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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法與家法”:漢代經學工作坊第二期紀要
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由清華大學中國經學研究院、中華孔子學會經學研究專業(yè)委員會主辦,《經學研究》編輯部協(xié)辦的“師法與家法”漢代經學工作坊(第二期)在清華大學人文樓B201會議室舉辦。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武漢大學、湖南大學、山東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開大學、鄭州大學、暨南大學、南昌大學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三十余位學者圍繞會議主題——“師法與家法”展開了為期一天半的深入討論。

與會學者合影

呂明烜
會議伊始,主持人中國政法大學呂明烜老師對各位與會的專家學者表示熱烈歡迎。呂老師認為,本次工作坊的主題“師法與家法”在經學研究中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我們不斷在思考這樣一些問題:“師法與家法”究竟是一個經學史研究的重要對象,還是經學研究需要不斷回到的根本?是經學教育的不二法門,還是后人的某種期待或建構?我們也可以追問,上述這些理解是彼此矛盾的嗎?它們可以互相兼容嗎?歸根到底,這一問題關系到我們怎么看待經學。期待各位專家學者在本次工作坊中這些問題的深入討論。

宮志翀
隨后,中國人民大學宮志翀老師發(fā)表會議致辭。宮志翀老師表示,經學與現(xiàn)代學科有所不同,經學的源與流是一體的,經學的源頭階段始終最為重要。兩漢經學是經學發(fā)始和昌明的時代,是最值得深究的。兩漢經學研究的推進,既能幫助我們重新理解經典的要義,也會帶動整體的經學史研究。“師法與家法”是漢代經學的標志現(xiàn)象,其形成一方面與戰(zhàn)國至漢初的分散傳經有關,另一方面也因立“五經博士”而制度化。師法家法之間的溝通、分歧與爭論,以及由此衍生的今古文之爭,是兩漢經學繁盛的內部動力。而師法家法也隨兩漢經學的終結而消失。清代漢學的復古意識,不斷叩問著師法家法問題,使之初步的復原和梳理了出來。晚清學者已開始理論地思考師法家法與通學對漢代經學的意義,可惜因時代變局中斷。20世紀后,由于新材料的出現(xiàn),新學科方法的使用和好學深思之士探索,兩漢經學研究積累的成果的厚度,已適時應組織“師法與家法”主題的專題討論。期待各位與會學者新見解的呈現(xiàn)與交鋒。
第一場
第一場討論由中國政法大學呂明烜老師主持,共四位學者做了報告,并相互進行了評議。

馬楠
清華大學馬楠老師報告的題目為《撰集其事——〈白虎通義〉的生成》。馬楠老師認為,《白虎通義》有別于“議奏”的形式,呈現(xiàn)出“撰集其事”的成果?!白涫隆笔菍⒏鱾€結論按照事目的內在邏輯分級列序,保持各篇結論相對一致,進而將結論區(qū)分出總綱與分支的層級,通過“一曰”、“或曰”補苴罅漏。通過“撰集其事”,《白虎通義》完成了對《白虎議奏》的反制。石瑊老師在評議中就班固“撰集其事”與《白虎通義》的關系提出,“撰集其事”中的“集”指向會議文書匯集、編次,“事”指向會議討論的過程。如果把“撰集其事”的對象理解為《白虎通義》,“事”字是否貼切?

石瑊
湖南大學石瑊老師報告的題目為《〈白虎通〉“一說”“或曰”考論》。石瑊老師認為,《白虎通》少量問答小節(jié)后附有“一說”、“或曰”的擴展文本。這種特殊的文本結構為《白虎通》在常規(guī)的問答單元之外,提供了新的空間以容納其它與之相關的內容。這使得文本表意單元能夠容納對義事結合造成挑戰(zhàn)的內容,同時又盡量維持住文本的這種表意特征。馬楠老師在評議中認為,理解“一說”“或曰”可以從《白虎通》打“補丁”的戰(zhàn)略與戰(zhàn)術兩個層面考慮。從戰(zhàn)略的層面來說,是要從主說的架構中消弭“補丁”。從戰(zhàn)術的層面考慮,才是如何去打“補丁”。我們今天看到的“一說”、“或曰”雖然很多,但有一些在主說架構中已經自然消弭了。這一區(qū)分是可以繼續(xù)探討的地方。

