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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會支持消費者起訴 “跑路老板”上黑名單,終獲退款
7月1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從深圳市消委會獲悉,6月26日,消費者王小姐收到一筆由“跑路老板”退回的12694元預付款。一宗長達兩年之久的消費糾紛終于完滿落下帷幕。
該消費者感慨:“2018年9月,健之美俱樂部突然關門,老板也跑了,我們上百個消費者的錢就這樣沒了。兩年了,我們終于在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下稱“市消委會”)的幫助下取回了自己應得的,也懲罰了這些‘跑路老板’,讓他們明白誠信的重要性”。
健身會所被約談 遲遲不履行承諾
2018年9月,市消委會陸續接到百宗消費者投訴,反映健之美俱樂部突然停止營業,要求商家退回預付式款項。2018年10月,市消委會、光明區消委會聯合約談健之美俱樂部經營者卿羅明,其書面承諾會盡快妥善解決好消費者的投訴,但事后卻遲遲不肯履行承諾,消費者找上門時便念起“拖字經”,這讓百余名消費者焦慮不已。隨后,市消委會再次聯系經營者時,其拒絕約談,給市消委會一線調解人員吃了“閉門羹”。
市消委會支持消費者起訴 “跑路老板”上黑名單后終退款
面對此窘況,2019年4月,市消委會聯合光明區消委會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工作職責,接受消費者的委托,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健之美俱樂部提起訴訟。9月20日,案件在寶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取得勝訴判決。然而,經營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2020年4月,市消委會向寶安區人民法院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0年5月15日,預付式跑路法人代表卿羅明被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限制卿羅明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020年6月,市消委會支持起訴的王小姐收到該名“跑路老板”退回的12694元預付款,為期兩年的消費糾紛案告終。
接下來,市消委會表示,將繼續運用支持起訴的法律利器,對預付式跑路經營者提起訴訟,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輿論氛圍,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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