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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婦“敲詐政府”案重審:11年徒刑改為尋釁滋事判緩刑
備受社會關注的“河南農婦敲詐政府案”有了最新進展。
2019年11月29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從當事人馮改娣兒子馮曉磊處獲悉,河南省濟源市法院2019年11月27日重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馮改娣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中取消了此前原審判決中敲詐勒索罪的認定。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馮改娣,河南省內黃縣人。因與鄰居焦書民糾紛未解決,馮改娣曾多年上訪,之后被內黃縣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羈押在安陽市看守所。2014年12月26日,馮改娣被內黃縣法院認定敲詐政府60萬元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原審判決書中稱:“經審理查明,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份,被告人馮改娣以其鄰居焦書明糾紛等處理不公為由多次到北京進行非正常上訪。”“馮改娣的非訪行為使多家單位的工作人員及領導產生心理壓力,精神上產生恐懼,也給內黃縣有關單位造成了不良影響,六家單位支付60萬救助金是在怕追究信訪穩控責任,具有脅迫感和被要挾產生恐懼感的情況下,工作人員為了大局的穩定,不情愿按求助金做出的給付行為。”
隨后馮改娣上訴。
2015年7月3日,安陽市中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內黃縣法院重審。當年9月1日,安陽市中院又將案件指定給安陽市北關區法院管轄。2015年9月29日,內黃縣檢察院將案件移送給北關區檢察院管轄。此后,北關區檢察院兩次將案件退回內黃縣公安局補充偵查。
2016年5月17日,北關區法院開庭審理馮改娣案,北關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增加了一個尋釁滋事罪名,但將原指控敲詐勒索金額減少到1萬元。
馮曉磊告訴澎湃新聞,2017年1月22日,他接到北關區法院的通知,案件已移送給了濟源市法院管轄。北關區檢察院也同時將案件移送給濟源市檢察院。當天,馮改娣被移送到濟源市看守所羈押。
2017年3月9日,審查起訴期限最后一天,濟源市檢察院沒有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將馮改娣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當天,在看守所關押了近兩年八個月的馮改娣被取保候審釋放。
2019年11月27日,濟源市法院對該案作出重審一審判決,認為:“馮改娣因建房等與鄰居發生糾紛、擴建房被城管部門處理等事項多次到北京等敏感地區非訪滋事,且在被公安機關訓誡、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繼續到重點區域或非信訪接待場所非正常上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對于檢方提出的“敲詐公務人員1萬元”的指控,濟源市法院審理后認為,現有證據都是言辭證據,且言辭證據在馮改娣何時提出索要1萬元、湊1萬元的時間順序、給付數額等方面陳述不一致,該1萬元是否系歸還馮改娣之前被拿走的1萬元事實不清,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馮改娣系強拿硬要,對該起指控不予認定。
綜上,濟源市法院認定馮改娣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馮曉磊則表示,母親仍認為自己是無罪的,將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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