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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遷徙中的性別:男性農民工在夫妻關系中的妥協
父權制及其矛盾
在我們的調查中,幾乎所有已婚并且有兒子的被訪者都表示,他們在城市里忍受打工生活的苦澀與孤獨都是為了攢錢蓋房子。蓋房子不是為了他們自己,而是為了兒子的婚姻。對于那些單身的被訪者而言,如果父母已經花錢給他們蓋了房子,他們就可以更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收入。少數家里還沒有準備房子的未婚被訪者也并沒有十分擔憂,他們堅信自己的父親會及時為他們蓋房子的。所有的男性農民工都在抱怨房價上漲太快。另外,令他們感到不快的還有今天的女性都太現實,以至于沒有房子的男人是沒有機會找到結婚對象的。人們發明了“裸婚”一詞,指男性在沒有房產的情況下成功地結了婚。在中國的家庭中,兒子往往被家族賦予傳承家族姓氏和血脈的“崇高使命”。因此成家立室對男性農民工而言不是一種個人選擇,而是個人對家庭的義務。與兒子有結婚的義務類似的是,父母,尤其是父親,有相應的責任來保證自己的兒子能夠擁有締結好婚姻所需要的東西。在中國農村,父母的責任包括修建并裝修房子、支付彩禮以及舉行婚宴。我們的被訪者估計,對男方而言,一場婚禮的總費用經常能高達50萬元:
20萬—30萬元修建和裝修房子,另外20萬元用于婚禮本身。如果按照我們被訪者收入的中位數3000—3999元一個月來計算,一個普通的男性農民工即使一塊錢都不花,也需要工作超過十年時間來為兒子的婚禮攢錢。雖然親戚之間會為了蓋房子和籌備婚禮而互相借錢,但是父母仍然需要償還這種借款。許多50多歲的男性農民工就是為了償還兒子結婚時的借款而仍在城市打工。
鑒于兒子的婚姻給父母帶來的沉重的經濟負擔,那些已經為兒子蓋好房的父母覺得自己還是幸運的,因為最近幾年房價上漲得太厲害了。對于那些有不止一個兒子的男性農民工來說,負擔就更重了。我們有14個受訪者家里只有女兒,他們都很慶幸自己不用為蓋房子的事情而憂心。未婚的男性農民工則在個人希望生養女兒和為家庭生育兒子的義務之間糾結。這是我們所發現的中國父權制中存在的一個矛盾。兒子被認為在延續家族香火上扮演著核心角色,因此父母必須資助他們的婚姻。這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壓力,同時也使得年輕一代的男性逐漸地更傾向于生養女兒而不是兒子。雖然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女兒變得更受歡迎,但是她們在父權制家庭結構中仍然處于次要地位。農民更加傾向于生兒子并不是他們想要如此,而是他們必須如此。中國傳統中根深蒂固的觀念是“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另外兩種不孝的行為是:阿意曲從,陷親不義;家貧親老,不為祿仕)。我們的受訪者對這種觀念仍然有很強的共鳴。例如,我們曾經遇到一位沒有孩子的男性農民工,他把自己打工的全部積蓄都用來治療自己的不育。生養兒子的義務在中國父權制中構成了另外一個矛盾,即性別比的失衡使得女性在婚姻市場上備受青睞(Murphy,TaoandLu,2011)。給兒子成家立室的重要義務進一步增強了女性在婚姻中的談判能力。女性,曾經作為“多余的”孩子,最終因為她們的相對稀缺而在婚姻市場中獲得了更強的談判能力,她們使用這一權力為自己爭取到了婚后從娘家居住,而非從婆家居住。
