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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開展安全帽大檢查,6月1日起由施工總包單位統一購買
北京日報客戶端4月26日消息,最近在網絡上廣泛傳播的“脆皮安全帽”一事已經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4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發布通知,即日起到5月31日,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開展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按照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的安全帽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統一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
安全帽是安全防護用品的“三寶”之一,是保障建筑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安全防護用品,企業必須無條件保證。市住建委方面介紹,近期網傳的“一線工人安全帽一碰就碎”視頻引發社會熱議,應急管理部官方微博回應:“如果連工人的安全帽都不安全,又怎么能夠實現生產安全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決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市委市政府領導也高度重視,要求市安委會辦公室聯合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治理。
此次檢查范圍涉及范圍較廣,包括本市取得施工許可手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查分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自查自糾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執法抽查兩個階段,從實體安全和管理行為兩方面開展檢查。
記者注意到,檢查內容的第一項就要看安全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中,相關部門將重點檢查:安全帽的帽殼、帽襯、下頦帶等是否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范》(GB/T30041-2013)要求;安全帽的性能類別和帽殼材質是否符合《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范》(GB/T30041-2013)要求,適用于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帽是否具有《安全帽》(GB2811-2007)規定的永久標識和產品說明,是否具有“QS”和“LA”標識;安全帽是否超過有效使用期仍在繼續使用;安全帽是否存在部件損壞、缺失,影響正常佩戴;安全帽是否受過強烈沖擊(即使沒有明顯損壞)仍在繼續使用。
在管理行為方面,也將檢查:實施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落實對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責任,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帽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進行有效管理;工程項目建筑工人安全帽由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已將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于購買安全帽;工程項目建筑工人安全帽由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配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將安全文明施工費逐級發放,并監督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將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于購買安全帽。
此外,購買安全帽的單位也要建立安全帽收貨驗收制度,留存安全帽生產企業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產品合格證和檢驗檢測報告等;配備安全帽的單位需要對安全帽進行發放登記管理,是否對達到報廢標準的安全帽實施回收更換。
按照通知,從即日起至5月31日,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對安全帽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于不符合標準要求或達到報廢標準的安全帽,必須予以回收報廢,更換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從5月8日起至5月31日,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抽查工程項目安全帽使用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執法抽查中發現安全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行為,依據規定對安全帽提供單位予以行政處罰;對執法抽查中發現施工單位挪用用于購買安全帽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的,依據規定,對施工單位予以行政處罰。
通知還特別要求,工程項目要轉變對安全帽的檢查方式,從之前過于關注“是否戴安全帽”,轉變為再查“安全帽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達到報廢標準、是否適用于施工現場等”,從根本上上保證安全帽能夠發揮安全防護的根本作用。
記者了解到,自2019年6月1日起,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帽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統一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2019年6月1日前簽訂分包合同并已明確上述責任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的除外。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此要求傳達到轄區內各工程項目,并抽查落實情況。
(原題為《北京出手嚴查安全帽,6月1日起施工總包單位統一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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