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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機關報評盧恩光的“反面勵志”:官迷心竅,可見一斑
很多人都會給自己制定一些“小目標”,有了目標能更好去奮斗,但最近媒體報道的小偷“勵志”令人啼笑皆非。近日,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公安分局金關派出所民警成功破獲了一系列盜竊案,24歲的嫌疑人周某被抓獲。民警搜查發現,周某寫有一本“盜竊日記”。日記里,他把偷東西寫成“上班”,要求自己堅持、努力、奮斗。他還定下一個“小目標”:爭取2020年到來時,通過盜竊財物變賣,攢夠10萬元。可惜還沒到2020年,他已經應聲落網。
當目標管理、勵志日記和一個小偷聯系到一起,荒誕喜劇的即視感撲面而來。對于這名“上進”的小偷,網友吐槽:“年紀輕輕干什么不好?”“可憐你這樣努力,到頭來也不過是一個跳梁小丑罷了”。
笑過嘆過,不禁會想:有和他犯同類錯誤的人嗎?有的。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就是“反面勵志”的典型。他本是一個私營企業主,但“覺得干什么事兒都沒有當官有身份”。為實現目標,他把鉆營升遷當“事業”,制定并實施“三個狠抓、兩個滿意”的鉆營策略。每天睡覺前,他都要默誦“知足常樂,老天厚愛,你已功成名就,睡覺”;早晨醒來,再激勵自己繼續“奮斗”,默誦“不知足常進取,功名就在前邊,努力前行”。其官迷心竅,由此可見一斑。
在錯誤的方向努力,再怎么自我設計、步步為營,到頭來不過是作繭自縛。盤點黨的十八大以來落馬的領導干部,有的參加工作伊始,便立誓“出人頭地,做人上人”,將升官發財奉為人生哲學;有的精心設計“晉升路線圖”,兩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動,就要去活動;有的在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路上越走越遠,實現著自己的一個個“小目標”……這架勢,與其說是“上進心”爆棚,不如說是在拼命把自己“往里送”!
人生需要目標,需要立志,但這是有方向和底線的。“2020年偷夠10萬元”“至少要收十幾套房”……這樣的“立志”要不得!方向錯了,再怎么用力只能是錯得更嚴重,早該停下迷亂的腳步,從紀律、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審視一下自己的內心,三觀嚴重扭曲的“勵志”要早點拋棄。
隨著嫌疑人周某的落網,他那本“盜竊日記”估計也要“斷更”了。我們不妨替他補上接下來這一天的日記:“一個人最危險的時候,不是窮得叮當響的時候,也不是懶得不想動的時候,而是徹底迷失了方向的時候。如果你頂不住,就送給自己一句話:永遠不要在錯誤的方向上努力,奇跡不會在這樣的執著中降臨。”
(原題為《評論 | 這樣的“勵志”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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