孟琢
北京師范大學孟琢老師報告的題目為《論東漢經學的“通學”趨勢》。孟琢老師認為,在學術內外的多重因素的制約下,東漢經學走向了一種更具學理化的“通學”方向。西漢元成以來的專經風氣被不斷扭轉,貫通群經的通人之學成為東漢經學的主流。這種“由專向通”的經學趨勢和東漢廟堂對經學統(tǒng)一的重建嘗試,為許慎、鄭玄的經學建構提供了堅實基礎。郜喆老師在評議中提出一些自身的抑或:東漢經學的“通學”趨勢能否追溯到劉向、歆父子的源頭?這是否會改變我們對今古文經學敘事的理解?師法、家法以經典為準,通學則以義為準,但“通義”為什么沒有形成全新的經學范式,鄭玄、何休這些通學學者都回到注經上?考慮到東漢的經學世家,如何理解通學與師法、家法在傳承方式上的相似性?

郜喆
中國政法大學郜喆老師報告的題目為《“分經立學”:廖平論博士教育及其教學實踐》。郜喆老師認為,清末新政期間,廖平在《群經總義講義》中計劃編纂的《博士教育考》應是他此前所著《公羊春秋補證后續(xù)》的擴充。在《后續(xù)》中,廖平根據漢代經學教育“分經立學”的特點,對當時的“癸卯學制”進行了重構。廖平重構經學教育,旨在通過“開士智”的方式,構建士民分途的教育體系,培養(yǎng)合于時代的新“博士”,充當新政的中堅力量。廖平堅持“師法家法”是經學教育的必要方式。孟琢老師在評議中提出兩個問題供進一步討論。第一,廖平的理解是否符合孔子學說與孔門教學的本來面貌?第二,廖平的教育設計與現(xiàn)代教育模式的矛盾,怎么去理解廖平的歷史局限性?
第二場
第二場討論由北京師范大學孟琢老師主持,共五位學者做了報告,并相互進行了評議。

谷繼明
同濟大學谷繼明老師報告的題目為《“費氏興”與虞氏家法》。谷繼明老師認為,僅從經本和學術傳承脈絡來理解“費氏興”問題,是不夠切實和深入的。“費氏興”所昭示的不僅僅是今古文的消長,更是經學本身的轉折,具體來說即經學的性質與功能的轉變。費氏興標志著“回到經本”的詮釋風氣興起。與馬融、荀爽、鄭玄相比,虞翻的特殊性不在于他號稱傳孟氏《易》,而在于他將馬融等人的“經本”詮釋容納在他的象數(shù)詮釋體例中,使此“回歸經本”傾向發(fā)展到了極致。王弼與虞翻雖為各自學派之極端代表,似成水火不容之勢,但在以解經為宗旨的注釋路數(shù)上是一致的。李元駿老師在評議中提出兩個問題供進一步討論。第一,東漢易學家在何種意義上繼承了費氏易?第二,不重致用而重解經文的轉向如何發(fā)生的?在這一過程中,東漢經學又是如何對待和轉化西漢以致用為側重的經說?

陳峴
湖南大學陳峴老師報告的題目為《基于〈易緯〉的七十二候卦氣說獻疑》。陳峴老師認為,從現(xiàn)有文獻來看,七十二候在西漢尚未形成完整的體系?!兑葜軙r訓解》中雖有七十二候的記載,但因其應用的二十四節(jié)氣順序并非西漢歷法中的順序,因此該篇目的形成年代未必在西漢時期,也就不足以證明孟喜時已有七十二候體系。七十二候體系尚未形成,那基于七十二候而形成的卦氣學說在西漢形成的可能性也就更微乎其微。因此,《舊唐書》《新唐書》中記載的七十二候卦氣說不能被判定為孟喜所作。孟喜時或許已經出現(xiàn)易卦與物候現(xiàn)象相結合的應用,但遠沒有形成《新唐書》和《舊唐書》中的完整的體系。張學謙老師在評議中提出,從文獻來看,七十二候卦氣說完整呈現(xiàn)在《舊唐書》收錄的一行《大衍歷》,盡管沒有畫成表格的形式,但肯定已經形成了一個表格。對于這個表格的來源,一行《卦候議》提到兩種七十二候的體系:一是《逸周書·時訓解》,一是后魏《正光歷》。一行認為《逸周書》更早,《大衍歷》采用了《逸周書》的體系。因此,關鍵點在于確定《逸周書》在文本流傳的哪些時間節(jié)點被改動過。

