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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刊文評“51信用卡”暴力催債:敲響網貸警鐘
21日下午,位于浙江杭州西溪的51信用卡總部被警方調查,杭州警方通報稱,經初步調查發現,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國家機關,采取恐嚇、滋擾等軟暴力手段催收債務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等犯罪。該平臺創始人孫海濤22日公開致歉。
人們對暴力催債并不陌生。此前,無論是傳統的銀行、民間放貸人,還是近年來出現的網貸公司,大多把催債業務委托給外包公司,而后者催債采取的幾乎都是暴力手段,輕則對用戶的工作、生活造成持續騷擾,重則造成一些用戶自殺。
從警方初步調查結論到用戶反映自己曾遭遇暴力催收,說明51信用卡在催債方面確實存在問題。該平臺創始人稱“對合作公司的培訓和監督不夠”,但從報道來看,催債方還會使用手機通訊錄信息騷擾用戶的親朋好友,如果沒有51信用卡配合,催債方恐怕做不到這點。
也就是說,暴力催債不僅是外包公司的問題,如果51信用卡對外包公司的催債行為用合同約束并監督,外包公司也不敢暴力催債。從這個角度講,雖然外包公司暴力催債,但平臺難辭其咎,警方調查平臺很必要。
哪些外包公司替51信用卡催債?暴力催債手段具體有哪些,以及對用戶造成了哪些傷害?這些問題也有必要調查清楚并公開。只有這樣,才能對這類互金平臺、外包催收公司形成有效震懾,以促進其催債手段從暴力化轉變為規范化,以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和金融市場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51信用卡被調查的當口,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聯合出臺的《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包括催債涉及的尋釁滋事等行為,從該文件規定不難看出,對通過暴力手段強行索要債務的行為今后要加大懲罰力度。
在一個法治、文明的社會,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受到有效約束。即使互聯網金融平臺催債是理所當然的維權行為,但催債方式與手段必須在現有法律框架內,而不該逾越法律升級為暴力手段。
要徹底根治暴力催債,有必要對商業銀行、互金平臺等債權人的催債行為進行統一規范和引導——從過去默認暴力催債轉向“司法催債”。換言之,債權人應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權益,否則暴力催債恐怕難以根治。
應該說,“司法催債”的效果會更好,因為用戶如果不按合同約定還款的話,司法機關既可以強制執行,也可以通過失信人“黑名單”對老賴進行聯合懲戒,就能倒逼用戶及時還錢。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催債”能確保催債行為合法、規范,能避免暴力催債帶來的違法風險。當然,這對司法機關也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原題為《“51信用卡”暴力催債敲響網貸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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