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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警惕少數地區“數據摻水”抬頭
國家統計局近日向有關地區和部門反饋了2019年統計督察情況。督察發現,違紀違法干預統計問題在一些地方、部門仍然存在,一些被檢查企業統計數據存在不同程度失實,一些地方對于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的追究有待加強。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統計法定職責履行存在偏差,相關部門通過微信指令、開會布置、層層分解,嚴重干預統計工作,一些企業數據動輒虛報數十倍。對于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一些地方政府擱置一年多不處分。
統計工作遭受嚴重干擾
國家統計局11個統計督察組向吉林、寧夏、四川、云南、安徽、江蘇、山西、遼寧、河南等9個省份,以及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游部等2個部門反饋的督察意見均提到,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部門統計數據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這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地方往往主動干預統計數字,導致數據嚴重失真。
——微信指令。去年查處的山西省應縣嚴重統計違法案件中,當地經信局違法干預統計工作,縣統計局通過微信指令企業虛報統計數據,違反工作職責將統計報表的催報工作交給縣經信局承擔。
記者注意到,在國家統計局近兩年通報的案件中,指令企業報送虛假數據的現象多次出現。有的地方工信部門以“調研”的名義干預企業數據,有的鄉鎮甚至代填代報企業數據。
“地方政府給企業各種優惠,政府讓多報,咱也不好意思拒絕,也不能拒絕。”山西應縣一家因數據造假被國家統計局罰款20萬元的工業企業負責人說,面對地方政府的要求,企業其實左右為難,既擔心得罪地方領導,又擔心被列為“統計失信企業”后影響企業征信。
——開會布置。中部地區一位鄉鎮干部告訴記者,此前他參加過兩個“有意思”的會議。縣里先是開會,明確要求各個鄉鎮完成經濟增長指標。隨后,縣里又開會防范統計數據造假。這位鄉鎮干部說:“有趣的是,傳達上級精神的是同一位副縣長。連這位副縣長也自嘲,‘這是開了一個讓造假的會議和一個不讓造假的會議。’”
一名基層統計人員表示,“統計出數字”在具體執行中會遇到來自地方政府的壓力。一旦地方政府需要“亮眼”的數據,統計部門很容易被一些強勢部門牽著鼻子走。
——層層分解,通報排名。在中部某省內部通報的多起統計違法案件中,個別縣區層層分解任務,并對各個鄉鎮進行考核獎懲,問責排位靠后的鄉鎮長;個別地市部門甚至印發紅頭文件,要求縣區將按月分解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重點行業和企業,嚴重影響了統計數據質量。
記者此前在中部地區一個深度貧困縣采訪時發現,一個人口不足萬人的貧困鄉,每年需要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任務高達1億元。鄉長無奈地說,為全面完成各項任務,有時只能虛報,“實際投資十幾萬元的設施農業項目,至少要報100多萬元”。
對違法案件有地方仍在裝睡
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公布的信息顯示,自2019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18日,因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處于公示期的嚴重失信企業共102家,涉及12個省份。
記者梳理發現,商貿、建設等領域是數據摻水的重災區。102家統計失信企業中,各類貿易、銷售、百貨類企業多達22家,與建材、建筑、房地產等相關的有11家。
與此相對應,多地被查出存在固定資產投資、主營業務收入數據嚴重造假。在被查處的應縣統計違法案件中,被檢查的4家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全部虛報統計數據,主營業務收入虛報超過30倍。
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規定,統計造假案件“處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有處分處理權限的機關應當于6個月內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移送的統計機構;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然而,面對統計違法案件,一些地方卻在裝睡。僅2019年一年間,國家統計局就曾發出四次通報,累計有23起統計違法案件移交地方后,時隔一年多仍無處理結果。此次統計督察反饋也提到,不少地方在壓實壓緊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方面存在偏差,對于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有待加強。
在統計專家看來,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種可能是地方政府做了內部處理,沒有及時上報,還有可能根本就沒有處理。不管什么原因,至少說明地方政府對統計違法案件重視不夠。
山西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耿曄強認為,部分地方有查處、無問責,有可能存在僥幸心理,甚至包庇縱容。一些地方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之所以屢禁不絕,一方面是出于數字出官的政績沖動,另一方面是對相關責任人問責乏力。
像反貪腐一樣反統計造假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不設GDP增速指標,目的之一是讓地方集中精力落實好“六保”“六穩”目標。然而,在疫情暴發前,多數省份的地方兩會已經召開;在全國兩會召開前,不少市、縣一級的地方兩會也已結束,多數地方保留了疫情前既定的經濟增速目標,依然面臨考核達標壓力。
可喜的是,地方統計局正在成為打假主力。國家統計局網站公布的102家嚴重失信企業中,52%的企業是被省級統計局查處的。
與此同時,統計造假的問責力度也在不斷加大。2019年以來,多位一把手因統計造假受到處分處理,體現國家加大對統計數據造假懲治力度的決心。
“造假是個老問題,不能年年有,年年不了了之。”耿曄強說,越是特殊時期,不確定性因素越多,越需要精準數據對經濟運行把脈問診,以便于及時調整政策,保障民生。
統計專家認為,數據造假大都是權力濫用和政績觀扭曲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本質也是一種腐敗。對于統計造假,必須進一步加大問責力度并且實現問責常態化,像反貪腐一樣反統計造假。
受訪統計專家建議,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機制要多元化,不能再簡單地以GDP論英雄。統計部門要發揮對數據指標歷史底數比較了解的優勢和預測發展的職能作用,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建言獻策,盡可能使各項指標的確定符合本地經濟發展實際,使考核既有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又不對統計造成不良影響。
此外,在確保數據安全以及保證調查對象的個人信息、商業秘密安全的情況下,加強政府部門、科研商業機構的合作,實現數據共享。同時,在開發區、特色鄉鎮等,開展基層統計規范化建設,提高統計人員的工作水平。
(刊于《瞭望》2020年第26期,原題為《警惕少數地區“數據摻水”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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