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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梳理民辦培訓機構十大問題,專家逐個解讀建言
華商報記者梳理了走訪的民辦培訓機構存在的10方面普遍問題,并請陜西師范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研究生導師祁占勇教授進行了解讀。
祁占勇認為,本次走訪說明相關職能部門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果,不少機構徹底關停。但走訪暴露出的問題,說明目前教育培訓機構市場仍存在多種亂象,其根源在于相關管理機制和法規的不完善,多頭管理造成的監管漏洞等,此外,職能部門的監管仍有待加強。
問題一:
“黑名單”7個多月未更新
有機構已“補齊”證件
走訪前,華商報記者特意在網上搜索是否有最新“黑名單”公布。但西安市教育局等網站上的“黑名單”都僅有2018年7月公布的一份。
走訪中,上次“黑名單”中的盛世教育、優勝教育、卓冠教育文化培訓中心等已補齊相關證件。而偉博教育、達文教育、狀元堂等已原址變成托管或其他名稱的培訓機構。另外,2018年11月、2019年1月,西安市教育局、蓮湖區教育分別公布了所轄區域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白名單”。但該“白名單”上,也無法找到部分補齊證件的機構。
建議:加快構建跟蹤審計和責任追究的治理問責體系
祁占勇認為,名單更新不及時的本質是管理機制的不完善和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力。
“當前,教育機構的管理多為‘分類多頭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缺乏清晰的主管和協辦單位。審批標準和管理手段過多過雜,管理規范和管理制度不能統一。另外,各行政管理部門未將培訓業作為整體進行規劃和管理,在管理過程中缺乏協調,各管一攤?!?/p>
建議盡快推動構建以教育機構市場治理政策跟蹤審計為主的“定責”,和以責任追究為主的“追責”兩部分構成的教育機構市場治理問責體系,保障政策落實。
問題二:
資質、價格公示等仍問題多多
本次走訪的IC舞蹈工作室、一帆教育、能特教育、領軍教育、知心教育、學知教育、童趣音樂、崇心藝術培訓中心8家機構,都未執行2018年8月頒布的《西安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規定的“顯著位置公示相關辦學資質”,且部分機構工作人員在被問到資質公示時,要么稱不清楚,要么以資質暫時不在或不便展示等拒絕。
另外,按《暫行辦法》規定,“培訓場所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內容”,但走訪中僅有個別機構執行此要求。
建議:應明確對未按法規執行機構的處罰
祁占勇認為,各機構對相關法規的執行方面的監管仍有漏洞,建議在相關法規中明確對未按法規執行的機構的處罰。
另外,部分教育機構對問題敷衍、不正面回應的態度,體現著目前培訓市場的亂象?!敖逃龣C構組成要素的建設狀況不僅是家長和學生選擇教育培訓機構質量的要點,也是影響教育培訓市場發展的重要因素。建議在相關法規中加入對教育機構師資力量、教學環境、課程設置、教材選用等方面的規范,為教育機構自身的改進以及家長、學生對教育機構的選擇方面提供建議?!逼钫加抡f。
問題三:
“黑名單”未解釋各機構“黑原因”
走訪中,被問到“黑名單”部分機構相關辦學資質時,如樂學達的工作人員認為,因達不到消防安全標準而非教學質量問題位列“黑名單”,不算大問題。
多家機構工作人員也都以類似說辭解釋名列“黑名單”的原因,而對此又沒有官方的原因解釋,造成家長混淆。
建議:公布“黑名單”時說明原因
祁占勇建議,相關部門在公布“黑名單”時對該機構入榜原因作簡單說明。
問題四:
原址新建或改名后就能繼續“無證”營業?
走訪時,偉博教育變為“陽陽語言文化培訓中心”,達文教育、吉樂康教育(華著中城校區)和培優托輔班3家機構宣稱變成托管機構,星火教育變身潤禾教育。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有的直接說變為“托管”,有的對原機構“諱莫如深”,還有的說前身就是黑名單上的機構。
比如,潤禾教育盡管其門后還放著印有“星火教育”的招牌,要求查看相關資質時,工作人員以“只有檢查才能拿出來”為由拒絕。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黑名單”的機構換個名稱就能正常營業?
