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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無同》閱讀系列︱釋“善草隸”

徐鉉(916-991)曾說“后漢及今千有余歲,凡善書者皆草隸焉”(《說文解字韻譜》序),他認為從東漢到五代末,擅長書藝者都是寫“草隸”的。檢索文獻,不難了解徐鉉此說的憑據,漢唐間關于“善草隸”的記載比比皆是,如“恒善草隸書”(《晉書·衛恒傳》)、“朓善草隸,長五言詩”(《南齊書·謝朓傳》),等等。雖只三字,若略加考議,或可窺南朝文化之一隅。
一、“草隸”還是“草、隸”
一個最樸素的問題:“草隸”是一種特定的字體嗎?抑或是草書和隸書的合稱?
在當下較易得的古籍整理本中,連讀“草隸”者居多,如此處理,用上述兩種說法都能講得通,解釋起來比較靈活。當然也有例外,周勛初先生團隊校訂本《冊府元龜》中就同時出現兩種句讀方式,如卷一九〇有“南齊太祖工草、隸書”,卷一九二有“草、隸、尺牘莫不奇妙”,在這兩處之外卻均作二字連讀,殊為奇怪。又比如黃大宏先生整理《八代談藪校箋》,其正編卷下第六十七條作“瑯琊王僧虔博通經史,兼善草、隸”,清楚明白地將之視為兩種字體,但在處理涉及張融、蕭子云、蕭特的文字時,又均未讀斷。實際上,這些文句的語境都是相似的,對于“草隸”二字不同的句讀方式反映出點校者未能統一認識。
《史》《漢》并無此辭例,其首次出現當不晚于西晉。學界對于“草隸”的理解大致有三種,現條列于下。
一、“草隸”為偏正短語,意為草率的隸書。試舉兩例。陳直先生采金石文字為《史》《漢》補注,有云“敦煌、居延兩木簡,多屬于草隸書范圍”(《史記新證·三王世家》),并以居延出土“入南書二封”簡冊(即著名的“永元器物簿”)及西安南郊出土東漢《公羊》磚為典型(《漢書新證·藝文志》);近年,橫田恭三先生撰文徑言“草隸”就是“草率的隸書”,可與章草、今草等概念并提,他還將“草隸”淵源上溯至戰國晚期,舉凡睡虎地M4、里耶J1出土的墨書字跡,只要草率些都可如此稱呼(《談草隸的產生及其真相》,2014);

劉濤先生認為“草正”“真草”“篆隸”這些詞與“草隸”同類,均可看作不同字體的合稱(《中國書法史·魏晉南北朝卷》,2002;《南朝書學新詞》,2019);
三,“草隸”有時作并列短語,意與二同,有時卻可泛指書法藝術。此說以逢成華先生論辯最詳,他認為“草隸”之所以在晉唐時期發生詞義泛化,是由于此時隸書的實用性、草書的藝術性無可替代,且草、隸所指較入唐之后更為寬泛,楷、行、八分俱可被囊括其中,故語義自然發生泛化,進入日常語言(《“草隸”辨》,2017)。
我部分同意第三種說法。逢文所引之外,以下兩種史料似更確鑿。《南史·何敬容傳》載其:
職隆任重,專預機密,而拙于草隸,淺于學術,通包苴餉餽,無賄賂略不交語。自晉宋以來,宰相皆文義自逸,敬容獨勤庶務,貪吝為時所嗤鄙。
此段將何敬容作為寒人掌機要之典型,不尚文義、貪吝見鄙。其中,“拙于草隸”正與常見的“善草隸”意義相反,又和“淺于學術”形成互文,若仍理解為狹義的草、隸二體,顯然于義有闕。唐元和十四年(819),劉禹錫云“篋盈草隸,架滿文篇”(《為鄂州李大夫祭柳員外文》),既已時近晚唐,且“草隸”與“文篇”相對,自然不會僅指草、隸書作品,其語義泛化是顯而易見的。此外,“草正”“真草”“篆隸”等均無類似用法,亦可佐證。
不過,我并不認為“草隸”在當時可以涵蓋書法藝術的全部,準確地說,“草隸”僅可代指日常書寫公私文牘的技藝。若某人善題榜、雜體、銘石一類,則需要特別說明。如《陳書·謝貞傳》:“(貞)年十三,略通五經大旨,尤善《左氏傳》,工草隸蟲篆。”《魏書·崔玄伯傳》:“(玄伯)尤善草隸行押之書,為世摹楷。”《北史·閻毗傳》:“(毗)能篆書,草隸尤善,為當時之妙。”北宋刻帖如《淳化閣帖》《大觀帖》所收錄者便以這類公私文牘為主,其與“草隸”稱謂相通可在兩《唐書》中覓得蹤跡。《舊唐書·蕭直傳》:“兼古今朝臣圖,歷代知名人畫,魏、晉已來草隸真跡數百卷,古碑、古器、藥方、格式、錢譜、璽譜之類,當代名公尺題,無不畢備。”《新唐書·韋述傳》:“古草隸帖、秘書、古器圖譜無不備。”總之,語義泛化的“草隸”正是從狹義的草、隸二體發展而來,又與漢唐間日常書寫的特點密不可分。

