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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教中小學生繁體字,需要嗎??
近日,針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網公開相關答復。
教育部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學校教學應依法使用規范漢字。但也要考慮在中小學經典閱讀和書法教育中,涉及繁體字教育有關內容。

不可否認,如果要研究漢字及其演變過程,繁體字是不可略過的一部分。漢字具有象形的特點,“一字一語素”使其有著“一圖一義”的表達效果。
而繁體字字形更加豐富,表意也更加立體,能給人更多的書寫和想象空間。而且,古人留下的書法、詩詞等經典里常見繁體字,識讀繁體字可以更方便地親近傳統文化。
同時也要明確,漢字只是文化的載體和表達的工具。漢字從甲骨文、金文變為篆書,再變為隸書、楷書,總趨勢是從繁到簡的。而且現行簡化字是“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確定簡化字體并經過一段時間的試行后確定的”,是科學簡化的,并非一蹴而就的。
簡化漢字的使用降低了漢字識記和運用的門檻,使得信息傳遞更加簡便和迅速,并未違背文字作為載體和工具的初衷。
當然,繁體字作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依舊需要研究和傳承,在平常生活中也可以適當普及,比如在一些設計、藝術里留有一定創作空間。但其傳承和普及是否需要或是否必要進課堂變成學業考核,還是應該慎重評估。
據國家11個部委(局)組織的“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對全國閱讀繁體字書報困難程度調查的數據顯示,閱讀繁體字書報“基本沒有困難”和“有些困難但憑猜測能讀懂大概意思”的比例占58.69%。這表明多數人基本能夠認讀繁體字。
因此,中小學的繁體字教育應遵循何種原則,施行到何種限度,講究何種方式方法,都需仔細科學地進行學業設置,不然可能只是徒增學業負擔。
繁體字有繁體字的藝術美感,簡體字有簡體字的簡潔易用。語言文字的教育和發展,也許不必拘泥于字形字態,而更要思考如何使用它們才能更好地傳承文化內涵和服務現代生活。
(原題為《教中小學生繁體字,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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