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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教育局:學校負責人應每餐與學生共同用餐,鼓勵家長陪餐

昨日(3月14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了《廣州市加強2019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近兩日,市教育局對全市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開展抽查,各區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對轄區內學校食堂、小賣部、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等全面開展再巡查,尤其是民辦學校的食堂、小賣部,要確保覆蓋到每間學校、每個環節,絕不留死角。
每餐應有學校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
通知要求,各區教育局要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管責任,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第一責任人制。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立即開展食品安全自查。
自查重點為:《食品經營許可證》持證和有效期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責情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構情況、原料采購把關情況、從業人員培訓情況以及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關鍵環節的規范操作情況等。對外承包的學校食堂、小賣部,學校要加強對承包單位的監督和管理,督促承包方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防一包了事。
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有學校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整改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學校對陪餐家長提出的意見建議應及時調查處置,并向家長反饋。
嚴防食源性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
冬春是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高發季節。通知要求各幼兒園、學校要做好食源性傳染病防控工作,要督促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一是加強對生產加工場所、食品用具及餐飲具、食品儲存設備和員工洗手間等重點區域的清潔消毒;二是盡量減少加工貝類水產品;三是蔬菜、肉類、水產類食品的清洗水池、刀具、砧板及容器須嚴格區分使用;四是加強對學校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和教育,強化對學生的食品安全教育;五是落實晨檢制度,嚴防食源性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各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各區教育局要督促并指導學校拓寬并暢通學生和家長食品安全投訴渠道,完善投訴流程。
(原題為:《市教育局發布<廣州市加強2019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鼓勵家長在校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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