至于第一種說法即“草率的隸書”,屬于望文生義。既然漢末以降“草隸”習見于文獻,為免歧義還是修正為宜。需要說明的是,北朝的日常書風在十六國時期與南方略有差異,待入北魏后,南朝化趨勢則愈發顯著,且北朝“善草隸”者也多集中在北魏之后,故“草隸”概念在文獻中并無南北之別。
二、何人善草隸
東漢末至唐初,正是“草隸”廣泛見于文獻的時期,如上所述,日常生活中流行草、隸二體是這一辭例多見、進而泛化的根本原因。
西域出土晉《急就篇》殘紙分別用正書和草書抄寫,四列一組相互參照,是當時學習書藝的范本之一。

這種正書雖隸筆少而楷意濃,但在稱謂上作“隸書”是沒問題的。受這類通行范本的影響,日常書牘也大多呈現類似面貌。這便是漢唐間基層社會書寫的常態。

初,上在領軍府,令僧真學上手跡下名,至是報荅疏書,皆付僧真,上觀之,笑曰:“我亦不復能別也。”(《南齊書·倖臣傳》)
書藝對寒人而言,只是一門工作技能。
此外,釋門中亦有善草隸者,書論往往闕載,而多見僧傳,如:
康法識,亦有義學之功,而以草隸知名。嘗遇康昕,昕自謂筆道過識,識共昕各作右軍草,傍人竊以為貨,莫之能別。又寫眾經,甚見重之。(《高僧傳》卷四)
時宋熙有曇瑤者,善《凈名》《十住》及《莊》《老》,又工草隸,為宋建平宣簡王宏所重也。(《高僧傳》卷七)
順帶一提,紙張在東晉的普及是善草隸者數量增多的物質條件之一。前人多涉,今不具論,僅補看東晉裴啟撰《論林》曰:
王右軍為會稽令,謝公就乞箋紙,庫中唯有九萬枚,悉與之。
一“枚”箋紙尺寸幾何我并不清楚,但若以現存唐摹右軍帖如《孔侍中》《初月》等比照當相差不遠,容字在四、五行上下。即使尺寸不大,一次拿出“九萬枚”也是驚人的數量了,造紙產能可見一斑。晉人還喜為各類箋紙撰寫詩賦,今部分見于《初學記·文部》,這同樣緣于造紙術的極大發展。
三、學書兩徑:“門業”與“規摹”
那如何成為善草隸者呢?《顏氏家訓·雜藝》曰:
吾幼承門業,加性愛重,所見法書亦多,而玩習功夫頗至,遂不能佳者,良由無分故也。
《梁書·蕭子云傳》錄蕭子云答武帝敕曰:
臣昔不能拔賞,隨時所貴,規摹子敬,多歷年所。
以上兩則史料為我們指出在南朝學習書藝的兩種途徑,即“門業”與“規摹”。所謂“門業”,即在家族內傳承的學問,兩漢時許多家族累世無更改地傳習一經,便是典型的固守門業(胡寶國《兩漢家學的變化》,1995)。魏晉以降,門業概念略變寬泛,書寫作為技藝也能廁身其間。衛恒《四體書勢》載韋誕題榜事,當是書藝作為門業較早的記錄:
誕善楷書,魏宮觀多誕所題。明帝立陵霄觀,誤先釘榜,乃籠盛誕,轆轤長絙引上,使就題之。去地二十五丈,誕甚危懼。乃誡子孫絕此楷法,箸之家令。
至遲在漢末,文獻對不同字體的區分及其功用已有明確表述,如鍾繇善“銘石”“章程”“行狎”三體,便是典型的功能區分。此處,韋誕令家中子孫不得繼承“楷法”,并非全盤摒棄書藝,而是特指帶給他心理創傷的題榜之法(唐張懷瓘《書斷》謂之“大字法”),由此可窺門業內涵之具細。隨著門閥政治漸趨成熟,東晉時,書藝作為門業便愈加理所當然。《建康實錄》卷八載:
(庾翼)善草隸書,子弟皆效之,后王羲之書盛,內外官重,翼甚不平。在荊州寄書于家曰:“兒子輩憎家雞,好野雉。”
庾翼對家中子弟慕習右軍書藝甚為不滿,其固守門業的形象躍出紙上。這同時說明,對于一流高門而言,書藝的傳授具有封閉性。此種傳統放之北朝亦然,《魏書·崔玄伯傳》載:
玄伯祖悅與范陽盧諶,并以博藝著名。諶法鍾繇,悅法衛瓘,而俱習索靖之草,皆盡其妙。諶傳子偃,偃傳子邈;悅傳子潛,潛傳玄伯,世不替業。
所謂“世不替業”意即守護門業頗為得力,于子孫而言是褒獎,對先人來說是告慰。入唐后,這一傳統仍不衰,《新唐書·魏徵傳》載:
(魏)叔瑜,豫州刺史,善草隸,以筆意傳其子華及甥薛稷。
又,同書《徐浩傳》載:
始,浩父嶠之善書,以法授浩,益工。
據此,則“門業”作為書藝學習之一途在時空上均有較大普遍性。與承繼門業者相對,社會上大多數人只能通過摹習他人書跡進行學習,這類記載隨著南朝寒人階層崛起而逐漸增多。摹習對象以鍾、張、二王為主,且愈往后,追隨二王者愈眾。《八代談藪》載齊建元(479-482)中事:
