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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世瑜:何為檔案與檔案何為
11月3日,北京大學歷史系趙世瑜教授在華東師范大學第三屆地方文史研修班上做了題為“何為檔案與檔案何為”的學術講座。趙世瑜教授從常見的檔案出發,講述了他對于檔案概念的思考,提醒研究者在利用檔案時要注意其生產背景,并介紹了如何利用檔案展開研究。

地方檔案的留與存
趙世瑜教授認為,現存清代州縣一級的檔案有很多,而民國時期和抗戰結束后的檔案在很多地方有較多留存,至于建國后政府的檔案更多。從目前保留下來的清代檔案來講,四川省引起的關注最多,較早得到整理利用的是巴縣檔案,學術界先后出版過相關資料,但都不全,和現存的檔案數量相差較遠。后來在川北的南充市檔案館發現了南部縣檔案。兩相比較,巴縣檔案基本形成于乾隆以后,是清代中葉以后的材料,而南部縣檔案的時間相對比較完整,從順治朝開始就有記載,一直到清末。但是從數量上來看,南部縣檔案中的順治朝檔案只有一件。
有很多不同歷史時期的檔案在改朝換代過程中會流散與消失,如清末小說中提到六房的書吏在冬天燒檔案取暖,雖然是文學作品,但趙世瑜教授相信這是實際情況。再如四川西部和云南交界的涼山彝族自治州的冕寧縣檔案館中,清代檔案很豐富,這些檔案根據國家檔案局的要求在十年前就已數字化了。而川南的宜賓市檔案館保留了晚清以后敘永直隸廳的檔案,這里在萬歷年間還有許多少數民族,崇禎年間還在新設衛所,衛所土司一直保留到民國。此外,這里距離貴州和云南很近,從清代開始有很多脫籍的人跑來開墾,所以流動人口占據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主客之間的糾紛和沖突很激烈。趙世瑜教授猜測,四川保留了許多清代地方檔案,是因為四川身處腹地,交通不便,并且抗戰后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四川成為大后方,日本人沒有進入這一地區,所以歷史時期地方檔案的保存情況較好。
縣級檔案館的檔案保存情況各不相同,所以利用各地檔案做研究的情況也不太一樣,比如從“文革”前開始,就有學者利用河北的獲鹿縣檔案做研究,雖然數量不大,但是很早就被發現,因此當年有很多學者研究。
檔案也需要“確權”
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什么是檔案?這是一個眾所周知、不言自明的問題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最權威的定義,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從此定義看,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檔案。中國人民大學馮惠玲教授在《檔案學概論》中說,“檔案是組織或個人在以往的社會實踐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確定的、具有完整記錄作用的固化信息”。我們不去詳細評價此定義的是與非,確當與否,該定義基本上包含了所有文獻。
趙世瑜教授認為上述定義均較泛化,但比較符合現在檔案工作的范圍,因為使用文字記錄的范圍比歷史時期大了很多很多。故本次講座需對檔案做一個狹義的定義,并且要對檔案館中所收藏的檔案以及保存下來的資料做一個區分、界定,所以在我們研究的過程中,檔案也需要“確權”。