李元駿
暨南大學李元駿老師報告的題目為《鄭玄對京氏易與費氏易的統(tǒng)合——以鄭玄對象數(shù)易例的使用為中心》。李元駿老師認為,鄭玄以卦氣之例解經乃是對京氏易傳統(tǒng)的繼承,而他使用卦氣之例的限度則體現(xiàn)了費氏易對他的影響。鄭玄將《京氏易傳》《乾鑿度》的納支、爻辰之說發(fā)展為鄭氏爻辰之例,則與費氏易區(qū)分內學、外學的特點相符。鄭玄用互體的理路與京氏易不同,他創(chuàng)造爻體之例更是對這種解經理路的延續(xù)。通過將鄭氏易與京氏易、費氏易相互發(fā)明,最終能以京房、費直兩家之學為背景審視漢末鄭玄、荀爽、虞翻三家的異同。廖娟老師在評議中提出,鄭玄對京房易學的繼承性沒有疑問,但鄭玄在何種程度上繼承了費氏易?從李元駿老師的文章來看,某種意義上鄭玄繼續(xù)制法是對京房易的統(tǒng)合,謹慎制法是對費氏易的整合,而并沒有很多費氏易相關的文本解釋。

廖娟
南開大學廖娟老師報告的題目為《清代漢易圖重建中的曲折往返——以爻辰圖為中心》。廖娟老師認為,清初的易圖辨?zhèn)危砸运我字休^為核心的河圖洛書與先天、后天卦圖為中心。但清中期往后,易學家在漢易研究上發(fā)凡起例,使得易圖學在之后的發(fā)展早已超過河圖洛書的范圍,于漢易的諸多體例上多有涉及。其中廣受關注的鄭玄爻辰說在惠棟繪制易圖之后,引發(fā)張惠言、王引之、焦循、錢大昕、王昶等多人的討論,又在何秋濤、柯劭忞、曹元弼、徐昂、朱伯昆等人的回應中獲得了認同。鄭玄爻辰說及爻辰圖解在清代經歷了建立、崩壞,又在反復討論中被接受、發(fā)展。陳峴老師在評議中提出,清人對爻辰圖的復原,隱含的一條線索是整合納支學說和爻辰學說,但正如廖娟老師注意到的,這兩者應該拆分處理。兩種學說反映了始未終酉與始未終巳兩種邏輯。始未終酉的納支學說基于八宮的基本原理,始未終巳的爻辰學說最終目的是回到解經。這種復雜性也體現(xiàn)在十二律問題中,十二律的次序也有不同的排比方法。

張學謙
北京大學張學謙老師報告的題目為《〈易緯〉重理述略》。張學謙老師報告了對重新整理《易緯》的過程面臨的三個基本問題的思考與處理。第一,《易緯》的篇目與注者,四庫館所輯《易緯》八種中的《乾坤鑿度》《乾元序制記》為宋人所造,非漢代篇名;《易緯》注主體為鄭玄注,宋衷、宋均注存在的證據不足。第二,《易緯》的流傳與衍變,可分為唐開元間、兩宋之交、明代初期、清乾隆間四個較為關鍵的時間節(jié)點。第三,《易緯》各篇的具體情況與整理方式。谷繼明老師在評議中表示,在安居香山《緯書集成》的基礎上,結合日本回傳的文獻,通過嚴謹?shù)霓q偽與輯佚工作,重新深入整理《易緯》是非常有必要、有意義的工作,期待張學謙老師的著作早日問世。
第三場
第三場討論由同濟大學谷繼明老師主持,共五位學者做了報告,并相互進行了評議。

