2月24日上午1點前,因已經超過了該時間,訂單不能退款。
姜先生稱,他此前不知情,當天致電Booking客服投訴。4月16日,Booking寄來了反饋郵件,稱住宿方未能接受免費取消要求,因為姜先生預定了不予退款的客房。
姜先生稱,他在查看郵件時,才發現預訂酒店當天有一封預訂確認郵件,免費取消時間為2月24日,與酒店預訂界面不同。
“我平時不使用這個郵箱,所以沒留意到預訂確認信,只記下了預訂界面上顯示的信息。”姜先生稱。
為什么預訂界面上顯示的免費取消時間與實際預訂確認信不符?姜先生繼續向Booking平臺提出申訴。在等待處理期間,4月26日,他收到了酒店預授權扣款郵件,在扣款完成前,姜先生對在平臺上綁定的信用卡進行了停卡處理。
當天姜先生再次致電Booking客服,被告知,因姜先生在預訂時同時下了兩個訂單,住宿方擔心惡意下單搶占房源,于是將第二個訂單的免費取消時間改為了2月24日。對此,姜先生要求平臺方出示相關的明示規則,客服人員表示沒有。
在此之后,姜先生多次投訴、申訴。4月27日,姜先生通過12315向上海浦東分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此事進行投訴。5月15日,上海浦東分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舉報事項不予立案,理由稱:“Booking.com繽客(www.booking.com)網站的運營公司Booking.com B.V和網站服務器均位于荷蘭,我局對其無管轄權”。
據Booking官方網站介紹,該平臺是全世界最大的網上住宿預訂公司,總部位于荷蘭阿姆斯特丹。
7月6日至7日,在事件尚未解決情況下,姜先生收到了多條Booking平臺發來關于綁定信用卡扣款失敗的郵件通知,要求盡快提供其他可扣款信用卡。
針對上述情況,8月1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Booking平臺客服人員,經查詢,該訂單后臺顯示免費取消時間為2月24日上午1:00前。客服人員表示,平臺不會在訂單確認后擅自修改免費取消時間,“我們是不會變動的,應該是客戶在1月4日取消原本訂單重新下單時,新的訂單免費取消時間已經變動了,但客戶沒有留意,導致出現誤會。”
對于為何同一酒店同一時間,免費取消政策會不一樣?以及頁面顯示免費取消時間與實際訂單不同?客服人員解釋稱,免費取消時間是由系統設置的,可能是房型不同、賬號不同或酒店方政策發生改變,都有可能導致免費取消時間不同,最終免費取消時間還是以酒店預訂確認信中的時間為準。針對姜先生的訂單,客服人員表示目前已經免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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