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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2019年高招工作意見公布:依然使用現行方案
《江蘇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日前公布。與去年相比,2019年江蘇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錄取政策總體上保持穩定。
2019年江蘇省普通高考模式為“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3”指統考科目,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各科分值設定為:語文160分,數學160分,外語120分,共440分。語文、數學分別另設附加題40分。文科類考生加試語文附加題;理科類考生加試數學附加題;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不加試附加題。文科類、理科類考生三門統考總分為480分,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三門統考總分為440分。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七門。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須選擇選修測試(以下簡稱“選測”)科目兩門,必修測試(以下簡稱“必測”)科目五門。其中文科類考生選測科目除須選擇歷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除須選擇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考生選定的兩門選測科目之外的五門為必測科目。
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可均選擇必測科目。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其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要求和成績要求與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要求一致;參加體育類、藝術類專業錄取時,考生如報考七門必測科目(含技術科目)又報考兩門選測科目并取得成績,只選取七門必測科目成績作為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如報考五門必測科目、兩門選測科目并取得成績,可將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視為相應的必測科目成績。
從2019年起,我省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呈現方式,由ABCD等級呈現調整為合格、不合格呈現。
經教育部批準,江蘇省全國統考科目、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7、8、9日。
(原題為:《江蘇2019年高招工作意見公布 依然使用現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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