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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稱訴訟退費需花不少差旅費不便民,利川法院:需到場簽字
因采取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法院減半收取受理費,但湖北武漢律師雷金翔在湖北利川法院辦案后,卻遭遇“退費難”。
雷金翔稱,退費才一兩千元,從武漢到利川的差旅費要花不少,實在不便民。他多次和湖北恩施州利川市人民法院溝通,能否將受理費打到其代理的公司的對公賬戶,但遭到拒絕。
利川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12月6日告訴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必須有人現場辦理,因為需找法院相關負責人簽字,這個流程無人幫忙。
律師稱辦近兩千元退費要花不少差旅費
雷金翔12月5日告訴澎湃新聞,他作為一家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在利川市法院對王某提起訴訟,今年9月中旬,利川市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因案件審理采取了簡易程序,法院減半收取受理費。
利川市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此案受理費2032元,減半收取1016元,法院判王某負擔訴訟費1000元,原告負擔16元。

雷金翔說,其代理的公司作為原告預繳了2013元訴訟費,可退費1997元。如果到利川辦理退費事宜,當日返回比較難,去一趟往返火車票加住宿費要花不少,不僅花錢還要耗費時間。他多次和法院溝通,希望能夠給法院發一個說明書或對公聯絡公函,法院直接把錢打到其代理公司的對公賬戶即可,但利川法院表示必須本人到場。
澎湃新聞在12306查詢發現,從武漢至利川的動車二等座票價為200元左右,車程約5個小時。
雷金翔認為,公司名稱是唯一的,退費公司走對公賬號根本不會出錯,如果需要把當初全額交費的票據回收或確認接收退費的賬號等說明書或對公聯絡公函等,當事人完全可以配合郵寄過來,何以非要麻煩跑一趟呢?法院只需要確定一個經辦人接收郵件后走內部程序即可。

法院:必須有人到場簽字
利川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6日早上告訴澎湃新聞,并不是退費打到對公賬戶不安全的問題,而是因為當事人或代理律師需要找法院相關負責人簽字的問題,“你本人不來,誰能幫你去簽字呢?”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雖然退費不多,“但你總有機會來利川的,而且退費又沒有個時間限制,什么時候來都可以”。
訴訟費退費繁瑣的問題也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黃石日報傳媒集團主辦的東楚網11月5日報道,湖北黃石市陽新縣法院落實整改打通為民服務“最后一公里”,對訴訟費退費采取了 “一站式”服務。
上述報道稱,到法院打官司,要先繳訴訟費,如果官司打贏了,訴訟費由對方承擔或者不需要全部承擔訴訟費,多出來的錢法院就要退還給當事人。由于預繳訴訟費管理體制、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等原因,訴訟費退費手續繁瑣、審批復雜。退費時,當事人要先找承辦法官、庭長簽字審批,再到退費窗口排隊辦理。“退費難”不僅成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更成為了縣法院提升司法為民能力的短板弱項。陽新縣法院院黨組多次探討后形成了新的訴訟費退費流程,當事人只需向法院提交退費所需材料和銀行賬號,其他審批程序由法院工作人員完成,審批完成后,法院將應退訴訟費直接轉入當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
西安市人大常委會今年4月4日也在官網刊文《關于簡化訴訟費退費流程,提升訴訟服務水平的建議》稱,目前的退費流程不夠便利,需要當事人先找承辦法官、法官填寫退費審批單、庭長簽字審批,再到退費窗口排隊辦理,委托代理人因沒有單獨的退費授權,即使拿到了審批單也難以當天退費。而承辦法官一般需要在退費單上手填各項案件信息,在辦理案件數量激增的同時,開具退費單的數量也明顯增多,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判工作的效率。建議在全市法院范圍內簡化退費程序,并推行網上審批、直接轉賬退費到當事人指定賬戶,精簡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間。
湖北中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剛認為,目前全國很多法院已經實現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好”,退費不難。互聯網科技已經在司法領域廣泛應用,很多法院已經實現網上銀行支付款,支付寶、微信收付款也都不是問題。現在,利川法院還需要當事人千里迢迢去法院退費,這是得不償失,對全社會來說也是一種浪費。如果“司法為民”理念深入內心,工作就會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快樂和溫暖,希望在利川法院退費不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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