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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有點甜”假藥案后續:安徽滁州一法院已判四人
因發現阿司匹林“有點甜”“沒有藥效”,安徽滁州老人的舉報牽出涉21省份特大假藥案,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被查獲的假“阿司匹林腸溶片”“硝苯地平控釋片”,經鑒定有效藥物含量為零,食藥稽查人員猜測假藥成分為“淀粉”。該事件曾于今年4月引起廣泛關注。
近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獲得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法院對涉及滁州地區的案件作出的一審判決,法院認定4名被告人均構成銷售假藥罪,因明知是假藥而予以銷售,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法院判處被告人胡忠峰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被告人席剛有期徒刑2年2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楊衛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張雷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在銷售假藥時,因無法提供證明藥品來源的隨貨同行單,故聲稱藥品屬于“回購藥”或“刷醫保卡的小路貨”。滁州共11家藥店、1家醫院因購進假藥銷售而涉案。
滁州食藥監管部門已吊銷上述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共29人被判十年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滁州共流入涉案假阿司匹林1972盒,共追回835盒,食藥部門尚未接到發生嚴重不良后果的案例。

公訴機關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供的證據顯示,涉案的12家藥店或醫院分別為:滁州祥瑞堂大藥房、滁州誠安大藥房、明光市百草堂大藥房、潘村鎮仁壽堂大藥房、女山湖鎮汪鳳好藥店、自來橋鎮陳娟大藥房、潘村鎮丁萍藥店、潘村鎮康平藥店、潘村鎮開國藥店、澗溪鎮為民大藥房、管店鎮曉敏藥店和潘村鎮潘村湖農場醫院。
多家藥店主要負責人稱,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初期間,“拜阿司匹靈”牌阿司匹林腸溶片價格起伏大,滁州多家藥店斷貨,他們從被告人席剛或楊衛,以及二人聯系的醫藥代表徐健處得知,可以買到便宜的藥品,然而對方無法提供證明藥品來源的隨貨同行單和發票等正規手續。由于和被告人長期存在業務往來,大多數藥店負責人在簡單查看藥品外觀后,便購買藥品并進一步銷售。
根據我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零售企業在購進藥品時,需復核隨貨同行單上有關藥品的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出庫日期等項目,以確保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可靠性。
滁州市誠安大藥房負責人吳超稱,2017年10月,被告人席剛向他推銷便宜的“拜阿司匹靈”牌阿司匹林腸溶片,沒有票據和出貨單,他沒敢要。同年12月底,該藥品在藥房售罄,其妻子便讓他接受席剛的推銷。他前后以每盒13元的價格從席剛處購買“拜阿司匹靈”牌阿司匹林腸溶片50盒,“阿樂”阿托伐他汀鈣平10盒,還有其他藥品。
吳超的妻子此前曾向公安機關回憶,阿司匹林腸溶片那段時間很緊俏,自家藥房的藥品被顧客抱怨價格貴,不得已下才壯膽買了席剛的藥。購買后,她將藥盒上的有關信息錄入藥店管理系統,并偽造了正規藥品供貨商,隨后將藥品與其他品牌的阿司匹林腸溶片混放上架銷售。
阿司匹林屬于預防心血管疾病的基礎藥物,長期小劑量服用可預防心肌梗死、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2018年初,這些有問題的“阿司匹林”被患腦梗11年、77歲的老呂買走。老呂稱,服藥一個月后,他走路發飄、頭腦糊涂,連話都開始聽不清。老呂于是舉報,隨后案發。
對于購進這批假藥原因,仁壽堂大藥房、汪鳳好藥店、陳娟大藥房、康平藥店負責人提到,是考慮到這批藥品便宜;潘村湖農場醫院、曉敏藥店、百草堂大藥房負責人則稱,主要問題在于阿司匹林斷貨。
截至2018年9月,滁州食藥監管部門已吊銷11家涉案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共29人被處以十年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據統計,滁州共流入涉案假阿司匹林1972盒,共追回835盒,食藥部門尚未接到發生嚴重不良后果的案例。
上游屢次制假售假,聲稱是“回收藥品”蒙混過關
判決書顯示,這起滁州假藥案的上線,可追溯到上千公里之外的哈爾濱。
2018年4月起,來自哈爾濱的被告人胡忠峰,曾購買“拜阿司匹靈”牌阿司匹林腸溶片假藥,并銷售給一個名為“高俊”的人。這批1972盒假藥隨后通過德邦物流貨到付款銷往滁州市,總價值19720元。