徐淵
復旦大學徐淵老師報告的題目是《〈周官〉主“六合”及其思想斷限》。徐老師認為,《周官》主“六合”的基本結構,與漢代“五行”為主的數(shù)術潮流有異。《周官》關于數(shù)的基本特征有三:一是很多“物象”還沒有從等級制的名物體系下解放出來,或者干脆連臚列的固定形式還沒有確定,這些“物象”還不配作為陰陽五行理論賦予固定屬性的對象。二是五行理論在戰(zhàn)國時期似乎還沒有統(tǒng)一的形式。戰(zhàn)國時期“五行”和“六合”體系并存過很長一段時間,早期階段“六合”體系的影響力更大。三是在《周官》的文本中,干支還沒有和各類“物象”配合起來,而到了《放馬灘秦簡》的時代,干支和“物象”配合已經非常成熟。宮志翀老師在評議中認為,徐淵老師對戰(zhàn)國時期的數(shù)字宇宙論做了一個很好的刻畫,并揭示了今文經學與古文經學有關數(shù)論之爭議背后的根本關切。宮老師談到,如果在戰(zhàn)國數(shù)字宇宙論的背后真的存在兩個相互競爭的理論體系,即重五還是重六,那么在數(shù)字宇宙論從五到六的這樣一個轉變過程中,是否還存在著一個思想豐富的階段,其實有待我們進一步考察和證實。

黃銘
重慶大學黃銘老師報告的題目是《從〈通典·養(yǎng)兄弟子為后后自生子議〉論同宗養(yǎng)子問題》。黃老師對于《通典·養(yǎng)兄弟子為后后自生子議》中于氏提出的“不解六條”、“所疑十事”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從《喪服》學理上逐一否定了于氏為“同宗養(yǎng)子”辯護的所有理由,同時又將于氏區(qū)分“為后”與“鞠養(yǎng)”的思路與后世“養(yǎng)父母”服制的規(guī)定做了比較,試圖勾勒出一條養(yǎng)恩地位逐漸上升的線索。楊雅婷老師在評議中認為,黃銘老師關注的問題,其實是在中古時代這樣一個父系的祭祀制度框架下,如何處理養(yǎng)母與養(yǎng)子之間的關系問題。黃老師的論文關注主要在晉朝和宋朝,可以適當補充唐代有關此類問題的討論。

楊雅婷
四川大學楊雅婷老師報告的題目是《從〈通典·在喪襲爵議〉論漢晉之際的經學與禮制》。楊老師認為,曹魏時期,尚書省官員、秦靜、高堂隆、王肅曾討論山陽公劉協(xié)之嫡孫劉康襲封的禮儀,在此禮儀中,“宗經”“復古”“尊君”“實用”四個維度彼此配合。“復古”參雜了春秋戰(zhàn)國甚至漢代的因素,實則是“變異”。而“在喪襲爵”這一禮制場合,既是嗣君為前代封君服喪的喪儀場所,又是王朝遣使舉行襲封禮儀之時。總體來說,嘉禮與兇禮、公與私、親親與尊尊之間的沖突與張力,在這一事件中得到了充分呈現(xiàn)。黃銘老師在評議中認為,楊雅婷老師從制度史和政治史的視角,對即位禮進行了考察。黃老師提出,相比具體事實上的描述,如何在禮學原理上理解政治史和制度史,尤為重要。另外,對于楊老師提出的王肅明確反對劉康服素服,主張應服吉服且不應嚌醴之禮,是與鄭玄之說形成針鋒相對的觀點,黃老師認為有待商榷。

陳姿樺
北京大學陳姿樺老師報告的題目是《論孔廣森注公羊禮對兩漢家法的取擇》。陳老師認為,在涉及到“為漢制作”、“黜周王魯”等《春秋》新制或時王之制時,孔廣森往往擯棄何休等人的說法,轉而從“周制”或“周禮”的角度作出解釋。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以往《公羊》家對《春秋》所賦予的“圣人制作”的“制法”性質,而使之還原為“周公制禮”的本有之意。另外,孔廣森對何休注《公羊》禮失當之處進行匡正,并對《公羊傳》中所涉及的禮制進行推拓和闡發(fā),使《公羊傳》所涉禮制呈現(xiàn)出更完備的形態(tài),并且重視引入禮爭、保留異說,展現(xiàn)出各家經義的豐富性。徐淵老師認為,陳姿樺老師對孔廣森的公羊學進行了詳細的梳理,論證了孔廣森公羊學中的禮學色彩。在孔廣森之后,其實凌曙和陳立在某種程度上,也沿習了孔廣森兼禮學而注公羊的思路。但是這也造成了一定的問題,即公羊學的思想體系變得更加駁雜,一定程度上對把握公羊學的義理造成了困難。

