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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責成各地加強監管醫療機構,對“回流藥”零容忍
楊陽、史迎春/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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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臺央視記者獨家調查報道《起底“醫保取現”背后“回流藥”銷售網》播出后,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制訂本機構藥品采購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藥品成本核算和賬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藥品購入檢查、驗收制度;不得購入和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藥品。
國家衛生健康委對此類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態度,將協同醫保、藥監等部門,責成武漢等地壓實屬地責任,加強對醫療機構穿透式監管,持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此前報道】
日前,總臺央視記者接到觀眾舉報,一些醫院門口張貼著“醫保取現”“高價收藥”的小廣告。記者調查發現,收藥人所說的“醫保取現”,就是參保人用醫保卡在藥店購買藥品后,收藥人以不同折扣的價格回收。比如6至7折提現,即參保人購買1萬元左右藥品,賣給收藥人后可以獲得6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現金。
回收的藥品經收藥人非法轉售,再次進入市場銷售,也就是俗稱的“回流藥”。一些醫療機構在銷售“回流藥”時,因為害怕消費者使用后出現問題,甚至會撕掉藥瓶上的標簽。
責任編輯:柴敏懿
圖片編輯:朱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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