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馬上評|司馬南偷稅被罰,稅法不容“大V特權”
司馬南偷稅被罰了!
今天,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稽查局公布司馬南偷稅案件處理情況。經查,司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462.43萬元。此外,其實控企業北京某影視策劃中心通過虛列成本費用,違規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方式,少繳企業所得稅75.32萬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司馬南及其實控企業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926.94萬元,已全部入庫。
司馬南作為公眾人物,在網絡上頗為活躍,獲得海量的擁躉、流量加持,也從中收獲了真金白銀,卻忘了公民的基本義務——依法納稅,這動搖了一個公眾人物的品德根基。天大地大,大不過國法;大V的社會影響再大、粉絲再多,也必須活在“法律之下”。稅治不容“流量特權”,稅法公平豈能“大V例外”?
從通報來看,稅務部門將司馬南的行為定性為“偷稅”而不是漏稅,不是什么“無意或疏忽導致的稅款漏繳”,對此不能矯飾、無法洗白,他就是故意逃避繳稅。
一者,司馬南的偷稅活動時間跨度長,從2019年至2023年橫跨整整五年時間;二者,其偷稅的主觀惡性強,偷稅手段花樣百出,處心積慮:隱匿收入、虛假申報、虛列成本費用、違規享受優惠政策等等。司馬南花樣百出地偷稅,還是心存僥幸,企圖挑戰國家稅收制度權威,也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
稅收是國家財政的“生命線”,特別是個稅有著推動社會公平、消弭貧富差距的社會作用。明星、網絡大V有責任、有義務模范納稅,因為他們的收入來自于社會公眾的加持、付出。此前,一系列光環圍繞的明星、大V偷稅漏稅案件接連曝光,這些人不僅受到了天價的處罰,更是在網絡上徹底“涼涼”。饒是有這些前車之鑒,司馬南還是“前赴后繼”,以身試法,結果必然是遭到法律的重罰嚴懲、公眾形象的徹底破產。
必須以“零容忍”態度嚴查公眾人物的偷稅漏稅,推動稅法公平,稅法不容“大V特權”。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