建議:繼續加強監管
祁占勇認為,該問題暴露的仍是對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問題,根源仍是多部門多頭監管造成監管漏洞?!爸挥欣^續加強監管才能使這類機構無處藏身?!?/p>
問題五:
證件經營內容與實際不符
上次走訪時,位列“黑名單”關門的盛世教育(北大街青年路東口誠禮商務5樓),本次走訪時已辦齊證件,但其辦學許可證的辦學內容為“英語、藝術、學法指導訓練、思維拓展訓練、公關禮儀、創業培訓”。記者走訪時,其培訓內容卻是對小學生的課外輔導。
建議:培訓班次、內容、招生對象等都應備案并公示
祁占勇認為,教育培訓機構“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普遍存在。建議培訓機構將其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針對部分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以“超綱教學”、“強化應試”為賣點,甚至將校外培訓結果與學生入學掛鉤的,應堅決查處,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問題六:
招牌、廣告撤掉、更新不及時
走訪中,記者發現有部分教育機構雖已關停,但其設置的廣告牌還依舊“堅挺”。比如,梁家牌樓28號如意大廈7層的鳳凰火教育、唐人街小區C座1號樓9樓的華夏教育以及在鳳城八路白樺林間小區旁林間集市5樓“伍迪文化藝術學習中心”等。上次走訪時,上述3家機構都已關停或無法找到,但至今其招牌依舊高掛。
另外,像“吉樂康教育(華著中城校區)”,工作人員稱已變為“托管班”,但懸掛在外的招牌上仍寫著“藝術、體育、科教”。
建議:加強對培訓機構全方位督查
各類機構招牌、廣告更新不及時,反映的是政府監管不及時、不到位,可能做到了重點整治,但未做到全面督查?!暗f到底,這正是相關職能部門懶政怠政的體現。”祁占勇說。
問題七:
多部門聯合監管 成了都不管?
2018年7月,市教育局公布“黑機構”名單時,采用“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說法。
《暫行辦法》中“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定義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綜合行政審批機構許可,在民政部門或工商部門(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機構(以下簡稱“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另外該辦法還規定,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分別負責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登記工作。但同時文體、物價、稅務、消防等多個部門都涉及對該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多部門聯合監管,如果沒有使其協同管理的明確流程,很難實施有效監管。
走訪中,就有家長提到“曾因所報的美術班不退費向轄區內的教育部門投訴”,但工作人員回復,“先看該機構相關資質由哪個部門審批,再向該部門投訴”。
建議: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
通過建立健全部門工作溝通機制、部門工作互助機制和部門工作督查機制等方式,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系與合作互助,形成聯動機制,綜合執法。
問題八:
相關要求太嚴格
剝奪小機構合法經營可能性?
走訪中,部分已去掉所有標識、僅靠家長口碑宣傳繼續營業的“黑培訓班”頗受家長青睞。
比如,理想美術、明星英語、學達教育、優然教育等4家上課地點隱蔽的培訓機構,盡管無法確定其是否有辦學資質,但在家長中口碑甚好。
2018年8月,西安市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聯合發布《西安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指導標準》(以下簡稱“指導標準”),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進行了規范。
比如,規定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不得選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法人注冊地實際使用的辦學場所總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依法設立的教學點實際使用的辦學場所面積執行此標準。其中,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總建筑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學生平均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等。這些“硬指標”讓不少剛起步、規模不大的教育培訓機構無法規范注冊。
走訪中,一些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甚至多名家長都認為上述規定過于“嚴苛”。有家長說:“只要能提高孩子成績或培養興趣,場地大小、老師多少我不介意。如果所有機構都按照上述規定,費用肯定也要上漲,最終買單的還是家長啊。”
