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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事17年,財政部兩名“大老虎”前后斂財超兩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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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財政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少春因受賄罪獲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他在23年的時間內,斂財近6700萬。
30年中有23年都在斂財
張少春,男,漢族,1958年2月生,遼寧寬甸人,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東北財經大學金融系金融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少春先后利用擔任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部長助理、黨組副書記及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子女入學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98.0081萬元。
從去年5月7日深夜落馬,到如今獲刑,張少春一案整整經歷了1年時間。
官方簡歷顯示,張少春從1988年就到了財政部辦公廳當秘書,從那時起至落馬,他在財政部工作了30年,根據法院判決,在這30年的時間中,他有23年的時間都存在斂財情節。
2006年11月,在擔任了3年財政部部長助理之后,張少春履新財政部副部長,直到2018年4月卸任,張少春當了12年的副部長。他在該職位上服務了四任財政部長。
從2013年4月開始,張少春兼任財政部黨組副書記。在被免職之前,他的分工是協助部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稅政司、預算司、國防司。
法院提到,張少春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與王保安共事17年
張少春并非首位落馬的財政部副部長。
2016年1月,落馬的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曾長期在財政部工作,擔任過財政部副部長,其落馬主要問題也是發生在財政部期間。
政知圈注意到,王保安和張少春的經歷有不少相似之處,他們都是秘書出身,在財政部辦公廳工作過,都是從財政部部長助理升任副部長。
1998年,時任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的張少春履新財政部條法司司長,同年王保安從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調到財政部辦公廳,出任副主任。
二人的升遷路徑也十分相似,都是辦公廳副主任-業務司長-部長助理-副部長。張少春曾擔任財政部條法司、教科文司司長,王保安曾擔任政策規劃司、綜合司、經濟建設司司長。
1958年出生的張少春,比1963年出生的王保安大5歲,其仕途晉升也在王保安之前。
2003年其晉升財政部部長助理,3年后晉升副部長。王保安2009年擔任部長助理,2012年晉升副部長。不過,在落馬的時間上,王保安“搶先”了一步。
從1998年開始,兩人在財政部一直共事,前后17年,特別是2012年至2015這三年,兩人都是財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之后,王保安轉任國家統計局局長,但履職不足一年便落馬。
2017年5月,王保安在河北張家口市中院被判無期徒刑,法院查明,他斂財高達1.53億余元。

政知君注意到,王保安落馬半年后,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對財政部黨組進行了專項巡視。
當年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向財政部黨組反饋專項巡視情況。巡視組指出,財政部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嚴格,專項整治不到位,存在“帶病提拔”等問題,存在“燈下黑”問題。
2017年8月,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莫建成也落了馬,通報提到,莫建成在參加全國人大會議和中央“兩委”人選考察期間,多次外出接受宴請;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干預和插手財政部有關業務部門工作等。
2018年9月,張少春被雙開,在他的雙開通報中,第一條便是“違反政治紀律,違規打探有關案情,對抗組織審查”。
在張少春落馬次月,時任第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鄒加怡重回財政部,擔任財政部副部長,分管人事教育司,分管關稅司、國際經濟關系司、國際財金合作司、機關黨委、財政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
這位“打虎女將”在財政部工作多年,2015年12月任中央紀委駐中央外辦紀檢組組長,后任監察部副部長。
(原題為《共事17年的“老虎”比著貪 兩人前后斂財超兩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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