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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培訓機構“套路跑”,該大刑伺候了!
今年5月中旬,培訓機構“巧恩美語”,一夜之間全部門店關門停業,讓幾千名預付了高額學費的學員和家長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打了水漂。11月29日,上海警方公布稱,經過公安、檢察機關縝密偵查,揭開了巧恩"經營不善"謊言背后的真相。“巧恩美語”已被警方以“合同詐騙”立案偵查,檢察院近日已對機構負責人李某霞批準逮捕。
人們對預付卡和預付款都不陌生,小到理發卡、洗車卡,大到預存款成千上萬元的健身卡、培訓卡、美容卡,多數人都可能或多或少地辦理幾張。這本來是消費者為了獲取優惠而提前預付一定款項,甚至有些商家將預付款項作為享受服務的前提條件。但屢屢發生的一些商家在圈錢后卻關門跑路的現象,無疑讓消費者很受傷。對此,理當強化預付卡領域執法監管,并將明顯的“套路跑”作為欺詐和詐騙予以懲戒。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8月印發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此外,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企業發行預付卡時應當備案,應對預收資金嚴格管理,僅能用于發卡企業主營業務,終止兌付時應提前30日在媒體上公示。
但遺憾的是,很多商家根本沒有遵守相關規定,預付卡完全成了“套路卡”“圈錢卡”。消費者能夠享受到優質服務,不遭遇“跑路騙局”反倒成了值得慶幸的事情。這顯然是對誠實信用這一做人準則和市場經濟法則的嚴重突破。要知道,如果商家講誠信的話,在經營不善倒閉之時,會主動聯系消費者辦理退卡事宜,至少不會關門大吉,跑路了事。
進而言之,一些“跑路”的商家顯然不是不講誠信那么簡單,而是存心欺詐,惡意圈錢。如一些商家明知道自己經營不善,資質不全,無力運營,難以維系,卻虛構生意紅火,長久經營的假象,并以巨幅優惠誘導消費者交納高額預存款。圈到財物后則根本沒有履行服務,一跑了之。
就像這次的“巧恩英語”,李某霞從第一家門店開始就處于一個虧損經營的狀態,從來沒有任何的盈利,去年10月,巧恩就已無法正常支付工資,但李某霞仍鼓動員工繼續賣課,通過“買一年送半年”、“買兩年送一年”等誘人優惠,吸引學員一次性購買高額課程包。檢察機關認定李某霞主觀上有“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以“合同詐騙罪”對其定罪。上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龔培華講得明白:“這就叫‘套路跑’,應對新出現的犯罪形態,我們會加強打擊。”
“套路跑”行為不是普通的經營不善,不是一般的消費糾紛,而是從一開始就打算圈錢跑路,已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相關部門還是應積極作為,對“套路跑”行為亮出刑法之劍,讓投機取巧、毫無誠信的奸商無立足之地,讓消費者不至于總是被“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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