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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刊文:“辣眼睛”的低俗廣告要不得
廣告用語一味追求低俗,就可能觸犯法律。椰樹牌椰汁明明不缺市場,卻偏偏要用低俗廣告吸引眼球,這種劍走偏鋒的做法會不會觸犯法律紅線,低俗廣告會不會失去消費者歡心?這筆賬恐怕需要重新算一算

據報道,最近椰樹牌椰汁新換了2019年包裝,不僅延續了以往大字體的風格,文案中還直白地宣傳椰汁具有“豐胸”功效,被大量網友吐槽。
這已經不是椰樹牌椰汁第一次因為廣告引起爭議。近年來,椰樹牌椰汁廣告不僅喜歡碩大醒目的字體,對比鮮明的色彩,而且總是圍繞女性身材做文章,無論是那句“每天一杯椰樹牌椰汁,曲線動人,白嫩豐滿”的廣告語,還是添加上的女性圖案,都向外界傳遞著極強的暗示。種種跡象表明,椰樹牌椰汁是把“辣眼睛”當作了自己闖市場的秘訣,在這條偏路上走得越來越遠。
廣告用語一味追求低俗,就可能觸犯法律。椰樹牌椰汁作為普通飲品卻宣傳豐胸功能,涉嫌違反廣告法。我國《廣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第二十八條規定,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構成虛假廣告。
根據椰樹方面的說法,關于飲用椰汁有助女性“白嫩豐滿”,只是公司從1997年香港一家報紙上看到的資料,公司領導近期覺得這個可以作為“廣告宣傳點”,所以就引用這個做宣傳了。言下之意,椰汁是否具有豐胸功效,并沒有經過嚴格的科學論證,也沒有靠譜的調查結果。
實際上,椰汁是很多小朋友的最愛,家長們在外就餐時經常會點給小朋友們喝,讓孩子們看這樣的廣告,家長們該如何是好?
接到網友舉報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已經介入調查處理椰樹牌椰汁廣告事件。
作為一家老字號企業,椰樹牌椰汁在自己的宣傳中表示,做的是真椰汁,“不用椰漿加香精當生榨騙人”,其口味也得到了消費者的高度認可。明明不缺市場,卻偏偏要用低俗廣告吸引眼球,這種劍走偏鋒的做法會不會觸犯法律紅線,低俗廣告會不會失去消費者歡心?恐怕椰樹集團需要重新算一算這筆賬了。
(原題為《“辣眼睛”的低俗廣告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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