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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又鬧出人命的“氣功”,該被踢出中醫了
近日,“男子拜師‘氣功大師’后節食54天死亡”的消息迅速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6月21日27歲李響在鐵力市一家老年康養中心去世,其父親表示,該中心氣功“大師”劉尚林曾建議節食,孩子去世當天是節食第54天。涉事“氣功大師”劉尚林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停食療法是他發明的,時間一般為5-7天,這次是因李某燃私自延長了停食時間。
這次劉尚林的“治療”和李響的死,是否構成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是不是涉嫌“間接故意”的故意殺人罪,還待司法機關做出調查。
但是,根據該康養中心所屬公司網站發布的消息稱,有老人在參加學習班期間,不僅停食,而且期間不再服用治療心臟和血壓的藥物。有媒體檢索發現,除節食治病外,劉尚林還曾組織學員集體“拍掌排毒”,“拍掌20分鐘后,免疫力提高了21倍”。要求老年人停藥,這就是明晃晃的“非法行醫”了,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必須行動了。
不難發現,打著“氣功大師”的旗號開辦培訓班、療養機構的并不少見,其真相都往往不堪一揭,不僅謀財,一些還確實“害命”。
“氣功大師”層出不窮,刨根問底,還在于氣功到底算是中醫還是群眾健身運動,是該歸衛健系統管還是體育系統管,能不能像醫療手段一樣宣傳“療效”?
原來,“醫療氣功”還有一柄尚方寶劍,原衛生部于2000年頒布的《醫療氣功管理暫行規定》,把“醫療氣功”列入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的“中醫科——其他”類中。再往上回溯,就是1989年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的《關于加強氣功醫療管理的若干規定》。這些“氣功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二三十年前席卷中國大地的氣功狂潮,那時“氣功大師”為病人隔空治療猶如現在的廣場舞隨處可見一般,甚至有的文件里直接寫著“運用‘發放外氣’為他人治病”,讓人莞爾。
但隨著氣功熱的“偃旗息鼓”,醫療氣功正面臨“壽終正寢”。2010年,經嚴格審核論證,《醫療氣功管理暫行規定》里的“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審批和從事醫療氣功人員資格認定”,被確定為“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也就是說,政府已不再批準“氣功治療人員資格”了。
另一方面,氣功也在從神神叨叨的“氣功治療”,回歸養身健體的民間運動的本位。“健身氣功”被作為“民間傳統運動項目”之一,寫進了《“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家體育總局已于2007年頒布了《健身氣功管理辦法》,對“健身氣功”的定義并系統規定了健身氣功功法、健身氣功活動、健身氣功站點等方面的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指出:“大力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太極拳、健身氣功(如八段錦)等養生保健方法。”至此,答案不言自明。
所以,應該把氣功從“中醫科——其他”剔除,早日廢止20年前、已然名存實亡的《醫療氣功管理暫行規定》,避免中醫的名頭被“氣功大師”用來打治療的擦邊球,讓氣功盡早還原運動項目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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