在另一個層面,雖然中國女性被要求在人生的不同階段順從她們的父親、丈夫和兒子,但是我們所有的受訪者在定義女性氣質的時候都將其建立在女性管理家庭的能力上。許多人甚至認為管丈夫是女性的責任之一。這種差異可能反映了性別規范在從傳統社會到改革開放后的中國社會的轉變中發生了變化。也可能反映了女性角色的階層差異,關于女性在家庭中處于從屬地位的儒家思想主要在上層階層中被積極地奉行著。這也可能是之前的研究過于將從屬的角色和刻板印象投射在了中國女性身上。無論如何,男性關于“賢妻”的概念仍然有幾個層面的內在矛盾。雖然農村男性肯定了妻子應該擁有管理家庭的能力,但是他們同樣要求妻子表現出一定的順從和恭敬,他們期望妻子能將丈夫和夫家的利益擺在妻子自己和妻子娘家的利益之上。他們堅定地認為自己的角色應當是一家之主。正如來自河南的26歲工廠工人小王所說:
女人嫁進了男人的家庭。男人要說了算,對吧?……她(妻子)應當是個講理的人。她應該知道什么時候要給你面子。
29歲的電工小包來自廣東農村,他也有相類似的觀點:
現代社會主張性別平等。女人能夠有她們自己的事業。但是所有的男人都愛溫柔和聽話的女人。
來自廣東農村35歲的司機小丁是我們在本章一開始討論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他進一步闡述:
男人需要一個老婆來管家。她可以有一份工作。她不需要很漂亮,但是她需要知道什么是大方的舉止。
在此,我們看到了中國父權制的另外一個內在矛盾:妻子被期望能夠“管住”她的丈夫和管理“他”的家庭,但是同時她必須是溫柔的、順從的。因此,女性需要維持一種微妙的平衡,一方面行使她的權力,一方面這種權力要保持在一定的、不言而喻的界限之內,從而維護男性主導的傳統觀念。她絕對不能讓丈夫丟臉,也不能公開挑戰他作為一家之主的角色。她應該知道什么時候以及如何順從他,從而維護他的權威。絕大多數男性都重視家庭和諧;這進一步演繹成娶一個不會大吵大鬧的妻子、一個在爭吵時能讓丈夫一點的妻子、一個能忍一下他壞脾氣的妻子。那么這些矛盾在男性農民工和他們妻子的婚姻權力談判中是如何體現的呢?

城鄉遷移為婚姻權力談判制造了新的張力,因為男性農民工和女性農民工在返鄉的意愿方面有顯著的差異(Zhu,2007;ZhuandChen,2010)。男性農民工基本上認為他們的城市生活只是暫時的而且是純粹工具性的。來自湖南的27歲餐館老板小阮解釋道:
我在城里就是賺錢。我不會在這里定居的……等我存了足夠多的錢之后,我絕對會回老家的……就像落葉歸根一樣……我絕對會回老家的……首先,我在城里沒有什么親戚。第二,我是一個傳統的人,喜歡在老家農村的那種感覺。第三,城里房價太高了,經濟壓力很大。更不用說本地人歧視我們……我留在城里賺錢,但是我一定會離開的。時間到了我就回老家……農村有人情味……我的鄰居、我小時候的朋友、我的回憶和感情。我們村不像城市這么富,但是那里有信任……你可以對別人敞開心胸。在外面(城市中),你遇到不同的人,然后你把自己隱藏起來,不會有多少社交生活。
男性農民工總是將他們的村莊與無憂無慮的青少年時光、家庭之間的互助以及鄰里之間的情感聯系在一起。而另一方面,城市給他們造成了壓力,這些壓力導致了他們的挫敗感,也給他們帶來了孤獨感。
