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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 大學生兼職風波
原創: 新潮 新潮

01
大學生兼職陷阱
開學不久,南京大學小金同學想要利用專業特長在課余時間找一份實習。刷朋友圈時,她偶然在微信號“南大家園2.0”上看到一則兼職招聘兼職老師的信息,“在公辦小學授課一小時,有100元的報酬”。
經過面試和簡單的培訓之后,雙方談好報酬和兼職時間。小金開始工作后,發現平臺上發布的招聘消息不全面,一小時100元的報酬后隱藏著許多附加條件。授課第一天,教育機構要求四位實習老師在授課結束后,要將所在班上的學生送出校門,確認家長接到孩子后再返回教室,打掃完衛生才能離開。
小金和另外三位實習老師對此提出異議。由于與之前協商好的工作量不一致,四位同學要求增加薪資。協商無果,小金提出結算前兩次工資后辭去工作。但未承想,兼職工資遲遲不見發放,教育機構那里也沒了消息。
02
謹慎選擇平臺
與她有相似經歷的還有另一個來自外校的女生小吳。她幾乎在同一時間瀏覽到了“南大家園”發布的招聘信息,參與到一場她回憶起來“感覺并不算很合理”的兼職工作。

在南大家園平臺上發布便民類消息需要收取2元/條的服務費;如果能將微信號的二維碼和宣傳文案轉發到自己的朋友圈或本校同學的微信群,憑借截圖可以在平臺上免費發布一次消息。小金和小吳都是通過微信好友分享在朋友圈的二維碼,添加南大家園為好友。南京高校學生的朋友圈形成一個緊密的關系網,盡管不是南大學生,小吳還是不受防地成為了“南大家園”的微信好友。

作為中介平臺,“南大家園”不對發布的兼職招聘類信息進行內容審查。
新潮記者曾向公號求證運營人員是否是南大師生,但沒有收到回復。
提起這次并不愉快的兼職經歷,小金表示“以后還不如去南京大學表白墻上看靠譜的兼職信息”。事實上,南京大學為學有余力以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了足夠的勤工助學崗位,也有如一鳴真鮮奶吧、星果俠等較為正規的校內兼職,讓同學們“足不出校”,就可以依靠各種勞動得到一筆額外的生活補貼。新聞傳播學院院樓一樓的新咖啡也日常不定時招聘新成員,歡迎有想法的同學隨時到門店咨詢。
關于校內兼職,新潮也曾推出過誠意滿滿的攻略與排雷,有需要的同學可以點擊下方文章了解。
《同學,送你南大校園兼職攻略&防陷阱指南》
03
大學生兼職市場亂象頻生
針對小金遇到的情況,新潮記者以應聘者的身份咨詢了這家培訓機構。負責人王老師表示,一次課的工作量就是一個小時,并且當記者提及正式合同時,王老師的回答也確為“會簽署合同”。

小金等四名同學當初通過面試后,雙方都未提及“簽合同”之事。當時只有口頭協議,后來發生糾紛,小金們投訴無門。
事實上,在兼職過程中,書面合同,因其可以成為工作內容的憑證,是兼職學生需要事先特別關注的內容。除教學任務的界定外,能否得到實習證明、具體工作時長、工作地點以及工資的結算方式和結算周期,都應寫在書面協議里。簽署書面合同后,聘用方和實習學生,就不容易出現“說不清楚”的環節,即使出現了問題,也可以根據合約分清責任。
小金、小吳的遭遇并非個例,有關大學生兼職被騙、與雇主發生糾紛的報道,在各家媒體平臺都時有出現。除上門家教的安全問題和教育機構的工作量糾紛外,高薪兼職、網絡刷單、產品代理,這些看起來“足不出戶就可以月入上千”的兼職,對在校大學生有很強的吸引力。

04
面對兼職糾紛,怎樣維權?
大學生兼職市場之所以亂象頻生,很大程度上與在讀大學生身份性質的特殊性有關。
兼職的在讀大學生是否屬于勞動法中的“勞動者”?這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一般認為在讀大學生無法成為法律概念上“勞動者”的依據是《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十二條:
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新潮記者咨詢了相關律師,有一位律師表達了如下看法:“因為身份性質,當在校大學生發生勞務雇傭與承攬關系,因這些關系發生報酬糾紛,不能通過勞動仲裁維權救濟。”由于在讀大學生目前仍未獲得法律層面無可爭辯的“勞動者”身份,在兼職過程中一旦遭遇糾紛,很難借助勞動法維權。

首先,第十二條的表述,并未明確將在校生剔除在可以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資格之外。具備相關條件的在讀大學生,在具體案件中有機會被判定為“勞動者”。
在2013年陜西發生的一起勞動爭議糾紛的民事案件里,法院做出了如下判斷:“原告……雖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但已年滿16周歲,已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就業年齡,其在校大學生的身份也非勞動法規定排除適用的對象,且原告在工作前持有學校出具的證明一份……已完全具備面向社會求職、就業的條件,就業目的明確,故原告系適格的勞動關系主體。”
另外,第十二條意見針對的是以“勤工儉學”為目的的在讀大學生。在具體案件中,如大學生的兼職目的能夠被證實是長期就業目的,那么往往另當別論。一般而言,符合勞動關系主體資格的在讀大學生,多指臨近畢業的應屆生。
那么在兼職大學生法律層面上“勞動者”身份尚未得到法律進一步界定、認可的前提下,大學生兼職遭遇糾紛時,應如何維權?
新潮就小金、小吳的具體案例咨詢了江蘇泓遠律師事務所的錢金婷律師,錢律師提供了以下維權途徑:
1.查明該機構有無教育培訓資質,無資質去工商局投訴非法經營
2.前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需要提供機構工商信息、證明勞動關系(微信聊天記錄,上下課打卡記錄)等證明材料
針對小金的情況,錢律師表示:“維權難度沒那么大,勞動監察大隊應當對勞動爭議監管。如果它不解決,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是簡易程序,基本都可以調解解決。”她強調,通過訴訟解決將花費較長時間。在維權過程中花費的時間、精力成本,對于在讀大學生而言,是一筆代價不小的損失。
比較了律師的回答之后,新潮記者幫助大家總結了如下建議。
在達成共識后盡快簽署書面合同,是在讀大學生兼職維權的最佳保障。由于民事糾紛“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大學生一旦兼職,就要注意留存勞動證明。不僅是書面合同,上文提到的微信聊天記錄、上下課打卡記錄都在此范疇中。
此外,在選擇兼職地點時,盡量考慮有聲譽、有經濟實力的單位去打工。一旦發生糾紛,可以請警方幫助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法律援助機構請求援助。
05
結語
由于在讀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現行勞動法又存在一定的滯后性,許多在讀大學生都曾在兼職中遭遇糾紛。如何化解糾紛,避免利益受損,除了需要大學生提高警惕、慎重選擇外,法律方面的跟進同樣不可或缺。
根據靈活用工平臺“兼職貓” 發布的《2019暑假職場生存數據報告》,16歲~22歲的暑假工占整體暑假工的83%。在讀大學生,已經成為了暑期兼職的主力軍。“兼職貓”的報告稱,大部分人暑假兼職最擔心的是虛假信息。

(文中相關人物俱為化名)
參考資料:
澎湃新聞:《40名大學生找兼職被騙,都成了失信人員》
中國青年報:《大學生兼職打工 五類騙局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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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編|陳思君 新聞傳播學院2018級本科生
責編|黃 雯 新聞傳播學院2018級本科生
原標題:《調查 | 大學生兼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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