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蘇檢方依法不起訴人數三年增四倍,專家:折射司法理念之變

近年來,江蘇不起訴人數、不起訴率呈明顯上升態勢。數據顯示,2018年至2019年9月,全省檢察機關對于刑事案件的不起訴率為6.41%。
不起訴人數從2015年的1841人,上升到2018年的7331人,增加近四倍。
10月10日上午,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了該省檢察機關依法正確行使不起訴權的相關情況。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從會上獲悉了上述消息。
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蔣永良介紹,對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相對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權的行使,江蘇省檢察機關均注重細化適用條件和流程,確保依法規范行使。
具體而言,對具備起訴條件,但犯罪情節輕微的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經考量,認為依照刑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作出不起訴決定,即為相對不起訴。數據表明,2018年至2019年9月,全省檢察機關對于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13503人,其中相對不起訴的人數最多,共有8961人,占23.24%。
對于經過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的案件,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做到“疑罪從無”,這就是存疑不起訴。
同時,堅持罪刑法定,對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作法定不起訴。“我們在辦案中嚴格對照犯罪構成判斷罪與非罪,并把社會危害性作為行使不起訴裁量權必須考量的重要因素,避免使得公認的善舉受到法律的懲罰。”蔣永良說。
蔣永良表示,對于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具有悔罪表現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2018年以來,江蘇全省檢察機關共對1317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最終對考驗期內遵守法律和相關監管規定的943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給予涉罪未成年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江蘇附條件不起訴人數位列全國第一。
對此,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蔡道通現場評價稱,江蘇檢察機關依法正確行使不起訴權的情況通報及其具體案例表明,適合新時代需要的司法理念在江蘇檢察工作中已得到較好的落實。
蔡道通表示,正確行使不起訴權,對于檢察機關發揮訴前主導作用,實現公正司法、落實人權保障,節約司法成本,緩解社會矛盾,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及其近親屬,發揮教育修復功能,乃至“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作為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的學者,從內心為江蘇檢察人點個贊。”蔡道通說。
蔡道通說,對于定罪不足的犯罪嫌疑人的存疑不起訴的做法,體現了檢察機關刑事法治的基本理念與人權保障的基本責任擔當。存疑不訴,指的是作為指控犯罪的證據達不到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程度,為了最大限度底防止冤錯案,也為了最大限度底保障人權,寧可錯放,不可錯訴。這樣既可以防止“帶病前行”,也對強化檢察機關證據意識,提升審查刑事證據的能力,最終對實現刑事法律的人權保障機能有重要意義。
打擊犯罪能夠提升公眾的安全感,維護社會穩定,而正確行使不起訴權,對于保障人權、減少訴累等方面則有重要意義。那么,如何平衡二者的關系,防止不起訴權被濫用?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蔣永良表示,檢察機關執行寬嚴相濟的政策。一方面嚴厲打擊主觀惡意大、嚴重危害社會的刑事犯罪,堅決追訴,從嚴懲治。另一方面,對于初犯、偶犯以及輕微犯罪,充分考慮起訴的必要性,可訴可不訴的堅決不訴,兌現“寬”的政策,“保持適度的平衡”。
蔣永良介紹說,為了防止不起訴權的濫用,檢察機關有內部的監督制度,建立了備案審查、案件評查、不起訴決定書公開發布等制度,并要求將人民監督員評議納入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保障權力規范運行、陽光運作。同時,強化不起訴案件說理,使得案子既“辦得準”又“說得清”。另外,如果偵查機關對于不起訴決定不服可申請復核,被害人以及被告亦可申訴。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