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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園”租地70年:一畝林地一年3塊,“不夠一把筷子錢”
近日,中國之聲獨家報道了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曹園”違建事件,引發輿論持續關注。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對此事高度重視,專項調查組26號發布的消息稱,涉事企業存在違法采伐、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等行為,責令其自行拆除違建。
記者調查發現,“曹園”方面在2005年、2006年分兩次和原中牧集團牡丹江軍馬場簽訂《有林地承包經營管護合同》,承包林地3千多畝。軍馬場的多位干部反映稱,“曹園”當年承包的有林地價格過低,一畝有林地一年只要3塊錢。

承包經營合同分兩次簽署,合計總面積3325畝。第一份《有林地承包經營管護合同》簽訂于2005年11月,合同明確,承包經營管護區域涉及兩塊地,共計2050畝。合同約定,承包經營管護期限是70年,承包費每畝為210元,共計43.05萬元,200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除此之外,每畝地每年交1元管理費,每年2050元,一年一交,70年的管理費交清共14.35萬元。


另外幾名軍馬場的職工說,兩份協議簽署時,既未經過評估,又未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表決,在程序上不合法。事發后,軍馬場補開了職工代表大會。軍馬場的干部張京亮(化名)告訴央廣記者:“那片林子是軍馬場最好的林地,我們經營了40多年,幾乎是兩三代人都在建設的林場。我們算了,70年,1棵樹才3分錢,他還有采伐權,軍馬場職工辛苦經營40年的林子都給他個人了。這不是國有資產無償流失了嗎?”
此外,軍馬場部分職工還反映,曹園在未取得林權證和土地證的情況下,便大興土木,毀林建園。記者注意到,在簽署的承包協議上,軍馬場和“曹園”方面明確約定要“確保林地所有權及用途不得改變,確保森林蓄積和質量不降低”,職工們多次反映均無結果。

軍馬場和“曹園”方面簽訂的《有林地承包經營管護合同》中明確了承包經營管護原則。其中提到,承包方要堅持森林資源永續利用的原則,堅持以林業法律、法規為準則的原則;確保林地所有權及用途不得改變;確保森林蓄積和質量不降低,確保經營區域內有林地面積和森林蓄積雙增長,確保分戶經營管理不影響國家林業的長期發展規劃。
根據官方認定, “曹園”的建設顯然違反了合同約定。違約的“曹園”,承包林地的合同是否會被解除?每畝林地每年三塊錢的承包價格又是如何確定的?記者昨天多次聯系中農發集團牡丹江軍馬場,沒有獲得回應。


(原題為:《“曹園”租地70年:一畝林地一年3塊,“不夠一把筷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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