戶籍制度將農民工排除在城市公民權之外,使他們的子女被公共教育拒之門外。戶籍制度增強了男性農民工在城市里永遠被當作“外人”和被城市居民歧視的感受。尤其是當男性農民工將城市生活的孤獨和疏離與鄉村社區中的人性溫暖和被接納感對比起來的時候,這種反差特別明顯。來自湖南的27歲廚師小潘告訴我們:
我會回去,然后在老家蓋個房子。我不會在城里買房子的……在農村更像家的感覺。鄰居都互相串門,一起玩兒。那樣挺好的。你可以今天去這個親戚家,明天去那個親戚家。大家都很親切。在城里這是不可能的。在城里,有時候你甚至都不會跟你隔壁的人說一句話。
但是,與男性農民工對農村老家的喜愛和毫不遲疑的忠誠對立的是妻子對定居城市的期望,特別是當妻子的娘家住在城里或附近的情況下。女性用來支持自己定居城市或者婚后靠近娘家居住的理由包括:她們的父母可以來幫助照看小孩、城市便利的設施和交通系統、干凈衛生的城市居所和環境,以及最重要的是她們在城市中的工作機會和獨立收入。
農民工群體中除了存在關于定居計劃的性別差異之外,城鄉遷移同樣激化了夫妻之間關于家庭財務的爭論。男性農民工在城里打工可以掙到更多的錢,但是與此同時,這也增加了夫妻之間關于財務爭論的頻率。城市是大眾消費的領域,能夠讓人花掉血汗錢的誘惑無處不在。夫妻倆可能會因為買什么和花多少錢買而產生分歧。因為長期不在孩子身邊,作為父親的男性農民工總是在回家探親的時候給孩子買衣服、玩具和好吃的零食,從而補償他們的留守子女。務實的妻子則傾向于儲蓄,從而反對丈夫的這種慷慨大方,或者批評他慣壞了小孩。
許多男性也表示,他們的妻子反對他們抽煙、喝酒和賭博,因為所有這些習慣都是要花錢的。但是,抽煙、喝酒和賭博是男性農民工社會生活的一部分,是他們跟朋友、伙伴在一起的時候要做的事情,削減這部分活動的預算也就意味著削減了他們的社會紐帶。一些男性被訪者也說,男人需要獲得同伴的認可,因此需要為朋友花錢,比如請朋友吃飯;但是這些也可能會導致夫妻矛盾。男性對數碼產品(例如手機)的喜愛很難被妻子所接受,因為妻子認為消費這些流行產品都是在浪費錢。最常導致婚姻沖突的應該是丈夫的賭博問題。我們的問卷數據顯示,在189名回答了與賭博相關問題的男性受訪者中,有一位受訪者(0.9%)說自己會每天賭博,6.9%的受訪者會一周賭一到兩次,11.1%的受訪者會一個月賭幾次,另外19.6%的受訪者一年會賭博幾次。受訪者也許低估了他們的賭博情況,因為一位受訪者抱怨說問卷問題太過籠統,偶爾打牌或者打麻將不應該被算作賭博。7位受訪者在深度訪談的時候承認他們曾經或者仍然賭博成癮。我們另外聽到有兩個離婚故事都是由于丈夫的賭癮所導致的。在農村,農閑時候的賭博對于農村男性來說是很平常的事情(Hsu,1971)。在城市里打工的男性農民工與老鄉賭博則是為了排遣工作中的枯燥、孤獨和單調。一位男性受訪者后悔自己當初決定做保安,說那份工作實在是太乏味和缺乏挑戰了,以至于他和許多同事都為了尋求刺激而沉迷于賭博。一開始,男性農民工可能會只在休息的時候跟老鄉們一起玩牌,進而發展到每天下班以后光顧地下賭場。賭博不僅僅會使男性農民工失去婚姻,也有可能令他們失去生活生計。一位受訪者告訴我們,因為賭博他輸掉了自己的出租車。有些男性農民工在城里辛苦工作,當回到老家探親休假的時候,他們時常通過賭博來排遣打工生活的艱苦,結果將自己賺的血汗錢全部輸光。一位男性農民工說自己嚴重沉浸在賭博中的那段時間,曾有好幾個月都留在老家賭博,而沒有回城打工。因此,賭博是男性農民工社會生活的一部分,有些人用以逃避城市打工生活的單調和孤獨;農民工在城鄉之間的流動也不時因為賭博而中斷。