對檔案的區分有沒有學理的基礎?清代章學誠著有《校讎通義》一書,其中提到“理大物博,不可殫也,圣人為之立官分守,而文字亦從而紀焉。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書,故官守其書。有書斯有學,故師傳其學。有學斯有業,故弟子習其業。官守學業,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為治,故私門無著述文字。”章學誠說天下各事均由文字記錄保存,官府設立后,相關的記錄規矩被官府所把握,規矩要通過文字來記錄,故文字記錄的規矩也是由官府記錄保存。文字保留的目的是傳承,老師承擔了這一任務,故有了教育,有了學不同學問的學生、專業。章學誠說的是文字在早期起源時的情況,當時沒有私家著述,都是“學在官府”,文字資料也都保存在官府,所以趙世瑜教授認為,我們可以對檔案做一個狹義的界定,即可以將其視同于官府文書。
傳世文獻按照四部分類,在四部中,有許多文獻與檔案重疊,比如史部中的正史、起居注、職官、儀注、刑法,甚至經部和子部中的某些書。我們今天去看那些官修正史的原始底本,如果還有保留,一定是在過去的中央政府,現在成為北京第一歷史檔案館中的檔案。在檔案里面,也有很多四部中沒有的文獻。趙世瑜教授認為區分檔案的一個重要標志是看其是否是官府制造的原始底本,這也是狹義的“檔案”定義。此定義不包括那些由民間制造出來后通過各種緣由變成官府文件一部分的檔案,比如訴訟檔案中兩造作為證據提交的民間文獻,研究的基礎是認識這些材料的原始面目,回到其原生態。
我們通常面對的是廣義的“檔案”,比如從整體上說,四川的南部檔案符合這個狹義定義,但曲阜孔府檔案就不一定符合了,因為孔府扮演的角色既有官府的性質,也有私人大家族的身份,所以孔府留下的東西不都是官文書。在這個意義上說,稱其為“孔府文獻”也不是不可以。又如,在目前以“檔案”名目出版的書,像龍泉司法檔案,里面也不都是屬于官府原始底本的材料。包括現在編入檔案館藏各全宗目錄的東西,也不都是這樣的東西。同樣,考古發現和民間收藏者手里的官府原始底本,也無法視為“檔案”加以研究。比如很多秦漢時期的簡牘都是官文書,包括官府的政策措施、機構設置和基層組織管理等內容,但學術界很少稱其為檔案,居延漢簡和敦煌吐魯番文書同理。故關于檔案的定義說起來不是大問題,但是細究會引發很多困惑。我們現在的研究要使用地方民間文獻,但是很少有學者會把秦漢簡牘和敦煌吐魯番文書視為地方民間文獻,來做類似于區域社會史與歷史人類學的研究。
打破檔案的神圣性與神秘性
牛津大學的沈艾娣教授寫過一篇文章,提醒我們要特別注意檔案保管員和政府規訓對于我們客觀利用檔案的影響。在利用檔案館的檔案時,我們很少注意檔案的分類、檔案放在哪些地方、檔案是怎么被收進檔案館等問題。趙世瑜教授認為我們在利用檔案之前要特別注意哪些檔案被收集了,哪些沒被收集,知道沒被收集的可能比知道已經被收集的更重要。現在檔案館會把同一個地方和講同一件事情的檔案拆分后按照現代的分類原則重新歸類,此做法對于我們理解資料的產生時期造成很大困擾。政府文件有特定的格式,如各種表格,制表背后包括各種各樣的因素,也包括制表者很多主觀想法。趙世瑜教授認為,我們做研究不是說看見檔案就馬上利用,相反,在理解文獻產生的步驟這一環節就足以讓我們透視歷史。沈艾娣教授還指出,狹義的檔案是政府工具而不是研究者的信息源。趙世瑜教授說很多研究者看到材料就引用的做法實際上是沒有意識到文件本身其實是政府主導性意志的體現。當然,不是說不可以利用檔案,而是要學會分析,不能直接認為檔案是地方社會和民間生活的客觀記錄。
趙世瑜教授表示,講此問題不是為了貶低檔案的使用價值,而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檔案的神圣性和神秘性,不要覺得檔案就更接近于真實,優于或勝于其他材料,要根據我們研究的問題做具體分析。我們這些年都津津樂道于某些國家的檔案解密了,然后我們對以前不知道的重大事件就有了解了。核心問題在于為什么沒有知情權,有了知情權就不覺得神秘了。現在網絡流傳的東西有多少在五十年前要在檔案中才能看到?
