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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頭發掘60年︱考古學家們找到文獻記載的夏王朝了嗎?

澎湃新聞特約記者 楊炎之
2019-12-20 10:17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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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據古代文獻記載,在商代之前,曾存在過以夏族為主體的夏王朝,它是中國進入歷史時期的第一個王朝。但20世紀20年代的“疑古之風”讓這個問題變得復雜起來,故夏文化探索又有中國考古學的“哥德巴赫猜想”之譽,以至今日,我們真的走出疑古時代了么?今年是二里頭考古一甲子,從1959年徐旭生先生“夏墟”調查為始,歷三代考古人的辛勤耕耘,他們以手鏟釋天書,抹去歷史的塵封,夏的問題是否已如愿解決?

近年來,關于中國歷史上是否存在夏王朝的討論再起。對此,學者們有什么獨見之明?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采訪了十余位考古等領域的專家、學者,請他們談談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二里頭夏都遺址博物館開館儀式

李伯謙(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夏代在司馬遷的《史記·夏本紀》及先秦時期的文獻中均有提及,但缺乏實物證據,很長時間未得到實證,直到二里頭、登封王城崗等遺址的考古發掘后才開始得到證實,即我們以考古資料與歷史文獻相結合證實了夏王朝的存在。

夏商周斷代工程聘請歷史學家李學勤(右二)、測年專家仇士華(右一)、考古學家李伯謙(左二)和天文學家席澤宗(左一)為首席科學家(夏商周斷代工程辦公室提供)

夏問題的解決,夏商周斷代工程起到很大作用,斷代工程旨在解決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夏商周三代的年代學問題。通過對發掘的夏代遺物和遺跡進行碳十四測年,并結合多學科分析后得出研究結果是:以王城崗為代表的河南龍山文化遺存是夏代早期文化,以河南新密新砦遺址為代表的文化遺存是后羿代夏時期的夏文化,以二里頭文化為代表的是少康中興至商湯滅桀的夏文化,而二里頭遺址是夏代中晚期的都城。

朱鳳瀚(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關于夏文化的考古學探索,自然是與二里頭遺址的發現與六十年來對這個遺址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開。我曾著文(《夏文化考古學探索六十年的啟示》,《歷史研究》2019年第1期)談過從二里頭遺址的發現、發掘所得到的對中國歷史考古學與文獻史學關系之啟示,但只能說是淺見。

那篇文章提到,考古學有自己獨立的理論、方法與手段,其研究對象是考古發掘出來的遺跡與遺物,它雖與文獻史學共同構成歷史科學,然而研究角度和側重點多有不同,自然也不必為文獻牽著走。

但在從事已有一定文獻記載的歷史階段的考古學(即歷史考古學)時,考古學與文獻史學在遵守各自學術規范的前提下,在嚴謹考證基礎上的相互聯系與參照還是不可少的。對于原史考古學也是如此。特別是在對有悠久歷史文獻記載的中國,二者更難以截然分開。就夏文化的考古學探索來說,中國人講夏、講三代,講了三千多年,夏已在國人心目中成為中國王權國家的開端。自上世紀20至30年代,殷墟發掘證實了商王朝存在后,老一代的歷史學家、考古學家很自然地想到:應該以考古學來尋找夏,來看一看夏是否存在。這是一些富有科學精神與民族情感的人文學者很自然的思維過程,也是一個必然要發生且已經發生的學術史經歷。對任何有著悠久文明史的民族來說,澄清自己民族歷史上的迷霧應該都是無可厚非的。

此外,被中外多數對歷史文獻有深厚功力的學者認為應屬西周文獻的《尚書》幾篇誥命中已講到“夏”、講到“湯革夏命”。周初金文與周原甲骨證明周人應在克商前即已有文獻記史的傳統,有很強的文字記載能力。現在如果將西周文獻提到的“夏”也認為是某種杜撰,則我們又會陷到另一種沒有確切根據的懷疑論的怪圈中,陷入徐旭生先生所云過分使用默證的思路中。所以,通過考古學來探索夏文化應該不是食古不化,更不是捕風捉影。

