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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首例“套路貸”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宣判,17人獲刑
記者6月24日了解到,遼寧沈陽警方經(jīng)過縝密偵查、全力攻堅,成功破獲了東北首例“套路貸”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逮捕犯罪嫌疑人23人,扣押涉案高檔轎車3臺、銀行卡200余張,凍結(jié)帳戶3個,涉及非法放貸金額1000余萬元。

2018年10月底,沈陽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渾南督導工作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其被某貸款公司催收人員騷擾和恐嚇。督導工作隊隨即組織警力開展先期核查。經(jīng)查,2018年4月,舉報人與該貸款公司簽訂3萬元貸款合同,實際貸款金額為1.2萬元。截至2018年10月,舉報人共還款30460元,其中包括本金、利息及逾期違約金(每日600元)。在此期間,犯罪嫌疑人曲某某(男,31歲,遼寧省普蘭店市人)、王某(男,21歲,遼寧省莊河市人)以言語恐嚇等方式,迫使舉報人母親將投資的保險金退保,幫助舉報人償還債務。
獲此線索后,沈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成立專案組,圍繞舉報人所反映的情況全面開展摸排走訪工作。經(jīng)過近1個月的秘密偵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存在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虛假訴訟、強迫交易、侵犯公民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
2018年11月,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曲某某、王某等人抓獲。在全面分析公司帳目資料并對部分受害群眾進行走訪后,專案組掌握了該犯罪組織的第一手證據(jù)材料。
2019年10月22日,在全面查清該組織成員活動軌跡后,專案組展開收網(wǎng)行動,將該組織12名團伙人員抓獲。隨后,專案組民警奔赴山東、山西、陜西、內(nèi)蒙古等地,開展走訪摸排,將主犯王某某(男,29歲,遼寧省大連市人)、曲某某(女,25歲,黑龍江省遜克縣人)等犯罪嫌疑人抓獲。
在展開收網(wǎng)行動的同時,專案組組織警力對235名被害人逐一進行走訪,通報案情,打消顧慮,固定證據(jù)。經(jīng)過調(diào)查取證警方查明,2017年以來,該涉黑組織頭目王某某糾集18名刑滿釋放、社會閑散人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網(wǎng)絡和關(guān)系人散布無抵押、放款快的貸款信息,利用被害群眾急于用錢的心理,強迫或欺騙借款人簽訂高于甚至幾倍于實際借款數(shù)額的虛假借款協(xié)議或借條,形成虛假債權(quán)債務。然后,采取上門噴字、用擴音器喊話滋擾,威脅、辱罵、毆打被害人及其家屬等手段非法催討。一旦發(fā)現(xiàn)被害群眾軟弱可欺,就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索要高額違約金,利用虛假合同非法占有借款人財產(chǎn)。目前,已查明該組織通過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手段,與被害人簽定虛高合同1000余萬元,違法獲取還款520萬元,獲取非法利益150余萬元。2020年2月14日,警方對該案偵查終結(jié)并移送起訴至渾南區(qū)檢察院。
近日,該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件已在沈陽市渾南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庭審。該案共涉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案件100余起,構(gòu)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九項罪名。主犯王某某及其余團伙成員17人被判處1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題為《遼寧沈陽警方破獲東北首例“套路貸”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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