建議:分設大、中、小三級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硬件標準
祁占勇認為,規范治理的目的在于促進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合規合法,而非短時間內的一網打盡?!爸笇藴省彪m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相關硬件內容進行規范,實則確有些過于“苛刻”。
建議在標準制定中應設立大、中、小三層級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硬件標準,且應對現有西安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數量、現狀等實地調研后制定規范。
問題九:
缺少對教師、教學水平等具體評價體系
“暫行管理辦法”和“指導標準”中對辦學許可證、辦學場所、辦學申請人的規定詳細且具體。但對于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教師、教學質量水平等僅有“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應基于相應的課程標準制定科學的教學(培訓)評價辦法”、“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健全年度檢查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實施管辦評分離,建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第三方質量認證和評估制度”等較為宏觀或概念說法。
走訪中,也有家長對如何判斷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水平感到困惑。有家長說,培訓機構大都分為推銷人員和教學人員,前者都能說會道,且把名師、升學率等在“暫行管理辦法”中嚴禁的掛在嘴邊,而真正的教學人員只有報了班后才能真正接觸到,但如何科學判斷其輔導水平,家長感覺很茫然。
建議:構建科學的校外教育機構教師評價體系,打通評價壁壘
2016年10月17日,中國教育學會正式向社會發布《輔導機構教師(中小學)專業標準(試行)》和《輔導機構教師(中小學)專業水平評價標準(試行)》,并依據標準逐步建立初級、中級、高級輔導機構教師專業水平評價體系,于同年12月啟動首期輔導機構高級教師專業水平等級認證。這種以行業協會牽頭制定的評價標準雖然有專業性但缺乏實質的監管,若各級政府、教育管理部門能夠聯合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建立起一套規范的評價標準,勢必對校外教育機構的教師評價體系、教學評價體系的構建有促進作用,對校外教育機構教師建立專業發展通道,促進教育培訓機構教師專業成長與發展,增強職業認同感和職業成就感均有好處。
問題十:
多數機構都有年課
甚至更長周期續費的選項
盡管在“暫行管理辦法”中,有“按照學時收取培訓費用的,預收費用每科目最多不得超過40個學時(每學時按不超過60分鐘計算);按照培訓周期收取費用的,預收費用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的規定,但走訪中,多數培訓機構都提供年課甚至周期更長的續費選項,并以續費時間越長,單價越低為“賣點”。
建議:應予以警告甚至取締
目前,物價部門僅對國家行政機關的培訓行為進行價格監管,對社會力量辦學的收費主要是依靠市場調節,從而產生亂收費的現況,以吸引家長的眼球。因此,多數民辦培訓機構提供的年課甚至更長時間的續費選項都不符合現行規章制度的規定,應當堅決予以抵制。不少培訓機構都被曝出因經營不善關閉,攜預繳學費跑路問題。若發現有此類情況存在的話,應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可以給予取締。 華商報記者 石錚
評論
治理切忌“一陣風”
官方去年7月初公布了一份共計734家民辦培訓機構的“黑名單”,這個名單是否“疏而不漏”暫且不論,華商報記者隨后走訪了其中的61家卻發現,距通報發布僅一個多月,名單內25家培訓機構或悄然開張,或“改頭換面”繼續營業。面對“頂風而上”,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視,要求“各區縣對已經叫停的機構進行再摸排,全力防止出現反復”。
然而,華商報記者近期再訪上述機構,發現問題依然存在:有些機構或“無證”或“未懸掛資質”。我們不知道如果將走訪范圍不僅限于已有“頂風而上”前科者,又會得到什么樣的結論?
生活經驗告訴我們,過往各種整治里,從來都不乏抱有僥幸的各種“頂風而上”,之所以如此,更多是因為有“一陣風”式整治。遺憾的是,民辦培訓機構“黑名單”已經7個多月未更新,而在“全力防止出現反復”聲中,“頂風而上”依然大有人在。此間顯現出的算不算是“一陣風”式治理的苗頭或者跡象呢?
校外培訓機構本應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者”,但因部分存在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又讓不少家長“既愛又恨”。所以,家長既歡迎對于民辦培訓機構的規范化治理,但同時又擔心越治理越亂,就如奧數曾一度越治理越猖獗般。老實說,不少學生家長面對此輪民辦培訓機構治理還在觀望,可以想象,“一陣風”式治理只會加重這種觀望情緒。(楊鵬)
(原題為:《校外培訓機構10大問題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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