將以二里頭遺址發現、發掘為主的對“夏”的研究,叫做“夏文化探索”是很恰當的。既然叫探索就不是簡單的“證實”,不是預先設定其必有而用考古材料去拼湊、去套合,而是用考古資料去探尋歷史上是否真實存在著這樣一個已進入早期文明的政治共同體,希望能揭示其真實面貌。

二里頭遺址是目前已知在前二千紀早中期存在于東亞最大的都邑;二里頭文化一至四期應該皆屬于同一種文化類型;二里頭文化與下七垣文化、二里崗下層文化在陶器形制、隨葬陶器組合等方面有著明顯的文化類型差異,不像是商文化的前身;二里頭文化三期偏晚可能已進入商紀年,而稍后二里頭遺址作為都邑有一個建廢棄的過程,至四期偏晚已出現下七垣文化、二里崗下層文化和岳石文化等遺存,這種情況也見于鄭州大師姑城址與新鄭望京樓城址等二里頭文化遺址,反映出二里頭文化與這些文化的密切接觸和所受沖擊;二里頭遺址與二里頭文化分布區域,正在徐旭生等先生考證過的、較為可信的文獻所記夏人的主要活動區域內。綜合這些因素,相當一部分學者將二里頭文化與夏文化掛鉤,有其相當的根據。

“夏墟”調查時的徐旭生先生(二里頭隊供圖)

二里頭文化迄今未發現確切可靠的文字(能以表達語言、文句的文字符號),不能像商王朝、商文化因有了殷墟甲骨刻辭被證實那樣,可以確證為夏,持謹慎態度的學者不輕易言之為夏也無可厚非,嚴謹治學永遠是學者的良心所在。

從現在的情況看,我認為二里頭文化的研究、夏文化考古學的探索“還在路上”:目前二里頭遺址的發掘面積僅占總面積的4%,可以與二里頭文化宮殿基址相匹配的貴族大墓迄今尚未發現,也就是說可以代表一個文化高端水平的金字塔尖頂的東西,我們還沒見到。

文字確實是世界上幾個文明古國都存在的、反映文明發展程度的重要因素。沒有文字的文明也非絕對沒有,如大家所了解的印加文明。此外,我覺得考古學的認知有很強的時段性局限,以周文化而言,多數學者會相信克商以前周人已有文字、有文獻,有很強的“文采”(周初銅器天亡簋銘文、西周早期的詩與誥命皆可證明),但現在除少數周原甲骨外,我們基本上沒有看到發掘出來的、克商以前周人的文字材料,但絕不會沒有。所以考古學的發現是有時段局限的。其實這也不僅指有文字遺存的發現。

關于夏文化的探索還有一個問題,即“夏”這個名稱,究竟是夏人對自己族群或自己所建立的政治實體的自稱,還只是同時期其他族群對他們的稱呼,也是可以討論的。“夏”在典籍中被訓為“大”、“壯大”,這并不是由音同而產生的“音訓”,“夏”有大意,故不排斥“夏人”、“夏”只是其周邊族群對這樣一個在當時很宏大的族群與其政治共同體的稱呼之可能。在文獻中,占據中原后的周人也曾自稱“夏”,類似的問題都是需要時間來澄清的。

董琦(中國國家博物館研究館員):八十八年來(從1931年徐中舒先生發表《再論小屯與仰韶》算起)夏文化探索的歷程是學術界“多方尋求答案”的歷程,也是學術界不斷討論“解決疑問”的歷程。

目前就學術界而言,雖然夏代信史說的呼聲很高,但我認為這僅是一家之言,盡管這“一家”的成員數量較多,但并不能概括學術界的全部。而在探索夏文化的歷程中,夏代信史說也始終未超出夏文化探索的范疇,與歷史時代的信史標準(“信史”即“確實可信的歷史”)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所以夏文化仍然處在探索階段。

