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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正在積極建設疫苗追溯的協同平臺、監管平臺
6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會議以170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疫苗管理法。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司司長袁林說,新頒布的疫苗管理法明確提出,要對疫苗實行全程的電子追溯制度,由國務院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的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統一的疫苗的追溯標準,還有相應的規范。建立全國疫苗信息化追溯的協同平臺,整合疫苗生產、流通、預防接種相關信息,整合全環節的相關信息,最終實現疫苗全程電子的可追溯。
他說,在去年的晚些時候,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研究制定了《關于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指導意見》,非常明確地指出要“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追溯系統的建設指明了方向。特別是這里規定了由國家建標準、定規范,這是國家監管部門的職責,同時也明確了由疫苗企業自建系統,整合數據。
“建立疫苗全程電子追溯制度,藥品的上市或者叫疫苗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是承擔追溯系統建設的主要責任人。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通過建立協同平臺來形成完整的藥品追溯數據鏈。”
袁林透露,從去年開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陸續發布了藥品包括疫苗追溯方面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我們會同國家衛生健康部門正在積極地建設疫苗追溯的協同平臺、監管平臺。我們還會繼續地密切配合,積極協作,督促和要求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設好企業的疫苗追溯系統。整體要保證疫苗追溯體系建設的有序推進,按期完成。”
他說,按照新頒布疫苗管理法的規定和要求,通過建設好疫苗全程的電子追溯制度,最終盡快地實現疫苗產品的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
(原題為《國家藥監局:正在積極建設疫苗追溯的協同平臺、監管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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