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毒糖殺人案”李錦蓮不滿293萬賠償,向最高檢再遞申請
“毒糖殺人案”被判死緩,當事人李錦蓮獲得293萬余元國家賠償,因不滿賠償金額,曾向最高法申請復議被駁回。紅星新聞從李錦蓮代理律師韓冰處獲悉,7月23日李錦蓮已委托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申請國家賠償材料,請求向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意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審查并作出決定。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江西農民李錦蓮被控投放加有鼠藥的奶糖導致兩名孩童死亡,1999年7月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審后宣告李錦蓮無罪。
2018年7月18日,李錦蓮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總計4100余萬元。同年9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江西高院賠償決定書,決定賠償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人民幣2035036.7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90萬元,共計293余萬元,駁回申請人其他國家賠償請求。

李錦蓮不服江西高院賠償決定書,向最高法申請復議。2018年12月28日,最高法作出賠償決定,維持江西高院賠償決定書,駁回李錦蓮提出的國家賠償請求。
李錦蓮的女兒李春蘭告訴紅星新聞,由于本案存在嚴重的刑訊逼供,對李錦蓮的身體與精神造成永久性創傷,使他失去人身自由長達19年多,錯過為母親養老送終,弟弟李錦梅受到牽連以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妻子陳春香被非法關押在橫嶺鄉政府三天,后因不堪凌辱于1998年10月31日非正常死亡,兒子李平因為被非法訊問兩天留下了永久性的心理陰影,女兒李春蘭近20年持續為本案伸冤以致未婚未育,“相比其他類似的案件,我們家人的傷害是最大的了,精神損害撫慰金90萬元就是太少了!”
(原題為《“毒糖殺人案”李錦蓮不滿293萬賠償,向最高檢再遞申請》)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