(張)融善草隸,太祖嘗語曰:“卿書殊有骨力,但恨無二王法。”答曰:“非恨臣無二王法,亦恨二王無臣法。”
張融力避二王書風,正說明此時摹習二王書跡乃是士人常態。同樣的現象也見于北魏:
(拓跋順)九歲師事樂安陳豐,初書王羲之《小學篇》數千言。(《魏書·拓跋順傳》)
此《小學篇》當略同《急就篇》,皆為童蒙字書,前冠王羲之名,應指其字跡與王羲之風格相仿。拓跋順為北魏皇族,上行下效,則北魏士林的一般情形可知。
四、依附性技藝:“知識時代”下的書藝
胡寶國先生稱南朝為“知識至上的時代”,或簡稱為“知識時代”,士人恐懼因一事不知而被目為淺陋(《知識至上的南朝學風》,2009)。書藝并不屬于知識范疇,蕭衍謂之“一藝之工”甚確。史籍中或有因善草隸而受禮遇者,但終歸較儒玄文史一類卑下。這一點從兩則同出顏氏的家訓中可以看得比較清。《宋書·顏延之傳》所錄《庭誥》有云:
適值尊朋臨座,稠覽博論,而言不入于高聽,人見棄于眾視,則慌若迷途失偶,黡如深夜撤燭,銜聲茹氣,腆默而歸,豈識向之夸慢,祇足以成今之沮喪邪。此固少壯之廢,爾其戒之。
《顏氏家訓·雜藝》云:
然而此藝(指書藝)不須過精。夫巧者勞而智者憂,常為人役使,更覺為累。……以此觀之,慎勿以書自命。
學貧則“若迷途失偶”,草隸則“不須過精”,兩者尊卑立現。這并非顏氏一門的觀念,即便善書者如蕭子云、王褒,也都因書名掩蓋才學而抱憾不已。然而,真正獲得時人高譽的書家往往正是這些視草隸若雜藝的士族成員。難道他們受益于“門業”,確實具備更高的書藝水平嗎?不見得。南朝書藝最大的特點便是依附性,因權力和社會身份的差異,書家所得到的社會評價也大相徑庭。《顏氏家訓·慕賢》所載一事最切此義:
梁孝元前在荊州,有丁覘者,洪亭民耳,頗善屬文,殊工草隸,孝元書記,一皆使之。軍府輕賤,多未之重,恥令子弟以為楷法,時云:“丁君十紙,不敵王褒數字。”吾雅愛其手跡,常所寶持。孝元嘗遣典簽惠編送文章示蕭祭酒,祭酒問云:“君王比賜書翰,及寫詩筆,殊為佳手,姓名為誰?那得都無聲問?”編以實答。子云嘆曰:“此人后生無比,遂不為世所稱,亦是奇事。”于是聞者少復刮目。稍仕至尚書儀曹郎,末為晉安王侍讀,隨王東下。及西臺陷歿,簡牘湮散,丁亦尋卒于揚州。前所輕者,后思一紙,不可得矣。
此事中,寒人書家丁覘書名只因蕭子云一語而變化,世人遂珍重其書,乃至“后思一紙,不可得矣”。這同時也說明,一般民眾并無書藝欣賞和品評的能力,只是一味趨從高門評議。翻檢南朝書論,讀者常因其玄學化的思維和駢儷的表達如墮云霧,難以獲得對書跡直觀的感受。此風因梁武帝蕭衍敕詔眾臣筆談,達至最盛。袁昂奉敕作《古今書評》品評善書者二十五人,皆設喻比擬,如“張伯英書如漢武帝愛道,憑虛欲仙”“梁鵠書如太祖忘寢,觀之喪目”“崔子玉書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有絕望之意”,讀之不難想見袁昂苦思辭藻、費力捉筆的畫面,末了,尚惶恐曰:“以圣命自天,不得斟酌。過失是非,如獲湯炭。”倒是筆談召集人蕭衍肆意品評,頗為自在。他先是辨偽:
《樂毅論》乃微粗健,恐非真跡,《太師箴》小復方媚,筆力過嫩,書體乖異。(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第一)
再是指導:
夫運筆邪則無芒角,執手寬則書緩弱,點掣短則法擁腫,點掣長則法離澌。(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第二)
同時不忘表現高姿態:
此直一藝之工,非吾所謂勝事,此道心之臣,非吾所謂無欲也。(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第二)
陶弘景對此回應積極。對于辨偽,他附和“《樂毅論》愚心近甚疑是摹而不敢輕言,今旨以為非真,竊自信頗涉有悟”;對于指導,他贊嘆“若非圣證品析,恐愛附近習之風,永遂淪迷矣”,乃至“今奉此論,自舞自蹈”。可惜不論是袁昂所評的二十五人書跡,還是蕭、陶同觀的鍾王手卷,如今都是片紙難尋。惟賴地不愛寶,我們才得以寓目梁武普通年間的手書真跡。

