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充當“保護傘”,安徽定遠縣公安局原政委施金平獲刑四年半
利用職務便利,對明知有罪之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收受他人財物。今天上午,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定遠縣公安局原政委施金平犯徇私枉法罪、貪污罪、受賄罪一案,判處被告人施金平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此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該院宣判的首起“保護傘”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6月25日,安徽淮南人張某經營的定遠縣一家采石場與定遠人唐某經營的一家采石場因開采石料產生糾紛,爆發大規模斗毆事件。當晚接警后,定遠縣公安局決定成立“6·25”聚眾斗毆案專案組,由施金平擔任組長。施金平與唐某等人私交甚好,且其本人在采石場有投資股份,擔心追究唐某、李某等人刑責后,投資不能收回,遂找借口拒不在該案的刑事立案報告及對部分涉案人員采取刑拘強制措施的報告上簽批,致使符合刑事立案條件的“6·25”聚眾斗毆案長期未能立案審查,相關涉嫌犯罪人員逍遙法外。同年,7月23日,張某與唐某在派出所簽訂民事調解書。2019年4月1日,滁州市公安局將“6·25”聚眾斗毆案作為涉黑案件指定全椒縣公安局查辦,唐某、李某等人先后被刑拘、批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還審理查明,施金平在擔任定遠縣公安局巡防大隊大隊長期間,與該隊駕駛員楊某共同出資購得一宗水淹地,得知該地塊屬于政府項目征遷范圍后,與楊某共同出資違建4間房,以獲取政府安置補償。在被定遠縣行政執法局全部拆除后,楊某四處上訪要求補償安置。定遠縣公安局作為包保單位,負責楊某征遷安置及維穩事宜,已升任公安局副局長的施金平全權負責此事。期間,施金平多次利用包保單位職務之便,通過指使楊某編造虛假拆遷證明資料等方式,騙取更多安置補償款。最終,楊某共獲得49.95萬元的安置補償,其中價值31.96萬元的安置房兩套及17.99萬元的現金補償。根據兩人約定,楊某分了其中一套安置房給施金平,施的妻子將其出售,獲利17萬元。經審計,楊某實際應得安置補償僅為29.377萬元。
法院還查明,施金平擔任定遠縣公安局副局長、政委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該局干警及有關企業人員現金或超市購物卡共計13.4萬元,為他人在工作調動、職務提拔及車輛違章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施金平身為國家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對明知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故意包庇,不進行立案偵查,造成多名犯罪分子逃脫刑事責任追究;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產,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貪污罪。鑒于案發后如實交代已被掌握的徇私枉法的犯罪事實,且在留置期間,如實交代未被掌握的貪污、受賄犯罪事實,并在提起公訴前退出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原題為:《安徽天長宣判一起“保護傘”案 被告人定遠縣公安局原政委徇私枉法貪污受賄獲刑四年半》)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