跳出文本來看檔案
趙世瑜教授認為檔案的存在和科層制(官僚制)有關,而政治的、經濟的、技術的因素會在不同程度上逐步打破官僚制。講到這里,趙世瑜教授舉了一個例子,明代北京宛平縣在萬歷年間保留下來一本名為《宛署雜記》的地方志,其作者是時任宛平縣知縣的沈榜,沈榜曾經去過宛平西山的棲隱寺,寺中有一塊斷碑,碑上刻有宛平舊牒,沈榜推測碑是元代的,實際是金的。碑文講的是作為金的中都北京在開發過程中因為山林問題涉及到一起官司,打官司的雙方是當地老百姓李仁瑩和棲隱寺(當時叫仰山寺)的和尚。碑文中的訴訟材料過去多被用來討論制度問題,或者集中于政治事件,這種情況的出現和檔案的性質問題相關。趙世瑜教授表示,對于這則材料,如果我們不局限于檔案的狹義理解,事實上最有意義的問題是金代北方的基層權力。
此外,趙世瑜教授還舉了巴縣司法檔案的例子,司法檔案中包含訴訟事由、訴訟證詞與報案時間等信息,可以據此去關注背后的歷史邏輯。趙世瑜教授講到,有一次上課和學生討論到咸豐九年四月的一起官司,他讓學生先別著急看訴訟內容,首先看看打官司時除了原告和被告之外,哪些人也會被牽入其中。趙世瑜教授提醒學生要注意檔案中提到的甲長、牌頭、客長等人。如果不做地方史研究,對于這些內容大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們是基層管理組織的頭目,但是他們各自代表的人群均不同,就保甲、牌頭和客長的系統而言,在不同的歷史時段中代表不同的勢力。比如客長,如果不是因為明末清初四川的戰亂,不會出現這一職位,設立客長表明這一時期流動人口規模很大。趙世瑜教授表示,通過這個案件,不僅能看到家族內部的矛盾糾紛,還可能會牽連到咸豐年間太平天國運動這一社會大背景,這個案件能讓我們了解在類似于重慶這樣的西南地方,在太平天國運動這樣大的社會背景影響下,普通人有沒有被牽涉其中,這樣重大的事件會不會讓官府提高對于百姓訴訟的重視程度。
再如北京市檔案館中一份名為《北平市警察局內四區區署關于查辦西城護國寺西廊下土棍王德明的函》的檔案,涉及在北京歷史上很重要的西城護國寺,檔案具體講的是寺院由于辦廟會產生的公共衛生和公共管理問題。寺廟在鄉村里是很重要的公共場所,是議事的權威場所,在城市也一樣。護國寺和周圍的街坊、坊區不僅形成了輻射和信仰關系,還有地方公共中心的概念,二者之間形成了復雜而多元的利益關系。通過這個案例,趙世瑜教授表示當新的共和政體建立后,會創立一系列新的制度,很多公共職能由新的機構負責管理,這則檔案能讓我們看到哪些職能被納入政府公共管理范圍之內。趙世瑜教授認為事件的背后是雙方在爭奪社區的管理權,是新舊制度在交替過程中的博弈,這在鄉村體現得不明顯,因為新政首先在大城市推展開來。故這則檔案不僅涉及生活瑣事,還涉及到一個政體改變之后的大問題。要想弄清楚這件事,我們得回到護國寺的原生態中,看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如何逐步建立起在本地社區的角色,又是如何處理與本地街坊、鄉耆的關系。
總而言之,對于檔案的一個態度是不囿于現代分類,以研究的問題為旨歸。另一個態度是要回到材料的原生態,弄清材料產生的初始動因。比如,名之曰“司法檔案”的材料,可能是官府的審判記錄和相關證據,也可能是專門機構如刑房產生和保存的,但并不一定只能用它們來研究法史問題。我們也了解初始的某種材料是如何成為檔案的一部分的。至此,我們經歷了兩部歷史,一是材料原生態的歷史,二是檔案語境下的歷史,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利用任何材料都是如此。
“在檔案館研究”與“從檔案出發的研究”
趙世瑜教授認為研究歷史,不是說人走出去,眼睛看到的就是歷史,而是需要利用大量的資料進行研究。利用檔案進行的歷史研究,是非常傳統的研究,檔案也不是新史料。在利用檔案時,我們一方面要用它們去修改舊結論,但是比起修改舊結論,提出新問題可能更重要,要把提出新問題作為自己的首要思考。在此過程中,需要對“在檔案館研究”和“從檔案出發的研究”作區分。趙世瑜教授說此思考受到人類學家格爾茲的啟發,格爾茲說,“人類學者并不研究村落,而是在村落里研究”。趙世瑜教授認為此觀點帶來革命性的變化,我們要用村落的眼光去看更大的世界,但前提是在村落中進行研究。歷史研究的重點不僅是人,還在于從人出發。此外,我們在利用檔案時要想一想,從檔案出發研究歷史和從其他材料出發研究歷史有何不同,如果避而不談此問題,沒法說清利用檔案進行歷史研究的價值。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需要弄清楚資料如何變成“檔案”和“檔案”如何成為史料這兩個層次的問題。
總之,對于檔案的一個基本態度是,檔案是人造物,它具有一切人造物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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