在胡忠峰的住處,公安機關發現了電熔槍、膠棒、塑料膜等組裝假藥的設備,以及另一種“拜新同牌硝苯地平控釋片”,后者經鑒定,同屬于假藥。順著該線索,公安機關發現了胡忠峰的上線之一——哈爾濱人張雷。據胡忠峰稱,假藥并非張雷生產,張僅為中間人,有購買假藥的渠道,可偽造“拜新同”等多種假藥。胡忠峰曾先后從張雷處購買貨值三四萬元的假藥共3000多盒。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審理發現,張雷屬于累犯。2014年8月,他曾因犯銷售假藥罪被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四十萬元;2016年2月5日,張雷再次因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五十五萬元,于2017年11月17日釋放。
上游的制假行為,到下游后卻變成來源不明的“回收藥”。
在滁州的多家涉案藥店中,女山湖鎮汪鳳好藥店負責人曾質疑過藥品的來源,但被告知藥品屬于“回購藥”,“手續后續可以從醫藥公司開出來”。潘村鎮康平藥店的負責人吳君聰也表示,被告人楊衛在解釋藥品來源時曾稱,“這些藥是別人刷醫保卡的小路貨”。
據滁州食藥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藥品回購”指的是通過醫保卡購買低價藥、轉手賣給藥販,最終流入零售藥店。有些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多開的藥用不完被閑置,又缺少回收途徑,便給了藥販可乘之機。藥販收購藥品后,可賣給偏遠地區的鄉鎮藥店或大型醫藥批發市場。這些回購藥本身在倒賣流通過程中,由于不一定符合藥品儲存規范,也容易出現質量問題。而來源渠道的不透明,也讓“回購藥”無形中成為假藥的保護傘。
該案4名被告人中,席剛和楊衛交代稱,自己在從業過程中了解到“回收藥品”這個特殊行業,知道有藥店在從事這方面生意。
席剛和楊衛交代稱,2017年11月,楊衛從QQ群聯系了上述名為“高俊”的人,并添加了對方微信,小批量地從對方處購買“回收藥品”,對方許諾如果大批量購買可以再便宜些。2017年12月,他們商量共同出錢從“高俊”處購買便宜藥品,銷售給各藥店賺錢,楊衛負責購買,席剛負責銷售,利潤對半分成。
當時,滁州地區“拜阿司匹靈”牌阿司匹林腸溶片缺貨,很難買到,“高俊”的價格每盒比正常價格低3到4元,他們從“高俊”處共訂購4萬多元的藥品,包括“拜阿司匹靈”牌阿司匹林腸溶片、“阿托伐他汀鈣片”等。
隨后,席剛和楊衛將這些藥轉手賣給滁州美臣醫藥公司的醫藥代表徐健,以及滁州、明光等地的藥店。
對于藥品來自“回收藥品”,徐健稱,自己曾向席剛過問藥品來源,席稱:“是別人從醫院(醫保)刷出來的”。因覺得有利可圖,想賣給零售藥店賺差價,徐健便同意接手這批來源不明的藥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供述中提到的“高俊”,未被列入本案被告人之中。
藥品電子監管碼和批號發生罕見泄露
最終,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認定,胡忠峰、張雷、席剛、楊衛均構成銷售假藥罪,因明知是假藥而予以銷售,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判處胡忠峰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席剛有期徒刑2年2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楊衛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張雷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盡管該案暫告一段落,但胡忠峰的物流發貨記錄顯示,他所發出的假藥已發往全國21個省份49個地方,牽出341條線索,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滁州僅為其中一條線索。
滁州食藥稽查支隊的負責人曾向澎湃新聞介紹,該案最令人驚訝的地方在于,假藥的“仿真度很高”:一件一碼、被稱為藥品“身份證”的電子監管碼和藥品批號都真實存在,且兩者能夠彼此對應,而藥品的有效藥物含量卻為0。這意味著,藥品的電子監管碼和批號發生了嚴重泄露,這種情況較為罕見。
稽查人員曾猜測,電子監管碼和批號很有可能在藥品批發環節發生泄漏,尤其是藥品批發企業的倉庫保管環節,因為前述信息都聚集在倉庫。此時,如果有倉庫管理人員借登記信息之名抄取監管碼和批號,再轉手將信息賣出,成本其實非常低。
上述稽查人員還表示,目前很可能已存在專門從事假藥包裝的印刷企業,這些企業可以獲得電子監管碼和批號等信息,而假藥販則可以直接購買假包裝,再把藥丸、藥板等組裝成假藥成品。
哈爾濱日報今年5月的一份報道顯示,當地警方偵破的一起成員達100多人的制假售假案中,犯罪團伙便分別從浙江溫州購進膠囊充填機、廣東中山市購進鋁塑包裝材料、各地醫院回收藥品包材,再將淀粉壓成藥片,組裝成70余種假藥。
完善監管已成為業內共識。今年4月28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兩項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標準,全新部署藥品追溯監管碼體系,要求能夠達到藥品在生產、流通及使用等全過程,可以對信息進行采集、存儲和共享,加大力度實現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并在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確保假藥等可召回、責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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