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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人車買到“泡水車”?平臺:交易時已提醒發動機有問題
近日,來自杭州的消費者段先生向中國之聲反映,在人人車二手車平臺購買了一輛奔馳車后,發現這輛車竟然是“泡水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對此,人人車方面回應稱,在購買之初就已經提醒消費者發動機存在問題,并愿意退還車款。
那么,號稱車輛上線需要經過249項專業檢測的人人車是否真的出現“泡水車”?責任又該如何劃定?
明明是“進水車”,為何不提前告知消費者?
去年(2018年)8月,段先生和女朋友一起,從浙江杭州專程趕到河北石家莊,查看一輛在人人車二手車平臺上掛售的二手奔馳CLA轎車。段先生告訴記者,之所以選擇通過人人車平臺買車,主要是因為此前通過該平臺賣過一次車,比較熟悉。
段先生:“我還是比較信任他們的,當時這個車子成交的時候也比較愉快。我賣那個車車況是很好的,然后人人車那邊也積極的幫我聯系看車之類的,也幫我來跟客戶來溝通?!?/p>

隨后,在人人車工作人員的帶領下,段先生見到了車主,并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測。據段先生回憶,當時工作人說車輛發動機部分螺絲存在拆卸痕跡,其余并無問題。但是出于周全考慮,他還是要求人人車工作人員查詢車輛的維修記錄和保險記錄,并去當地的4S店進行了簡單的檢測。
段先生:“維修記錄里面是沒有任何在4S店里維修的(記錄),除了一次保養和一次廠家召回。然后保險記錄也就只有三次,全都是小的刮擦,賠款也在1000多到2000多的范圍?!?/p>
驗過了車并且拿到人人車出具的檢測報告后,段先生便以23萬元的價格購買了該車。不過,在今年4月,當段先生開車從老家返回杭州時,這輛車的發動機卻出現了故障。
段先生:“然后發動機突然發出劇烈的噠噠噠的這種聲音,而且聲音很大,我坐在車內都聽著很明顯?!?/p>

段先生:“基本上已經可以確定這個車是一個進水車,至少發動機里面進水了,然后曲軸有磨損,中缸有修復?!?/p>
工作人員表示:購買時已告知發動機有問題
從段先生提供的照片中可看到,車輛乘員艙的地毯下面,地膠有重新打膠的痕跡,滑軌存在銹跡,部分線束只是簡單地用防水膠布進行粘貼整理。
記者就此事聯系了人人車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回應稱,在起初購買該車時已經告知段先生發動機存在問題,段先生也接受了存在的問題。
工作人員:“他這個車是在當時在成交的時候,我們已經告訴他車發動機有點問題,然后他自己又去4S店確認,他說4S店確認發動機沒有問題,他自己確認的。”

工作人員:“如果一旦遇到問題,我們這邊會給顧客兜底,就是我們滿足他(的要求),可以給他原款退掉這個車。但是當時成交的時候已經確認過這個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用了一年之后,他再來退車的時候,發動機是出問題了,那么這一年當中它使用過程中等于是使用壞了?!?/p>
不過,段先生并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他表示確實知道車輛存在過較小的維修情況,但是如果知道發動機進過水,當時絕對不會購買。此外,段先生表示,自己購車之后并沒有進行過任何的維修,因此要求人人車方面退還全部車款并進行相應賠償。
段先生:“因為我這個車子買回來之后,我從來就沒有修過,除了在他們4S店保養過一次之外。”
律師表示:如故意隱瞞、誤導消費者,將構成欺詐
針對此事,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表示,最終責任的劃分還需要第三方專業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后才能確定。
岳屾山:“如果平臺方認為是屬于購車者在購買車輛之后的使用過程當中所造成的損失,那是需要進行相應的舉證的,有證據證明才可以。一般來講,這種可能需要經過檢測,通過檢測的結果最終確認到底是誰的責任?!?/p>
岳屾山認為,此事還需要確認在售出該車輛時,人人車對該車輛是“泡水車”知不知情。
岳屾山:“那如果說在檢測過程當中因為能力問題,從而導致沒有檢測出相應的瑕疵,屬于履約過程當中存在著瑕疵或者說是一種違約行為,這種行為應該還夠不成欺詐。如果說已經檢測出來(問題),但是隱瞞或者是欺詐和誤導消費者,那么就有可能會構成欺詐。如果是構成了欺詐,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服務存在欺詐行為的,那么消費者是可以主張三倍賠償的?!?/p>
(原題為:《號稱249項專業檢測的人人車被爆交易泡水車,重大事故車為何成漏網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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