宮志翀
中國人民大學宮志翀老師報告的題目是《徐彥疏的鄭學背景》。宮老師認為,《春秋公羊傳注疏》是研習公羊學的必讀書,而傳文簡奧難讀,賴何休解詁以發(fā)明之;何休解詁則極大化約了兩漢公羊家說,也有些許費解處,解詁又賴徐彥疏以闡揚之。不過,徐彥疏的某些段落和解釋風格,給我們理解何休可能造成了障礙。留意鄭玄學是徐彥疏的基本知識背景,對于定位徐彥其人其疏的時代,把握徐彥疏的意義,有一定的佐證作用。陳姿樺老師認為,如何理解何休和徐彥對于《周禮》認識之分歧,以及徐彥多大程度上受到鄭玄學的影響,或者說徐彥是否完全籠罩在鄭玄學的影響之下,仍然是值得進一步討論的問題。
第四場
第四場討論由清華大學馬楠老師主持,共五位學者做了報告,并相互進行了評議。

王勇
鄭州大學王勇老師報告的題目是《以禮為教和以傅為師——六經成立以前的教育形態(tài)》。王老師認為,西周以前,士人區(qū)別于社會上其他職業(yè)的主要能力是射藝和禮儀。士人的學習,即學習即行禮。青少年直接模仿成人的所作所為,這種學習方式與農工商等職業(yè)中子弟模仿父兄的學習方式并無不同?!皩W”的本義是模仿,“習”的本義是重復練習。教育的要求是掌握“怎么做”的技能,并不追問“為什么”。教員的主導者是“傅”,即有資格指導青少年行為規(guī)范的成人。而側重于傳授古訓、進行知識和思維訓練的“師”,原本是次要的,在孔子以后才蓋過并取代“傅”成為了主導的教育者。侯金滿老師在評議中認為,王勇老師刻畫了前師法、家法時代教育方式的整體面貌,為我們理解師法、家法的演變及其時代特征提供了參考。侯老師補充說,使用禮學文本尤其是《周禮》作為論證前師法、家法時代的教育方式,需要謹慎考慮。另外,補充出土文獻和古文字方面的材料,可以使文章結論更加可靠。

侯金滿
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侯金滿老師報告的題目是《兩漢今古文〈書〉學譜系中的〈尚書大傳〉》。侯老師認為,《尚書大傳》例來被視為兩漢今文《書》學之始祖,但通過對比《尚書大傳》與今文三家《書》學文本,可以看出,今文三家《書》說多有改變師說而別創(chuàng)新說之處,其中不乏為漢代禮制重建提供經典依據之例。漢代《尚書》經說、家法、師法之形成皆是在特定的知識背景下對相關經學文本與前儒師說進行左右采獲而成,無論今文、古文皆是如此。傳統(tǒng)的嚴分今古的漢代《尚書》學譜系過于簡單化和平面化,遮蔽了經學史內部的某些隱性的關系,對于經說之衍生過程亦忽略了其復雜性,這樣一種簡單化導致清代以來對于兩漢今古文之爭存在一種想當然的偏見。趙培老師在評議中認為,侯金滿老師指出了嚴格劃分今古文之間有關《尚書》的討論,對于理解《尚書》文本的深刻可能會造成障礙。趙老師補充說,如何理解今古文之爭的問題,仍然是理解《尚書》學演進和發(fā)展的重要思想史背景。

趙培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趙培老師報告的題目是《“〈毛傳〉本于荀卿說”的形成及其經學史意義》。趙老師認為,就《詩經》學史來看,“《毛傳》本于荀卿說”的出現(xiàn)宜從后漢以來古文逐漸隆盛的背景來分析。古文實力的增長客觀上需要重構自身授受的合法性,荀子在儒學傳授上的核心地位,以及《荀子》用《詩》、用《禮》同《毛傳》的“相合”特征從內外兩個方面推動了此說的廣泛接受。王勇老師在評議中認為,趙培老師對于“毛傳本于荀卿”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種理論建構,而非是具體事實。王老師談到,如何理解毛詩的師承關系,在學術史上存在一定的分歧,背后隱含的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

