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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假僧人利用封建迷信多次強奸婦女、幼女,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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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假冒僧人利用封建迷信進行違法犯罪的案件在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其中,一被害女子在與母親發生爭執時,將被周某某強奸一事說了出來,才致使周某某案發。警方將周某某控制后,在其手機中發現多名婦女和兒童的不雅照片,并留存了他們的姓名。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周某某還對多名婦女和兒童多次實施強奸、猥褻,他利用基本相似的封建迷信話術,讓被害人相信他是來驅除她們的“罪孽”的,并威脅受害人:“不要告訴家里人,否則要遭天譴,會被車撞死”。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封建迷信,違背婦女意志,強奸婦女,奸淫幼女,5人10次,其中奸淫幼女2人6次,屬多人多次,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強制猥褻婦女2人2次,其中強制猥褻未成年人1人,構成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3人7次,屬多人多次,構成猥褻兒童罪;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周某某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的規定,應當對其從嚴懲治,德陽中院依法判決如下:
周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本文原題為《利用封建迷信強奸多人,假僧人被處以重刑》)
責任編輯:周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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