如果說丈夫的賭博對妻子來說是件很難控制的麻煩事,那么當丈夫光顧卡拉OK或者按摩店的時候,妻子們會覺得麻煩更大,變得更加無力。許多妻子不允許丈夫去那些地方不僅僅是因為那里消費昂貴,也擔心丈夫會跟那里的女人發生婚外情。但是,如果女性留在農村老家而丈夫在城里工作,她常常會缺乏相關的信息和途徑來控制丈夫出入這些娛樂場所。雖然在我們的樣本里只有兩位男性農民工(32歲的木工小曾和29歲的電工小包)承認在打工生活中有過婚外情,但是許多被訪者都表示他們知道至少一名男性農民工因為跟妻子長時間分離而“在外面亂來”。害怕只身在外的丈夫有婚外情是促使女性離開鄉村來到城市的因素之一。我們的定量數據也證實了在同一座城市里工作的打工夫妻是很常見的,已婚男性受訪者中大約59%的人(81人)
跟配偶在同一個城市里工作。
大事兒,小事兒
在2012—2013年的頭五次田野調查中1,我們請115位接受深度訪談的受訪者填寫了一份簡短的調查問卷,詢問他們如何看待如下的觀點:“男人是一家之主,家里最重要的決定都是男人來做。”3.5%的受訪者“強烈反對”這種說法,19.3%的受訪者表示“反對”,23.7%的受訪者表示“不同意也不反對”,40.4%的受訪者表示“同意”這種說法,12.3%的人表示“強烈同意”。那些選擇“不同意也不反對”的受訪者解釋到,他們覺得夫妻應當進行討論、嘗試達成共識,然后一起做決定。這些數據結果表明,115位男性受訪者中,超過一半人(52.7%)認同傳統的規范:家里由男性做主,婚姻由男性主導。考慮到中國家庭系統的范式與通常的實踐之間存在著許多差異,在問卷里我們還詢問了受訪者他們家庭中的大部分決定是否“由妻子或者夫妻雙方共同”做出。1.8%的受訪者表示這種表述“完全不符合”自己的現實情況,21.5%的受訪者表示“不符合”,34.2%的受訪者表示“說不清”,31.6%的受訪者表示這種表述“符合”自己的現實情況,7%的受訪者表示“非常符合”。這表明在現實中,僅有23.2%的男性是家庭的主要決策人。那么,我們應當如何解釋這種差異呢?一方面,我們的受訪者都認可男性主導的家庭范式,另一方面在他們夫妻關系的實踐中通常是夫妻共同做家庭決定,或者妻子主導家庭決定。我們的深度訪談資料表明,男性農民工會區分家庭中的大事兒和小事兒,并且堅稱自己對大事兒具有最終決定權。來自廣東農村的18歲的酒店服務員小馬這樣總結說:“小事兒,女人可以拿主意;大事兒必須由男人來拿主意。”“大事兒”基本與這些事情相關:(1)夫妻倆在哪里定居,是靠近夫家還是妻子的娘家?(2)妻子應該對哪個家庭付出自己最大的忠誠,是自己的娘家還是婆家?(3)妻子應當留在城里,還是回老家照顧老人和小孩?“小事兒”則主要指跟家庭開支和丈夫消費相關的事務。
不能妥協的大事兒:父權制和從夫居
男性農民工對上面所提到的頭兩件“大事兒”似乎不太可能妥協,因為它們對維系以父權制和從夫居為基礎的中國家庭體系至關重要。31歲的單身鞋匠小唐跟打工以后認識的女朋友分手就是因為女朋友家里需要一段入贅婚姻。入贅婚姻會根據婚前協議的具體安排而有所不同,但通常男性需要跟他妻子的家庭一同居住,并讓孩子跟著妻子姓。小唐拒絕了入贅婚姻,主要是因為他所說的“男人的尊嚴”,即男性在家庭和社區中的地位,也是男子氣概所需要的符號性的界限:
她們家沒有兒子。所以她父母想讓我入贅到她們家。不管她家里多富有,這都是不可能的……我會被別人看扁的。不管我走到哪兒,我都會被認為是低人一等的……她父母會永遠都看不起我。我會毫無立足之地的。我說什么都不算數。而且不管我做什么,我都要得到他們的允許……可能有的人覺得入贅她家也沒什么,因為她家里有錢。但是我不行!
