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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臺23條舉措規范環境執法,為何這是對企業的暖心保護
近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出臺《關于在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過程中加強企業產權保護的意見》(下簡稱《意見》)的“暖企政策”,以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記者注意到,《意見》分別從監管、執法、督辦等多個層面進行了規范。最終的目的是,探索和營造更加有效、精準地保護企業合法產權的制度環境,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澎湃新聞記者從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由省級層面出臺加強企業產權保護方面的專項意見,這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還是第一家。
為了便于各級貫徹執行好上述政策,江蘇生態環境部門在制定條款時,都有明確的量化指標(如次數、頻度、比例)以及程序性等約束性要求,可操作性比較強,防止“任性裁量”。
向“一刀切”說不,創造公平有序營商環境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意見》對多種“一刀切”的粗暴執法方式說了“不”。
在監管層面,《意見》提出,要優化應急管控方式,幫助企業制定“一廠一策”的精準管控措施,避免出現中斷工序全部臨時關停等脫離實際的情況。
嚴禁為應付督察、檢查而采取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的措施,防止出現因沒有統籌考慮區域經濟發展和上下游企業的關聯性,而采取的“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的做法。
還有,不得因某一企業違法行為或某一類生態環境問題,對全區域或全行業不加區分一律實施停產關閉。
《意見》還明確,要慎重采用強制措施,從而有效保護企業的合法財產權。
比如,需要實施查封、扣押的,要書面報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其中,涉及案情重大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還要經案件審查委員會集中審議決定。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年來,全國各地關于加大對企業產權保護的聲音不斷。被不少企業家所詬病的問題之一,就是在于當民營企業出現違法行為時,往往會被“簡單粗暴”地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導致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等混為一談。有的案件,在結案后也往往不能及時解封、解凍非涉案財物,嚴重影響了民營企業創業發展的信心。
透明執法,全省執法數據“一網打盡”
從生態環境執法隊伍自身建設上來說,執法過程也將得到進一步規范。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此次出臺的《意見》規定,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時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做到移動執法系統100%覆蓋和執法記錄儀100%聯網使用。
澎湃新聞從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江蘇是全國第一個做到這一點的省份。通過全省統一部署移動執法系統,現場端執法裝備全部在線運行,所有執法數據全部實時上傳,以及執法數據的統一存儲,從而實現了對全省執法數據“一網打盡”。
也就是說,生態環境執法的過程將確保“陽光執法”、規范執法。
此外,如果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導致人民法院對被訴行政行為作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確認無效等終審判決的,相關人員將相應地承擔責任。
“執法監管不是關停整治的代言人”
澎湃新聞注意到,除了不許“一刀切”,《意見》中還體現出在環境監管時,要對企業“無事不擾”的原則。
《意見》規定,省、市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結合實際,統籌開展集中式的強化監督,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減少對企業不必要的檢查抽查。
還有,在監管方式上,要盡量多地依托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對化工園區、產業集中區等開展非現場執法檢查,提高執法精準性。
生態環境執法愈發規范和柔性,加強對企業產權的保護,從另一個角度看也是對公平有序營商環境的創造,能夠增強企業投資創業的激情和信心。
抓環保的最終方向,還是為了促進更好發展。正如江蘇省生態環境廳3月28日發布的相關評論中說,執法監管不是“貓鼠游戲”,更不是關停整治的“代言人”。評論稱,從某種意義上講,執法監管也是保護和支持。只有注重企業產權保護,生態環境監管才能贏得理解和擁護。同時,只有保護和支持企業依法依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也才會有不竭的動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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