此外,發現夏代文字材料對解決夏問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夏代信史的確證過程中,考古學方法再重要,也不要輕視甚至排除發現夏代文字材料的關鍵性作用。鄒衡先生所說的“運用科學的考古學方法找出夏朝的文化遺跡和遺物”,理應包括夏代文字材料。

王巍(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研究員):經過九十年來的考古發掘和研究,我們對夏王朝的歷史有了一個逐漸清晰的輪廓性了解。尤其是夏商周斷代工程、中華文明探源工程以及最近一系列研究成果,多數學者認為二里頭遺址就是夏都。

從二里頭文化的時間、空間、規模及其對全國的影響力來看,這些現象反映出一個王朝氣象。和文獻的記載對照,二里頭文化最有可能就是夏王朝的遺存。雖然現在還沒有發現確鑿的文字證據,但是不能因為沒有發現確鑿的文字,就妨礙對時間、空間、規模、性質以及所代表的歷史與政治階段進行考察。所以,我認為二里頭時期應該是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可以叫做王國文明的階段,中國王朝文明的開始。如果你覺得文獻不是無稽之談,如果你承認文獻記載的時空范圍,跟事實有可能比較吻合的話,我覺得最大的指向就是夏王朝。

二里頭遺址出土綠松石龍形器(二里頭隊供圖)

而考古學家的看家本領就是在沒有文字的情況下,根據遺存、遺跡存在的時間、空間、規模和性質來判斷其所處的發展階段,并在此基礎上與歷史文獻和古代傳說相結合,進而探討它是否為其中記載的族群或者王朝,這是十分嚴謹且符合科學規范的。

我們相信隨著二里頭遺址的進一步發掘,以及同時期遺址在各地被發掘,夏王朝及其時代的面貌會更加清晰地展現在世人面前。

欒豐實(山東大學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學系教授):中國古史當中有一個夏朝,這在中國學者的認識中好像沒有疑問。對此表示懷疑的是一部分國外學者,他們不太理解中國學者對早期文獻記載的態度。因為一些西方學者從事考古學研究,多數沒有文獻可以對照,因而他們不習慣把考古發現和文獻記載相互印證。所以,在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結果出來之后,不少國外學者首先表示懷疑。當然也有部分國內學者持不同意見。持有不同意見并不見得就是否認有夏商周三代的歷史,而是對斷代得出的具體年代有不同意見。我個人認為夏朝在中國歷史上是曾經存在過的。

雖然相信中國歷史上有一個夏朝,但由于夏朝沒有能夠留下來當代的文獻,所以能不能從考古學上找到這個夏朝則是另外一個問題。我認為是有這種可能的,如果將來挖出夏朝的文字,那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其實,即使挖不出夏朝文字,因為在《史記》等早期文獻中,對夏朝的地望、年代甚至夏王朝諸王世系的記載,相對來說還是比較詳細。當然,我們也認為這些文獻是后人追溯中國早期歷史時提到的,從大的范圍來講也可以歸到傳說的范疇,但它比之前的五帝,甚至更早的三皇要可靠得多。當年徐旭生先生做“夏墟”調查,就是從文獻記載入手,之后就在豫西的洛陽一帶發現了二里頭等重要遺址。

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調查“夏墟”的初步報告》,《考古》1959年第11期(二里頭隊供圖)

所以我想,即使挖不出夏朝的第一手文字材料,但與文獻記載的夏朝相關聯的考古工作做多了,把以洛陽盆地為中心的整個中原地區,包括晉陜豫交界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和青銅時代早期文化搞得更為清楚,應該會有一個被大家接受的結果,當然這需要時間來持續開展田野考古和研究工作。

