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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駕駛“腳踏潛水艇”在上海街頭行駛,被“扣車”罰一百元
澎湃新聞記者 朱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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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上海長寧區(qū),一名外籍人員駕駛“腳踏潛水艇”上街,被民警“扣車”。 視頻由長寧警方提供 剪輯 何羽茜(01:06)
一輛“腳踏潛水艇”在上海馬路上穿梭。6月30日18時許,上海長寧公安分局民警在協(xié)和路北翟路路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腳踏潛水艇”在道路上行駛,周圍還有好奇的群眾駐足觀看拍照。
民警將這輛“腳踏潛水艇”攔下走近觀察發(fā)現(xiàn),這是一輛船型的異形非機動車,騎行者是一位外籍人員。

由于該外籍人員無法與民警順暢交流,在民警的示意下,他打電話叫來了自己的中國同事幫忙。
原來,這名外籍人員蓋先生來自德國,他在國外花了8000余歐元購買了這輛電動車,運來上海后一直在自家小區(qū)內使用。
由于該車可使用腳蹬產生電能轉化為動力,蓋先生自認為這與中國法律中講的“非機動車”沒什么區(qū)別,便騎著上了路。
經警方鑒定,該車不符合國內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屬于無牌車輛。目前,長寧警方依法對違法車輛先予扣留,并以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guī)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情節(jié)較輕的違法行為,對蓋先生處以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鄭浩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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