是磚銘文雖出自無名匠師之手,但其書寫水平并不亞于一些唐摹宋刻的南朝法帖。甚至在其他各種載體之上,我們都能找到具有驚人美感的南朝真跡,即便史冊有載的著名書家也未必勝之。

“何乃書壞”四字告訴我們,至少老嫗并不能欣賞王羲之的書法,市人競購其書,也更可能只是慕名而已。對比前引丁覘事跡,書藝的依附性顯露無遺。甚至書論家在品評書藝時,直接以社會身份作為參照,如袁昂《古今書評》:
阮研書如貴胄失品次,叢悴不復排突英賢。
庾肩吾書如新亭傖父,一往見似揚州人,共語便音態出。
徐淮南(希秀)書如南岡士大夫,徒好上風范,終不免寒乞。
措辭間士庶之別的意識十分明顯。所謂“南岡士大夫”,指六朝時居住在秦淮河南岸石子崗一帶的居民。這一人群在吳晉時雜糅南土著姓、僑居大族和一般居民,而在東晉之后發生大變化,世家大族紛紛選擇在秦淮河北岸置業,南岡遂逐漸變為“京邑貧士”與沒落士族的聚居地,這一轉變意味著南朝社會士庶隔閡的加深(孫齊《說“南岡士大夫”》,2015)。袁昂以此喻寒人徐希秀書跡,正應和書藝作為依附性技藝在南朝社會的真實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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