王立新(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首先,我認為夏王朝是正史記載,不是傳說,它和傳說有重要區別。正史記載的商王朝最先被殷墟甲骨證實的時候,王國維由衷地感慨:“由殷周世系之確實,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確實,此又當然之事也。”我相信正史的記載和口耳相傳的傳說不一樣;再者,夏朝不僅在《史記》這樣的正史中有載,一些史跡在《尚書》《國語》《左傳》這些先秦文獻中也有記錄,如《國語》云“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其中伊洛地區就和夏的地望有關,即文獻和考古兩方面證據的吻合,很可能二里頭就是夏代的文化,而且就是夏代中晚期的文化,這是大多數人都相信的,因為這不止一方面的證據。即使有疑古傾向的學者也幾乎無人懷疑《尚書?甘誓》的可靠性。所以,夏不是傳說。

說二里頭不是夏朝的遺存,而可能是早商的遺存,最主要的依據是目前二里頭文化的碳十四測年被整體下拉。我覺得是目前采用的擬合方法有問題,對年代的擬合,實際上是一種主觀的選擇和綜合判斷。此外,二里頭文化的年代被下拉,二里崗文化的年代基本未動,勢必導致二里頭文化晚期與二里崗文化早期相并行,如果是真并行,二者必然會有很多因素是互見的,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在二里頭文化晚期遺存中見到的商系因素,搞考古的一眼就能看出是來自下七垣文化的,也就是先商階段的,而非來自二里崗文化早期。這與近年的碳十四測年結果恰恰是矛盾的。所以,我更相信從考古遺存比較所得到的認識,而不大相信目前的測年結果。

我覺得離開了文獻的記載,現有的考古材料無法獨立地解釋夏的問題,我始終相信多元史料觀,即研究史學問題需要多元史料,將甲骨、金文、傳世文獻、考古材料,甚至人類學方面的證據都結合起來,在跟著問題走的時候需要什么樣的材料都要合理的利用,考古學是一門有“天生”局限性的學科,甚至說它能獨立地建構起一個古史體系,那是不可能的。李維明老師提到一個很重要的發現(參見本專題李維明先生訪談《二里頭文化甲骨文推進夏文化探索》),那個字是不是“夏”我認為倒不重要,關鍵是那個卜骨出在二里頭二期的灰坑里,而且那是卜骨,且上面有和甲骨文一個系統的文字,就足以證明二里頭文化時期已經有文字,而且已經有了占卜刻辭的習俗,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說有文字的話,比二里頭更早的陶寺遺址出土有大家公認的朱書陶文,是公認的文字,至于它念什么并不重要,關鍵它是文字,和甲骨文一個系統,這才是最重要的。

陶寺遺址出土朱書扁壺H3403:13(陶寺考古隊供圖)

另外,我認為夏商分界在二里頭四期偏早和偏晚階段之間,即偃師商城最初的始建年代,大灰溝的最下層,相當于鄭州地區南關外下層的這么一個階段,它比二里崗下層要早。我認為這一階段的遺存是由夏到商的一個過渡性遺存——夏文化在逐漸解體而商文化在逐漸地形成。之所以會形成,是因為下七垣文化的南下和岳石文化的西進,導致鄭州地區最先發生變化,多出了這二類遺存,它們和鄭州當地的二里頭文化混合在了一起,就形成了一系列過渡期的遺存,而且這些過渡性遺存繼續向西推進,到達偃師一帶,這個證據鏈是非常清楚的。

下七垣文化南下路線示意圖(王立新先生制圖)

A、B、C、D分別代表漳河型、輝衛型、二里頭文化和岳石文化的主要分布區

下七垣文化的南下除了漳河型沿著邯鄲、濮陽、杞縣這一路線到豫東然后西進之外,我指出最重要的一點是輝衛型的南下,輝衛型在河南北部,它直接到達鄭州,形成了南關外下層遺存,而這類遺存在鄭州短暫停留之后沒有繼續西進,而是直接南下到達盤龍城,等于說商勢力在最初形成時有分工:一部分人西進占領夏都;一部分繼續南下去控制夏人曾到達過的地方,控制銅礦資源。

