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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中考改革,高層次人才子女不納入統招計劃引關注
3月24日,長沙市教育局召開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詳細解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回應社會關切。
本次改革重點對中考中招制度進行了五個方面的優化和調整。包括優化考試方式、調整錄取批次、完善錄取規則、優化指標生分配方式和規范政策性優待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在規范政策性優待項目方面,上述《實施辦法》提到:自2025年起,高層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優待實行單列,不納入統招計劃。
這一政策發布之后引起關注。事實上,長沙市近年來在人才引進方面,此前已有相關優待政策。
例如,長沙市2022年發布的《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長沙人才政策45條”),就在第43條規定:A、B、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兒園選擇就讀入園,D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人才意愿和實際情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
根據長沙市人社部網站公布的《長沙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長沙市高層次人才按照國際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等4個層次分類,分別用A、B、C、D指代。
其中A類國際頂尖人才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等。B類人才包括茅盾文學獎獲獎者、魯迅文學獎獲獎者等。C類人才包括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獲得者等。D類人才包括長沙市優勢主導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年薪50萬元以上的高級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等。
今年3月最新一批公示的《長沙市第42批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名單》顯示,共94名獲公示者中,有B類1人,C類12人,D類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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