26歲的小陸因為同樣的理由跟交往三年的女朋友分了手。小陸跟前女友都是從農村進城打工的,2006年在東莞認識。一開始,女友的父母抱怨說小陸家太遠了。后來,當他們同意小陸和前女友的婚事的時候,他們告訴小陸希望他能進自己家門并且小孩以后跟妻子姓,這些條件實質上讓小陸的婚姻成為入贅婚姻。小陸同意了這樣的安排,但是他的父母堅決反對,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會讓家門蒙羞。
除了入贅婚姻,已婚女性如何在婚后分配她們對家庭的忠誠度也成為對男性農民工而言越來越有爭議的問題。從文化上來講,女性在婚后不應該在經濟上資助她的父母,在農村地區,即使她們想這樣做也沒有獨立的收入來源。但是,現在許多農村女性進城找到了有收入的工作,因而她們有了自己的經濟來源可資助父母。尤其是家里沒有兄弟的女性農民工更傾向于在婚后繼續支持自己的娘家,她們認為這是正當的也是必要的。但是男性農民工反對這種做法。來自湖北的32歲的木工小曾之所以離婚就是因為他對妻子(同樣也是農民工)在婚后繼續對娘家表現出的忠誠和經濟上資助她的父母感到不滿。他覺得女性在結婚以后就應該跟隨丈夫,正如中國傳統俗語講的:
人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了個猴子滿山走”……如果她想聽她父親的建議,我不是在抱怨什么,那只能說明我們倆不能在一起了。
絕大多數男性農民工也拒絕在婚后跟妻子的娘家住在一起,或者住得離他們很近。38歲的建筑工人老武就是因為妻子堅持要跟她娘家住得很近而結束了第一段婚姻:
她媽在廣州……我們結婚以后就去了廣州打工。一開始,她媽想把她(第一任妻子)的戶口(從我老家)遷到廣州……后來她(第一任妻子)說她不會回我農村老家了。她想在廣州買房……她跟她媽很親近,她媽又結過一次婚,是跟一個男的在廣州結的婚……離婚在我老家是很少見的。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決定,因為離婚之后再找一個老婆是很難的。
雖然老武認識到離婚對他的名聲會造成負面的影響,但是老武仍然不愿意在從夫居的問題上妥協。當男性農民工在這個問題上妥協的時候,他們會面對來自父母和大家庭的巨大壓力。在中國的家族體系中,這樣的人會被認為是家族的背叛者。來自河南的34歲保安老張抱怨自己的兄弟就像“嫁出去的女兒”一樣,因為結婚之后兄弟搬到了湖北跟妻子的娘家住在一起:
他們搬去了湖北。孩子也是在湖北出生和長大的……房子都是蓋在了湖北。他不打算回我們農村老家了。雖然我父親有兩個兒子,但是我兄弟就像個嫁出去的女兒一樣。現在我是唯一留下的兒子……兩兄弟,但是現在只有一個(兒子)。
老張為自己履行了兒子的義務(比如供養年邁的父母)而感到驕傲;他照看著家里的土地和房屋。但是驕傲背后,是老張因為兄弟而感到的失落和背叛,因為兄弟的決定違背了從夫居的習俗。這不是說男性農民工就要切斷自己妻子和她娘家之間的聯系,比如老張就跟妻子的娘家保持著緊密的關系,而是他們希望妻子的娘家應該處于次要的位置,而夫妻倆應該對丈夫的家庭保持更高的忠誠度。例如,當他們需要在節日拜訪雙方家庭的時候,正日子要留給夫家,拜訪妻子娘家的時間應該在正日子之前或者之后。26歲的已婚農民工小王也講到了這種特意的安排:
過年的時候,我們先去她(他的妻子)家,初一之前我們會在那里待幾天。女婿拜訪岳父母是必需的……會需要一些安排……然后我們就回我父母家過年……全中國都是女的嫁進男的家里,男方家應該是第一,對吧?