夏人為了穩定“邊疆”也采取了一定措施:在二里頭文化的邊緣地區往往是有圍壕甚至是有城的,如二里頭遺址西北邊的東下馮遺址,在商城下面疊壓的是二里頭時期的環壕聚落;它東面的鄭州大師姑遺址有圍壕,相距不遠的東趙遺址是有城址的;往南的平頂山蒲城店遺址也有城址,再往南的駐馬店楊莊遺址是環壕聚落,且設有防御設施。在當時,往往在靠邊緣的地區有這些防御措施。

劉莉(美國斯坦福大學東亞語言與文化系教授):夏王朝是否存在最初是一個歷史學問題,但是歷史學家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答案,于是寄托于考古學。考古學是研究物質文化遺存,保留在地下的物質遺存往往具有偶然性,能夠發掘出來的遺存也是不完整的。因此,考古學家能夠回答的歷史問題或能夠復原的歷史事件是有限的,對于沒有文字的史前時期,更是如此。古代文獻中歷史事件的記述有其形成的復雜過程,需要由歷史學家進行剖析。如果將文獻內容不加分析地與考古資料簡單對應,得出的結論難免有問題。

另外,考古學本身對于地下遺存的分析和解釋都具有局限性,還處在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中。二里頭遺址發掘了60年,但對其歷史歸屬問題一直爭論不休,正是反映了目前的考古學資料和研究還無法解決夏王朝與考古學遺存相對應的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夏代很可能存在,但如果過分強調二里頭文化與夏商朝代對應的重要性,花費大量精力去爭論這個問題,就不能發揮考古學研究方法的長處去探索更重要的課題。

目前,中外學者很少有人懷疑二里頭文化代表一個國家級的政治體系,但是我們對這一政治體系的形成和發展過程還缺乏認識。如果從這一觀點出發,考古學的理論和方法則大有作為。考古學對探討社會復雜化進程有自身的研究方法,中國考古學近幾十年來也在探索文明起源、國家產生、城市化等問題。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課題。考古學需要一個相對獨立的研究空間,要根據物質文化遺存的特性來復原古代人類社會和行為。沒有必要每發掘一個遺址就急于與文獻中的某個地名或族群對應。

徐堅(上海大學歷史系教授):對于夏王朝的追尋,從來就不僅僅是一個學術問題。固然,以登封王城崗、新密新砦和偃師二里頭為代表的遺址的田野發現顯著增長,尤其是在二里頭遺址,“標志性”現象,如宮殿建筑、需要專業知識和資源管控能力的青銅器、玉器和綠松石鑲嵌器物,層出不窮,但是另一方面,迄今為止也沒有發現具有一錘定音價值的決定性材料。因此,夏考古學的再度熱門也直接反映了當下社會和時代對自身歷史定位的格外關注和殷望。

考古學理當在尋找夏王朝中發揮主導作用,但是很難說考古學可以“獨立”解決這個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考古學沒有提供直截了當的“證據”,而是可供闡釋的“物質”。考古學對物質的闡釋之道也可以幫助我們反思和重建對書寫文本和口承文本的闡釋。

二里頭六十年發掘已經積累了相當豐富的資料,它的價值其實超出僅僅證明夏的存在。這里實際上是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早期文明研究的最好的樣本之一。它令我們反思,文字是否是決定性證據,如果沒有文字,考古學文化是否足以展示文明的發展高度?在討論遺跡現象和實物遺存時,我們很長時間是奉柴爾德(Childe, Vere Gordon 1892~1957,澳裔英籍考古學家。——編者注)的城市革命標準(在《城市革命》這篇文章中,柴爾德提出界定城市的十條依據。——編者注)為圭臬的,但是,二里頭有相符之處,也有缺失之處,那么柴爾德標準是否適用?還是,我們之前對柴爾德的理解是機械的和錯誤的?二里頭毫無疑問已經具備了國家氣象,但是,這個國家是什么?是不是一定是我們耳熟能詳,自秦一直延續到清的國家形態呢?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樣子?因此,未來的二里頭發掘和研究將超出狹隘地證實夏的存在與否,而更加密切地著眼于從考古學層面上闡釋文明和城市的生成。這不僅有助于疏清甚至改寫國家文明的興起過程,也有助于建立起獨具價值,而不僅僅是文獻注腳的歷史考古學。

