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馬上評丨讓“假人”沒有容身之地
中通公司被基層網點負責人舉報“假人充當安檢員”的紛爭,有了結論。
7月22日,周口市郵政管理局發布調查通報,認定鹿邑中通快遞用假人當安檢員情況屬實,鹿邑縣中通快遞自7月22日至8月10日暫停攬派業務。中通快遞表示,集團總部7月19日成立專項小組并前往當地開展調查,查明河南鹿邑縣網點存在快遞安檢操作違法違規的問題,確認鹿邑縣捷通快遞服務有限公司使用假人充當安檢員進行過機安檢情況屬實,“中通充分尊重周口市郵政管理局的處罰決定,并要求河南鹿邑縣網點堅決執行。”
這事似乎算是可以“了結”了。但是,人們不禁要問,假如這“用假人充當安檢員”違法違規之事,沒有被中通快遞9名基層網點負責人聯名舉報,這“假人”又何時會露出真相?雖然舉報的起因是中通內部的矛盾,“假人”更像是基層負責人向上施壓的武器,但是不必“誅心”。違規就是違規,用了假人就是用了假人。
舉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用假人充當安檢員”丑事的暴露,再次證明舉報的積極正面“威力”。但是,確保企業經營的整個活動的每個環節依法依規進行,僅僅靠舉報是不夠的。關鍵還是得加強監管。
這回,中通對舉報快速反應,及時作出處理,有關部門也提出了加強整改意見。這是一種對舉報的明智之舉。但是,這畢竟是屬于事后監管之例。事實上,每家企業和有關部門都明白確保企業經營活動“守規矩”,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的全過程監管。像這個假人,如果在操作的日常工作中稍稍留個意,就會被發現是假的。是之前未被發現,還是“有人”睜只眼閉只眼?
“用假人充當安檢員”被舉報制止,一方面暴露出這個中通快遞企業管理中的漏洞,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監管上的缺失。無論是漏洞,還是缺失,都是一種失責。
我以為有兩條需重申:一則,對于違法違規案例,所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應包括不僅要嚴肅查處當事人,比如,嚴格懲罰讓假人上崗的直接責任人,而且還要加大追責力度,包括管理者責任、監管者責任。二是,加大輿論對之譴責的廣度和深度,讓那些“假人”無容身之地。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