妥協的大事兒:妻子離開農村到城里打工
在我們前五次的田野調查中,我們詢問了115位男性農民工是否同意這樣的說法:“養家糊口是男性的主要責任。”沒有人表示“強烈不同意”這種說法,8.8%的人表示“不同意”,9.6%的人表示“一半一半”,48.2%的人表示“同意”這種說法,30.7%的人表示“強烈同意”。這表明115位受訪者的絕大多數(超過80%)認為男子氣概主要建立在養家的基礎上。如果男性是主要養家的人,那么即使夫妻倆都在城里打工,女性也會是家里主要的照顧者,在有需要的時候就要返回老家照顧家庭。來自河南的34歲的建筑工人小蔣實事求是地講道:“我老婆當然要回去照顧小孩了。小學和中學是小孩最關鍵的時期。”
在我們調查的137名已婚受訪者中有大約42%的人(57人)是獨自進城打工的。他們中的很多人是結婚之后將妻子留在了農村老家照顧老人和小孩。例如,來自湖南的50歲的建筑工人老陳一直在城里打工,而他的妻子則留在老家干農活、照顧他們的四個孩子,一直到最小的兒子長到18歲。在那之后,她到城里跟老陳團聚,并在一家工廠找到一份工作。老陳堅持認為男人應該離開老家到城里來工作,從而供養家庭,而妻子則應該留在家里照顧小孩。用他的話說:“只想著掙錢而把孩子留在老家沒人照顧是沒用的。”
但是,越來越多男性農民工的妻子在是否履行那些他們丈夫認為的“自然的”角色方面產生了遲疑,因為與其留在農村做照顧者,她們更愿意到城里工作。小佟的妻子25歲,來自四川農村,她在兒子三個月的時候就進城工作,把兒子留給了婆婆照顧。她就是不喜歡照顧小孩,而更愿意在城里的工廠工作。雖然小佟一開始反對妻子把兒子留在老家的決定,但是他的母親反而支持兒媳,因為小佟妻子在城里工作的收入可以增加家庭經濟資源。26歲的出租車司機小周也有類似的問題。他的妻子堅持把兒子留給了小周的祖父母照顧,然后到城里打工。小周解釋了他為什么在這個問題上妥協:
當然,她喜歡在城里工作。一個人能掙多少?當你沒有錢交房租或者奶粉喝完的時候,你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如果我爺爺能照顧我們的孩子,她絕對應該工作。對我們打工的來說,孩子出生以后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們怎么賺錢來養活他們,供他們讀書……
沒有別的選擇。
因此,雖然男性養家的角色是農民工男性氣質的決定性部分,這些男性也希望妻子能夠留在農村照顧小孩,但是許多人也會因為經濟壓力而在這個問題上選擇妥協。

前面已經提到,男性農民工會區分大事兒和小事兒,然后聲稱將小事兒的決定權留給他們的妻子。這與他們認為妻子應該管束丈夫和管理家庭的理念是一致的。18歲的小馬說:“在農村,男人就應該早點結婚。這樣老婆能管住他并且確保他聽老婆的。她要把他鎮住,讓他成為一個更踏實的人,而不是一個只知道玩樂的人。”雖然基本上妻子被期望能夠約束丈夫和管理家庭支出,但是關于錢,尤其是男人在個人消費上的支出,農民工夫妻之間仍然普遍存在分歧與矛盾。接下來,我們會討論關于男性農民工花銷的夫妻談判的四種模式:委托、溝通、表面讓步以及沖突。
委托
委托指的是丈夫把決策權交給妻子,但是保留否決的權力。這是最接近中國家庭范式的一種策略,妻子負責家庭財政的同時,也被賦予管理丈夫經濟的權力。采用這種模式的男性農民工會將自己的全部工資交給妻子,只在需要的時候向妻子要錢花。如果妻子留在農村老家,男人則會留下一小部分工資作為日常支出而將剩下的錢都寄回家。
絕大多數采用這種模式的男人都相當信任妻子的人品和經濟管理能力。
50歲的建筑工人老陳驕傲地告訴我們:“我所有的錢都在我老婆手里。
我一塊錢都沒有……都是她的名字。我都不知道任何細節……我知道她不會亂花錢的。她知道她應該做什么,我不會去管她的。”有些男性會解釋說這種方式跟村里的規范是一致的,另外一些人只是簡單地接受這種方式而已,因為不這樣做,他們就會花掉所有的錢。來自河南的32歲的店鋪老板小劉承認:
