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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與患者有過接觸卻謊稱未返回原籍,天津一男子被立偵
今天下午2點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田壽濤在答記者問時介紹,近日天津公安機關對一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立案偵查。
他介紹,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關鍵階段,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是控制疫情擴散蔓延的重要環節。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據介紹,近日,我市正就這樣一起案件進行調查。患者故意隱瞞行蹤,給疫情控制帶來不利影響。一男子于今年1月22日自駕返回外省過春節。2月1日,其天津家住地信息員在開展在津外地人員春節期間行蹤排查過程中,曾電話聯系他進行核實,但該男子謊稱自己一直在津,春節期間并未返回原籍,致使其居住社區無法掌握其真實行蹤,未能采取進一步防控措施。
2月2日,該男子返津后,也未按照有關規定,主動向社區報告出行史。在老家期間,他曾與老家的親屬有接觸,其親屬于2月2日被當地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但其仍未將此情況主動向疾控部門、社區組織和醫療機構報告。2月4日,該男子出現發熱、腹瀉等癥狀,到醫院就診后被隔離。2月6日,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
鑒于該男子的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2月8日,該男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并隔離收治。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疫情防控期間,一定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檢疫等各項措施,共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機關也將繼續加大對涉疫情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力度,堅決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原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 本市對一確診患者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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