黃少微
清華大學黃少微老師報告的題目是《歷史敘事與情境再現(xiàn):漢四家詩以史解經的兩種模式》。黃老師認為,漢四家詩均以史解經,卻導出不同的詩義與解釋風格。究其原因,毛詩主要通過美刺呈現(xiàn)詩的正變,展現(xiàn)一種宏大的歷史敘事,并由之呈現(xiàn)歷史的興衰之道,其言說對象主要是后王。三家詩主要通過再現(xiàn)具體的歷史情境解釋詩義,試圖通過描繪與詩篇關聯(lián)的相似歷史情境來闡說大義,從而勸諫時君修正其德以達成美好政教,情境不同,所解說的詩義也各異,因此其解釋主要從單篇詩篇出發(fā),每一詩篇都是獨立的文本。這使三家詩所解說的詩義呈現(xiàn)多樣化,而口傳的傳授載體也促進了此種解釋理路的達成。高雋博士的評議認為,黃少微老師比較了毛詩和三家詩以史解《詩》的異同,對毛詩以《詩序》來構建一個完整的古史和政教體系,而三家詩更傾向于作詩的具體語境進行了分析。然而,用海昏侯詩簡作為參考材料,可以證明魯詩的文本結構其實是非常穩(wěn)定的。此外,兩漢奏疏中引詩的材料,也是理解上述問題的一個方面。

高雋
清華大學博士研究生高雋報告的題目是《翼奉“五性六情”說探微》。高雋博士認為,孔門《詩》學尤其重視人之情性。就《齊詩》而言,《漢書·翼奉傳》載翼奉封事曰:“《詩》之為學,情性而已?!薄稘h書·匡衡傳》載匡衡奏疏亦稱:“《傳》曰:‘審好惡,理情性,而王道畢矣?!贝恕秱鳌樊敒闈h代《齊詩》先師的著作,很可能是《漢書·藝文志》所錄《齊后氏傳》或《齊孫氏傳》中的內容。由此可知,對情性問題的重視也是《齊詩》學的傳統(tǒng)。黃少微老師認為,高雋對翼奉“五性六情”說進行了清晰的梳理,為理解思想史中的性情關系提供了參考。黃老師談到,《樂記》中更偏向于從內外、主賓、動靜的結構來解釋性情結構,而翼奉則把人的性情跟五行、天干、地支以及人的五臟六腑結合起來,如何理解這種轉變,是值得進一步發(fā)掘的問題。此外,翼奉“五性六情”說的背后,可能是對天人關系的一種新的解釋,與早期儒家之間存在一定的距離。
第五場
第五場討論由山東大學高中正老師主持,共四位學者做了報告,并相互進行了評議。

馮渝杰
山東大學馮渝杰老師報告的題目為《太平:從公羊學至原始道教的賡衍軌跡及其歷史影響》。馮渝杰老師認為,以董仲舒為代表的儒生、方士們糅合經緯提出的“致太平”的施政理想和方略,深刻影響了西漢中后期以降的朝堂政治實踐,形成“其政事兼循神道”的神圣性格,并逐漸孵化出頗具“國家宗教”性格的原始道教。在此背景下,出現(xiàn)了承載時人強烈“太平”訴求的宗教經典《太平經》,由此內在地引導著漢魏之際諸多人群的價值觀念、行為實踐以及當時的歷史走向。范云飛老師在評議中認為,馮老師的文章發(fā)掘了我們日用而不知的“太平”觀念,給人非常大的啟發(fā)。尤其是馮老師揭示了在東漢末年,“太平”這樣一種觀念是如何從官方到民間、從國家到社會影響了漢末的所謂“邊緣人”,讓游俠、黨人、“妖賊”術士、隱逸等群體團結在“太平”的旗幟之下,從而形成合力影響了歷史。但未盡的問題是,“太平”作為中國古代對政治秩序的一種最高理想,和王道、大同這些觀念相比具有什么特質,使得太平能在民間廣為流行?官方和民間所用的太平觀念有何不同?

高瑞杰
上海師范大學高瑞杰老師報告的題目為《論“天子一爵否”與“圣人有父否”——以文明論為視角》。高瑞杰老師認為,漢代經學因經歷周秦之變、秦漢之變而最為復雜,其既沾溉宇宙論秩序,又有經孔子創(chuàng)制而精神突破的痕跡,形成一種看似不徹底而又徹上徹下的文明秩序,即寓尊尊于親親之中,寓公于私,寓經于史,亦可稱之為“極高明而道中庸”的“藝術性文明”,而其典范性案例即在“天子一爵否”與“圣人有父否”這幾個論題上。李曉璇老師在評議中指出,高老師的文章用文明論的精神突破重新看待漢代的天子有無爵、圣人有無父等問題,這種理論框架下,可以把今文經學認為天子一爵、圣人感生看作回返宇宙論秩序的路徑;古文經學認為天子無爵、圣人有父更加偏向于精神突破以后的心性論秩序。文章引申出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嚴肅地把鄭玄看作一個歷史哲學家,他是否不僅構建了周以后的心性論秩序?周以前的秩序該如何理解和描述?