如果是我來管錢的話,我會全花光的。我會用來喝酒、吃飯、去卡拉OK和按摩店。跟朋友吃飯的時候我喜歡埋單。我喜歡足部按摩,我會都賭掉的,還有……你知道……偶爾還有(老婆以外的)女人。
溝通
溝通的特點是在做決定之前夫妻倆會討論。這種策略強調的是溝通、討論和達成共識。比如,來自江西的26歲工廠工人小峰就說他和同在一個城市打工的妻子會“互相商量”和“討論事情”。采取這種策略的男性農民工表示他們跟伴侶有平等的權力。為了確保權力的實行基于共識,他們會建立相關機制來防止任何一方在達成共識之前把錢花掉。來自湖南的26歲的小鄧在是否將他的積蓄用來做小生意的問題上無法跟妻子達成共識,因此夫妻倆決定,由小鄧將他的積蓄存到銀行卡里,然后由妻子來保管小鄧賬戶的銀行卡。這樣的話,他就不能在妻子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況下花掉積蓄了:
我想做個小生意……她擔心我們可能會賠錢。我告訴她不要擔心太多。如果我們擔心太多的話,我們這輩子都只能打工……
錢在我賬戶里,但是她拿著銀行卡。
采用這種方式的男性農民工通常都會考慮到妻子對家庭的貢獻,要么是經濟上的貢獻,要么是為家庭提供了重要的服務。來自廣東農村的41歲的老金強調在做重要決定的時候他都會跟妻子商量,因為這樣才是“合理的”和“平等的”。老金的妻子留在了農村老家照顧兩個十幾歲的孩子:
她對我父母很孝順。她把孩子教得也很好。她不(有償)工作,但是我覺得她的工作對家庭來說比我的更重要。我整個家庭都靠她。我只是賺些錢……我沒有照顧整個家庭的能力。
老金把妻子為家庭做的事情看成真正的工作,沒有因為她不掙錢而否定她的貢獻。他將家庭當作一個男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強調家庭幸福重要性的老金總結說,妻子在家庭中的角色使得她成為家庭決策過程中的關鍵人物。
表面讓步
表面讓步指的是丈夫做出一些小的妥協,但是對妻子的要求其實是陽奉陰違。采用這種談判策略的男性農民工會采取不同的策略,包括做出小的讓步、假裝認可妻子的觀點或者背著她花錢。比如,來自四川的20歲的小林不顧妻子的反對,仍然堅持抽煙、喝酒和賭博,因為他無法想象在與同伴的社交活動中不會涉及這三項活動。他嘗試減少對香煙的消費,例如不在屋內抽煙或者不在妻子面前抽煙,同時他也降低了賭博的程度:
我曾經是重度煙民。現在我老婆懷孕了,我在家里抽的少了……少一點吧……但是對男人來說不抽煙太難了。抽煙提供了一種聊天的環境。男的就是在抽煙和遞煙的時候開始聊天的。我遞給他們一支,他們遞給我一支……如果我不抽煙,他們給我遞煙的時候我就不能接。這樣感覺很奇怪。喝酒也是。抽煙和喝酒,絕大多數男的都不能不做這兩個……我有時候賭博,如果不賭會覺得無聊,但是我賭得都很小,一塊兩塊那種。
小林說當他做出一些小的讓步的時候,他妻子看起來就挺滿意的。只是不知道當他們的孩子出生、這個家庭面臨更大經濟壓力的時候,他們會怎么樣。41歲的出租車司機老孫時常口頭上應承著妻子。當妻子抱怨他花時間跟朋友交往、花錢跟他們一起喝酒吃飯時,他會口頭答應妻子:
你看這兒有挺多我的朋友和老鄉。有時候我會跟他們在外面待到很晚。當她打電話來的時候(我會在電話里告訴她我很快就回家了),但是我不會真的很快就回去。她經常對我很生氣,然后幾天都不理我。但是之后日子還得繼續。
而來自河南的32歲店鋪老板小劉沒有告訴妻子他在賭博并因此欠了債:
我還欠著我朋友幾千塊錢,賭博的時候輸的。我必須慢慢還……我老婆當然不知道(他的負債)。
沖突
沖突的特點是丈夫使用暴力來讓妻子停止對他花銷的抱怨,而不是跟妻子協商他個人花銷的選擇。35歲的工廠工人小譚來自貴州,是家里賺錢養家的人,因為她的丈夫曾經有賭博的問題。小譚和她丈夫同時被介紹給我們,他們與兩名訪談員分別訪談,而兩段訪談都顯示出他們的關系中存在家庭暴力。小譚在訪談中告訴了我們她的家暴受害史:
如果他只是偶爾玩一下牌,來放松,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他每天都去賭博,也不管孩子,然后每次我抱怨的時候,他就打我。
小譚的丈夫在訪談中并沒有否認對妻子使用身體暴力,但是他也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我老婆對我太嚴格了。就像賭博,就是不行不行。她會告訴我不要去(賭博),然后一直說一直說,我完全能想到她會說什么。
來自河南的34歲的工廠工人小蘇告訴我們,當他和妻子因為錢的問題吵架的時候,他會對妻子使用身體暴力:
都是關于錢。我們吵架。她說我不應該那么大手大腳地花錢……男的都想有面子,如果我跟朋友出去吃飯,有時候我埋單,有時候他們埋單……有時候是關于我買的電子產品。她覺得這些都是不必要的消費。她非常節約,很在意錢。
小蘇每個月掙3000—4000元。他妻子因為加班掙得比他多。小蘇覺得很難接受自己在這段關系里是“掙得少的那一個”:
有時候我問自己為什么我一個男的掙得比女的還少。我每天都在問自己。每天。為什么她掙得比我多?這當然很難接受。我作為男人應該是養家的。結果我沒法養家。結果是我妻子賺了絕大部分的錢。
小蘇使用身體暴力來讓妻子停止對他花銷的抱怨可能是一種重塑男性氣質的策略。妻子更高的收入看起來對小蘇造成了地位的沖突,也挑戰了他的男性身份。城鄉遷移為農村女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獲得經濟獨立的機會。在許多案例中,女性農民工因為可以在廠里加班而掙到比她們丈夫更多的錢。
小結
本章討論了由城鄉遷移引起的或者與之相關的夫妻權力談判的復雜機制,以及婚姻中男性主導的傳統模式的持續和變化。本章也討論了城鄉遷移如何對夫妻權力協商制造了新的張力。我們的分析表明,許多男性農民工會區分大事兒和小事兒。他們在有關父權制度和從夫居的大事兒中盡量維護自己的主導地位,雖然他們有時候也會被迫做出妥協。例如,絕大多數男性認為男人在外工作、女人在家照顧家庭的模式是天經地義的。但是,他們常常迫于經濟壓力而做出妥協。對于妻子不再做家庭成員的照顧者而離開家庭到城里打工,他們不會反對。一方面中國女性被期待成為家庭管理者,具有管理丈夫財務的義務,另一方面她們又被期望成為順從、恭敬的妻子。這就使得夫妻之間權力談判變得微妙而具有爭議。我們討論了四種有關家庭財務的夫妻談判模式:委托、溝通、表面讓步和沖突。委托的策略最接近男性允許妻子來管理他的財務的傳統模式。對妻子作為財務管理者的人品和能力都有信心的年長男性更有可能采用這種模式。在采取溝通模式的夫妻間,家庭和丈夫的財務都會通過討論和共識或者共同決定的方式來管理。重視妻子通過參加有償勞動或者完成無償家務勞動以及照顧小孩而對家庭做出貢獻的男性,最有可能采取這種方式來協商家庭的財務問題。表面讓步指的是那些做出小的讓步,但實際上對妻子的要求陽奉陰違的男性所選擇的模式。最后,我們討論了那些用沖突代替了談判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丈夫通過身體暴力來讓妻子停止對他消費習慣的抱怨。有賭博問題或者掙錢比妻子少的男性農民工似乎最有可能采取這種方式。對他們來說,暴力不僅僅是讓持反對意見的妻子安靜下來的方法,也是在地位倒置的關系中重新建構男性尊嚴的方法。這些不同的回應選擇反映了由遷移引起的或者與之相關的夫妻權力談判中策略的多樣化,反映了談判過程的爭議性,反映了規范的家庭模式和實踐之間的矛盾性,也反映了男性農民工所認可的規范性性別理念和城鄉遷移家庭的社會經濟現實之間所存在的差異性。

(本文摘選自《男性妥協》一書,澎湃新聞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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