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珠海公布處方藥違規銷售典型案例,多家公司無處方開藥被罰
4月1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典型案例,涉及珠海市香洲區、斗門區、金灣區多家醫藥企業及零售藥店,因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被查處,涉事藥品包括阿莫西林膠囊、頭孢克肟片、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等,其中斗門區某企業網絡銷售枸地氯雷他定片時未履行執業藥師調配程序。被責令整改并處罰款。珠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此類違規操作易導致患者隨意購藥,增加用藥安全風險,威脅公眾健康。
此次公布的五起典型案例具體案情如下:
香洲區某醫藥公司無處方出售阿莫西林等處方藥
2024年6月,香洲區局執法人員對珠海市御某醫藥有限公司進行日常監管回頭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2024年5月執法人員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后,仍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阿莫西林膠囊、頭孢克肟分散片等處方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責令改正,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香洲區某醫藥公司無處方出售處方藥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
2024年6月,根據日常監管發現的線索,香洲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珠海市益某藥業有限公司涼粉橋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在2024年5月執法人員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后,仍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責令改正,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香洲區某醫藥公司違規出售處方藥拒不整改被罰
2024年6月,根據日常監管發現的線索,香洲區局執法人員對珠海市綠某醫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在2024年5月執法人員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后,仍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阿莫西林膠囊、頭孢克肟片等處方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責令改正,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斗門區某醫藥公司網售枸地氯雷他定片未經藥學技術人員調配
2024年9月,斗門區局執法人員對珠海粵某醫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網絡銷售枸地氯雷他定片未經過執業藥師或其他藥學技術人員調配,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的行為責令改正,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金灣區某藥店違規銷售呋喃妥因腸溶片等處方藥
2024年7月,金灣區局執法人員對高欄港區平沙鎮某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零售藥店在2023年10月執法人員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后,仍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呋喃妥因腸溶片等處方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責令改正,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