常達
中國社會科學院常達老師報告的題目為《“興滅繼絕”與“存二王后”:漢儒論政治體存續(xù)的兩種方式》。常達老師認為,永遠會有新的受命王不斷興起,是維持天命的公共性、保證天下不被一家一姓所統(tǒng)治的標志之一。“受命而王”對“繼體守文”的制約,主要體現(xiàn)在警示時王、昭示革命之上,二者分別對應著“現(xiàn)在”與“未來”;而除此之外,“公天下”還對“過去”存在影響,它主要體現(xiàn)在對待曾經受命之先王的方式上,即“興滅繼絕”與“存二王后”。三者在不同時空相互制約、相互平衡的關系,構成了天命之“公”對政治體存續(xù)的整全性塑造。馮渝杰老師在評議中認為,常老師通過“興滅繼絕”和“存二王后”揭示出“天命”的內部空間結構。常老師講的“天命”是相對意義上的空間安排,指向的是天子之家的公共屬性。在這個意義上,《白虎通·社稷篇》所引《春秋傳》說的“天子大社”一條,是否也可以作為補充討論空間層面的公與私、國與天下的結構?

范云飛
武漢大學范云飛老師報告的題目為《遁、逃之辨與漢唐間隱逸思想的展開——以〈周易〉詮釋為中心》。范云飛老師認為,漢唐間隱逸思想與實踐集中呈現(xiàn)于學者對《周易·遁》卦的詮釋,尤其表現(xiàn)為“遁、逃之辨”。鄭玄解“遁”為“逃去”,認為士人對國家權力有“逃去”的權利。魏晉以來,國家緊縮隱逸空間,葛洪順應這一變化,主動區(qū)分“嘉遁”與“逋逃”。南朝后期鈔本《講周易疏論家義記》區(qū)分遁、逃,肯定君子之遁,否定小人之逃,將隱逸行為轉向內在、轉向形而上世界。漢唐間《遁》卦詮釋的展開,顯示國家不斷壓縮隱逸空間、隱者不斷調適乃至自我限縮的過程。高瑞杰老師在評議中指出,范老師的文章非常精彩地勾連起漢唐間對《周易·遁》卦的不同詮釋與隱逸思想的發(fā)展脈絡。這篇文章主要講了朝隱,可以進一步追問的是,隱士和逸士的關系是什么?另外,天下無道則隱,《遁》卦尚有隱逸的空間;如果沒有空間,是否真正的遁會表現(xiàn)為《否》卦?
第六場
第六場討論由石瑊老師主持,共四位學者做了報告,并互相進行了評論。

高中正
山東大學高中正老師報告的題目為《經術、學派與文本:新出資料對今本〈漢書〉引經的檢視》。高中正老師認為,通過對比肩水金關漢簡所載漢成帝河平年間詔書與《漢書·刑法志》,可見引經文字之異以及今、古文經學在漢至中古時的地位升降。隨從官學立廢而沉浮的《尚書》學,不斷重塑這一時期士人的知識結構,而此間知識的變革,又對相關文本產生影響,阻礙了我們對于今、古文經面貌的理解。這種經術、學派與文本的互動關系,應在今后研究多加注意。陳壁生老師在評議中認為,論文以出土文獻中的內容為切入點,以小見大,直接討論了經書、學派與文本的關系。對漢代經學研究來說,如何通過《漢書》對經典的引用來理解經典本身的面貌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高老師的文章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證。但其中一個問題是,我們現(xiàn)在理解兩漢今文經學的時候,有文本缺失的問題,而清人給我們留下的輯佚性著作主要就是來自《兩漢書》里面對經典的引用。以《漢書》所引《尚書》為例,皮錫瑞的《今文尚書考證》對我們理解漢代的《尚書》學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

