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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凌晨化濃妝游蕩街頭,接受民警盤問牽出特大組織賣淫案
在凌晨巡邏中,湖北石首民警憑著一雙銳眼對一名濃妝女孩盤查,最終牽出一個特大組織賣淫團伙案。
少女凌晨化濃妝在街上晃
面對民警盤問支支吾吾
2017年8月5日凌晨2時,石首城區筆架山路中段一家連鎖酒店走出一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濃妝女子,站在路邊四處張望。此舉引起了帶隊巡邏的繡林派出所副所長汪陸鋒的注意,他想到近期一些賓館和酒店出現的涉黃小廣告名片,于是上前盤問。
一看到民警,女子眼神變得慌亂,操著外地口音支支吾吾,也拿不出身份證。
警方調查發現
有人組織未成年少女賣淫
雖然女子化著濃妝,但汪陸鋒直覺她是一名未成年人,還在其隨身挎包里發現50多個安全套,于是將她帶回繡林派出所。該女子自稱汪某,2004年6月出生,貴州省某縣人。
“另一個姐妹還在酒店陪‘客人’。”汪某說,她剛從酒店“做完生意”出來,等一個叫“杰哥”的開車接她回租住地。民警再次返回酒店,將嫖客陳某和提供“特殊服務”的女子王某抓獲。王某也是貴州省某縣人,年僅15歲。
據汪某和王某交代,她們平時由“杰哥”管理,在另一處固定出租房賣淫,若酒店有生意就隨叫隨到。這次是賣保健品的“曾阿姨”要她們到酒店“做生意”,涉黃小廣告名片上留的便是“曾阿姨”的手機號碼。
經查,“杰哥”真實名字叫徐某,1982年出生,石首市高陵鎮人,有搶劫前科。事發當天凌晨,徐某發現情況不妙聞風而逃,石首警方立即上網追逃。
故意繞路反偵查
嫌疑人聰明反被聰明誤
去年5月28日,繡林派出所民警馬馳下班后,在香港城商業廣場的一家餐館吃飯,他不經意地斜眼瞟到一輛白色旅行車經過,習慣性掃了一眼對方車牌,突然想起在逃的徐某。
馬馳快速跑出餐廳,餐廳服務員以為他要逃單,他打趣地說:“我看到前女友了,去說兩句話,馬上回來接著吃。”他開車追趕了一大圈,也沒有看到嫌疑車輛,于是立即向所里報告,嫌疑人徐某可能回到了石首。
通過視頻追蹤,警方發現嫌疑車輛進入了建設路的城市商業廣場,實施抓捕,卻沒發現徐某。由于嫌疑車輛幾天都經過了碧玉街,民警于是在此蹲點摸排。
5月29日上午10時,馬馳發現嫌疑車輛停在陽光假日酒店門前,一男子坐在擦皮鞋的攤子上東張西望。幾名便衣沖上去將他控制住,此人正是徐某。
徐某哭喪著臉交代,前一天,他開車本來不經過香港城,做賊心虛的他突然想到電影里的反偵查手段,鬼使神差繞經香港城,就是這一繞,被正在餐館吃飯的馬馳發現。
狼狽為奸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
徐某交代,前些年他看到一些女孩涉世不深,于是以介紹外出打工為由,將當地女孩騙到外地賣淫。在外地名聲臭了之后,徐某就竄到貴州等地偏遠地區,以賣服裝為由,誘騙并逼迫當地十幾歲的女孩到石首賣淫。
為控制這些女孩,徐某幫她們租房、介紹男友,挑唆她們相互監督。拿到她們賺的錢,徐某還不忘叮囑,如果“客人”問年紀,都要說已經成年。而嫌疑人曾某看到徐某的“賺錢門路”,更是與其一拍即合,狼狽為奸。
為了收集確鑿證據,汪陸鋒和馬馳等民警多次往返廣東、湖南和云貴等地,找受害少女取證。“謝謝你們解救我們出苦海!”在貴州,一個女孩對前來取證的湖北石首民警泣不成聲。
昨日,記者從石首市人民法院獲悉,經過對該案的不公開審理,以組織賣淫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6萬元;以介紹賣淫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原題為《未成年少女包里竟有50多個安全套,警察覺得不對勁,一查發現一個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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