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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妞花:希望未來沒有人販子,希望還沒有團聚的家庭都能團聚
得知余華英被執行死刑時,楊妞花正和姐姐楊桑英直播。
2025年2月28日12時16分,貴陽市中級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余華英當日被執行死刑的消息。楊妞花得知消息后,于12時38分下播。楊妞花說,姐妹倆得知消息后,很激動,“抱著哭了一會”。
楊妞花說,余華英被判處死刑后,她知道這一天早晚會到來,也一直在等余華英被執行死刑的那天,“沒想到這一天來得挺快的,心里還是顫了一下”。
楊妞花說,她會把這一消息通知到所有被余華英拐賣的受害家庭,同時也將放下所有工作,和姐姐回到貴州,將這一消息帶給(已過世的)父母。楊妞花說,余華英落網后,她和余華英在法庭上對峙過多次,其實每一次都很煎熬。
楊妞花希望未來沒有人販子,希望還沒有團聚的家庭都能團聚,希望所有還在奔波的爸爸媽媽都能早日團聚,希望她的故事能夠帶給大家力量,“相信國家、相信法律”。
1995年,楊妞花在自家門口玩耍時被拐賣至河北邯鄲。被拐27年后,楊妞花尋親成功,找到了家人。遺憾的是,楊妞花被拐走的同年和第二年,她的父母相繼離世,姐姐成為孤兒,早早輟學出去打工。
和親人團聚后,楊妞花向邯鄲警方報案,希望警方能抓住人販子。楊妞花說,報案后,邯鄲警方對當年的中間人王某付進行了初查。因不清楚父親當年有沒有在貴陽當地報案,楊妞花又向貴陽警方尋求幫助。最終,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于2022年6月6日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24天后,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
貴陽市中級法院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伙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云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兒童十七名。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余華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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