易宏熙
南昌大學易宏熙老師報告的題目為《兩漢經學“師法”“家法”概念辨析》。易宏熙老師認為,“師法”“家法”均是經典的解說體系和義理系統(tǒng),由章句等經學著述呈現(xiàn)?!皫煼ā钡乃枷胍庾R背景是“以經學持一統(tǒng)”,因而“師法”概念內在地包含了“經學一統(tǒng)”的觀念。“家法”的思想意識是經有數(shù)家,家有數(shù)說,因而“師法”概念內在地包含了“經學多元化”的理解。從今文經學的立場出發(fā),則以“師法”統(tǒng)攝“家法”,師法與家法有源流之別;從學術多元化的立場出發(fā),則以“家法”看待“師法”,師法與家法無差別,這在本質上是以子學思維方式看待經學。劉禹彤老師在評議中認為,易老師對師法、家法的討論有別于此前研究著力于師和家的區(qū)分,發(fā)掘出師法、家法的“法”字代表的是經學的法式。易老師還強調師法是在漢武帝時期“表彰六經”才有的,如果認為漢武帝之后才有師法,那應該如何理解經學在漢武帝之前的傳承狀態(tài)?

劉禹彤
中國社會科學院劉禹彤老師報告的題目為《論漢代經學師法的六種理解向度》。劉禹彤老師認為,關于漢代師法主要有六種理解模式:漢代五經博士多以師為先師,法為經師一貫之法;劉歆、揚雄等漢代學者以師為末師,法為道術分裂之法;班固、王充等漢代學者以師為官師,法為功名利祿之法;惠棟等清代乾嘉學者以師為宗師,法為實事求是之法;康有為、皮錫瑞等晚清今文經學家以師為圣口,法為微言大義之法;顧頡剛、徐復觀等近現(xiàn)代學者以師為技師,法為思想鉗制之法。易宏熙老師在評議中認為,劉禹彤老師的論文非常清晰地梳理了經學史中幾種典型的關于師法和家法的理解,并指出了背后的思想脈絡。在論述漢代師法與家法時,文章很有特色的見解是從漢初經學和章句之學兩種學術風氣來建立關于師法和家法的論述,認為“師法”同條共貫,呈現(xiàn)為簡約之學;而章句之學相對封閉、繁瑣,是與“家法”聯(lián)系在一起的。

陳壁生
清華大學陳壁生老師報告的題目為《師法與經說》。陳壁生老師認為,“經說”是兩漢經師根據經傳說記之文,推出經學的基本思想原則,既內在于經書而又超越于經書。而經注則是嚴格扣緊經文,對經文一字一詞進行解釋。漢末的注經,往往把兩漢經說視為既有的結論,用來注解經書的內容。在鄭玄、何休的注經中,都是經說、訓詁的結合。重新理解經說,對理解漢代經學有重要意義。高中正老師在評議中認為,陳壁生老師的論文可以帶給我們很大的啟發(fā)。經說在漢代其實是超越經文本而存在的,或者說經文本的存在反而是因為經說才得以彰顯。以《漢書》所引《尚書》為例,正是因為經說在政治實踐中的積極意義,才使得今文本《尚書》得以逐漸走進政治舞臺。但在閱讀論文的過程中產生的一個疑問是,在先秦時本來一些很簡單或者很平常的觀念,為什么到漢代就變得特別重要了?
總結
會議討論結束后,清華大學中國經學研究院院長陳壁生老師做了會議總結。陳壁生老師認為,漢代經學研究,目前處于尚未充分展開的狀態(tài)。從本次工作坊可以看到,在漢代經學研究里面,已經有一些大家都比較集中關注的內容,這對推動漢代經學研究來說是非??上驳默F(xiàn)象。漢代經學的研究可以推動文學、歷史、哲學的相關研究,因為漢代一方面經學思想具有強勁的活力;另一方面,這種活力不僅停留在思想層面,也對當時各個不同的領域都有非常大的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漢代經學是經學史上最重要的一個階段。這一次關于漢代師法與家法的論文和討論也在呈現(xiàn)出很多顯著推進。到現(xiàn)在為止,經學研究或者具體到漢代經學研究中,研究范式尚未形成。這個工作坊的舉辦是一種特別好的嘗試,可以通過大家對共同問題的關注、共同文本的討論,慢慢形成一些基本的共識,然后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推動漢代學術研究,推動漢代經學研究范式的形成。
至此,本次“師法與家法”漢代經學工作坊(第二期)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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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胡燕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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