嚴志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對于夏的問題,我認為是值得去探索的,學術界確實有義務、有責任去探討這個問題。但我一直認為對這個問題的探討我們不應該急于去得出結論。如夏王朝到底在哪,對應的是哪些遺存,我覺得這些東西都應在探索當中去討論。我認為這是一個開放性的話題。

至于文字對于探索夏王朝的作用我認為很關鍵的,它當然不是充要條件,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條件之一。

常懷穎(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現代史學對夏王朝或者夏文化的探索,在近10年來似乎再一次成為考古學界的一個熱點問題,甚至已經由夏代真實樣態討論,引申至考古學的理論與方法論構建等深層問題。

具體到中國上古史,一方面,雖然百余年來有甲骨文、金文、簡牘帛書這樣的大發現和系統性的整理研究,但從整體上看,仍未能達到替代以東周至秦漢的歷史著述編年與框架的地步;另一方面,三代考古學界孜孜以求、成果斐然,但也仍沒有達到可以擺脫“以文獻為基本立論前提”的研究樣態。中國先秦歷史問題的研究與討論,遠未達到可以脫離歷史文本記錄而單獨構建。具體到夏時期的研究,雖然夏王朝未被考古學發掘的同時期文字材料所證實,但也并非僅是一些愛好者覺得的“單線進化論”的闡釋預設,更不是“偽問題”。既有的歷史文本在茲,夏文化的探索,無論證實還是彌補,無論證偽還是重構,都必然是先秦史整體研究框架下,對早于殷墟階段社會性質、社會發展階段以及族群綜合研究的總體性探索,是先秦史學科必須面對的研究課題,甚至也是全球史體系的構建過程中,東方世界王權興起與文明起源和早期發展階段中不可缺失的研究內容。

歷史學家與考古學家雖然都期待同時期文字的出現,但其實不應將所有的希望寄托于夏文字的橫空出世。一方面,甲骨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學科發現,是史料獲取中的“小概率”事件。陶寺朱書陶文的發現,提示我們,在文獻史學編年體系內的夏時期之前,就有文字存在,甚至有可能與殷墟甲骨文同屬一種書寫體系。但問題是,夏時期文字的載體、主要記錄內容和對象,卻不一定與殷墟甲骨文及晚商西周的金文并不一樣。也就是說,夏時期的文字載體未必契刻于龜骨,而如果書于竹帛的話,在北方保存環境下,可能早已湮滅于地下。即便未來有幸發現了早于殷墟的文字材料,若沒有類似甲骨文的王世記錄,同樣無法證明是否在記錄“夏”。同樣,期待發現王陵以證明夏王的存在,以目前考古認知推測也是強人所難。晚商以前,帶墓道的大墓在中原地區高等級貴族墓中并未出現。在現有材料框架下,以修建是否帶有墓道的墓葬,作為組織掌控人力、區分社會等級的方式,是殷墟新出現的社會現象。這似乎是商代晚期禮制構建和等級區分的一系列新嘗試之一,可視為社會發展新階段的變革現象,而非傳承有序的制度或傳統。晚商以前的王陵,規模可能不大,可能沒有墓道等明確標示身份地位的特征。即使發現,也不易辨識,更不易與具體的王相對應。對于學者們寄予厚望的夏都探索,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如何從龍山晚期出現于中原腹心地帶的數十座大小城邑中證明某處遺址是夏代的某處都邑,同樣很有難度。可以說,不具備考古學訓練的知識界,都習慣于以殷墟為樣板和標準來要求或判斷“夏墟”,這正是當前夏文化探索的論證邏輯悖論。

