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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會計吞學費打賞男主播200萬,律師:能否追回無法律界定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雅儒 通訊員 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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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市一家教育培訓學校的女會計侵占公司資金500余萬,僅打賞網絡男主播就花去約200萬元。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12月4日從寧波鄞州區警方獲悉,目前該女子已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介紹,嫌疑人姓李,35歲,寧波人。2017年12月到寧波一家教育培訓學校擔任會計兼出納。該培訓學校的學生報名學費由李某經手后再轉存到公司賬戶,從2018年開始,李某利用職務之便,將學校的培訓費分別用微信、支付寶、現金等方式轉存到她的私人賬戶,一年多時間,共計將500余萬元據為已有。
李某平常喜歡觀看網絡直播,經常給帥氣男主播打賞。她侵占的賬款中約200萬資金被用于打賞網絡男主播。此外,她還將侵占款項中的29.8萬用于購買二手跑車、80萬用于酒吧消費等。
察覺到公司賬務不對后,該培訓學校負責人向警方報案。10月31日,李某被抓獲,當時她手頭僅剩20余萬。
民警表示,李某侵占巨款的手段實際上并不高明,是因為監管的缺失才給她提供了“監守自盜”的機會,為了預防財務上的弄虛作假或貪污行為,要避免會計、出納工作由同一個人擔任。
李某用于打賞網絡主播的贓款是否能追回?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郎立新告訴澎湃新聞,這要看收款方是不是善意第三人,即他是否有理由相信這是一筆正常的交易。在網絡打賞行為中,網絡主播對于打賞來的款項,有理由相信是正常的。但是打賞行為是贈予行為還是交易行為,法律上并沒有明確的界定。如果是贈予行為,則善意第三人不成立,可以被追回;如果是合理的交易行為,則收款方屬于善意第三人,那么交易結果受法律保護,不能被追回。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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