其實,無論是歷史學家還是考古學家,都認可夏文化探索無法脫離考古材料。這不僅蘊含著對考古發現的憧憬,也必然寄托著將既有考古發現的詮釋轉化為歷史記載話語系統的愿望。夏文化探索,要實現文獻研判的范式轉移,目前必須依賴于對考古發現的解釋。

中原地區在公元前二千紀前后可能有兩件事情是最為重要的:其一,是大規模的筑城高潮開始出現并確定了以二里頭遺址為核心的數個早期國家城市網絡核心區;其二,則是銅器出現、技術定型與生產水平的提高。這兩件事情幾乎同時起步,背后是中原地區穩定、發達的多元農業經濟作為支撐。物質文化的巨變,是當時社會巨變的縮影。這個時代,既突破了此前更小地域的部族社會共同體樣態,也與之后的“二里崗帝國”時代有所不同,是一個全新的歷史階段。這種社會階段的獨特性,學術界是廣泛認可的。

二里頭遺址平面圖(二里頭隊供圖)

二里頭遺址及二里頭文化崛起于中原腹地,作為具有較強輻射力的王權國家,東亞大陸首次出現了以高度發達和強力輻射為特征的核心文化。從這個意義上講,將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到二里頭文化時期,這個新的有異于之前之后歷史發展階段的社會,稱之為“夏時期”甚至于“夏王朝”是可行的。從社會發展的階段看,在部族社會之后,商王朝之前,存在一個被周代人稱為“夏”的歷史新階段,是大概率事件。我們不應以小概率的文字、王陵、都城的性質確定與否,來無視大概率的社會歷史發展變革。

陳星燦(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二里頭考古60年可分為前后兩期:前期是文化史的重建,最關鍵的文化分期、年代框架等都是在這個時期完成的,當然二里頭的重要性也是在前半期有初步認識的,如王都的性質、國家的性質等;后半期,尤其是后二十年的研究特別集中于對聚落形態的探索上,對二里頭有著清晰的了解,特別是對二里頭的布局,二里頭的宮城所在,二里頭宮城和二里頭大型聚落的關系等有一系列的發現,就像許宏先生總結的一樣,它有很多的第一(中國最早的宮城;中國最早的多進院落的大型宮殿建筑;中國最早的中軸線布局的大型宮殿建筑群;中國最早的城市主干道網——井字形大道;中國最早的使用雙輪車的證據——車轍;中國最早的官營手工業作坊區;發現有專為貴族服務的、中國最早的青銅器制造作坊和綠松石器制造作坊。此外,還發現了中國最早的青銅禮容器群和禮兵器群,大型綠松石龍形器等大量珍貴遺物。——編者按),以聚落形態和多學科合作為代表的第二期,讓我們對二里頭研究有了前所未有的認識。我們對二里頭族群、早期國家等方面有一個大致輪廓的認識,但我覺得我們對二里頭遺址和二里頭文化的研究也才剛開始,相比于更早的遺址比如安陽殷墟,二里頭的研究還處在一個方興未艾的階段。

二里頭遺址出土銅爵

相信二十年后,我們再來開二里頭八十年學術研討會的話,很多問題會得到更清楚的認識,因為現在知道的很多問題還都是輪廓性的,包括我們對它的定名——二里頭夏都遺址,當然根據文獻和目前的考古發現把它定為“夏都”是更合適的,但它究竟是不是像現在厘定的這樣,我想未來的研究還需要更多的考古發現和材料積累,到那個時候,對這個問題會有著更深入、更細致的了解。

作者注:

李維明先生和許宏先生的觀點請看本專題相關專訪。由于筆者能力有限,未對所有與會嘉賓進行采訪,抱憾不已。本稿中,李伯謙先生、董琦先生、王巍先生和陳星燦先生的相關部分是據他們的發言錄音整理而成,希冀先生們海涵。

    責任編輯:熊豐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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