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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景區酒店默認8點退房,如此潛規則不可長

阿爾山某酒店的“溫馨提示”,退房時間為早上八點。
近日,有游客發帖表示,自己前往內蒙古阿爾山國家森林公園旅游時,酒店老板要求他們第二天早上8點前就要退房。此前也有網友發布過類似“避雷帖”,稱預訂了距離阿爾山天池服務區不遠的某酒店,老板讓她們早上8點退房,并表示,“你過來是睡覺的嗎?不應該去景區玩嗎?”
關于酒店的退房時間,目前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參按照國際慣例,中午12點前退房,早已成為一種行規,部分酒店甚至允許下午2點前退房,消費者對此已有穩定預期。
在此現實下,上午8點前退房的要求明顯突破了行業慣例,與多數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和行為習慣形成沖突。畢竟,誰也不想住個酒店,還要起個大早退房。有不少網友表示,游玩了一天后,本就需要好好休息,“8點我都起不來,更別說退房了。”
當然,從酒店的回應看,規定8點退房可能是有些“地域性”因素。比如有酒店工作人員表示,“基本上(都是這樣),要是有東西,放在酒店就行。出去玩基本上都是一天,中途沒時間回來退房”;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也指出,“因為這邊都是景區,一般早上就出發,玩完就走了。”
即便如此,也不等于酒店就可以要求所有游客都必須這么做。畢竟,不同游客的具體需求難免存在差異。近年來,一些年輕人還流行“酒店沉浸式度假”,選擇宅在酒店。所以,“很多游客都是這么做的”,不是酒店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必須在8點退房的理由。這不僅顯得不近人情,也有“霸王條款”的嫌疑,很容易造成消費糾紛。
這樣的潛規則,也不應該助長。若是在未充分告知的情況下這么做,當地相關部門更應該介入調查,積極維護好游客合法權益。
其實,酒店業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行業,一般情況下不必擔心個別人突破行規。但是,此事中的酒店位于知名景區附近,當地住宿資源供需關系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在旅游旺季。這種現實之下,更需要警惕一些酒店利用自己的市場優勢地位,去傷害游客的合法權益,作出一些難以被接受的“出格”規定。
還要看到,這樣與普遍的市場服務規則格格不入的做法,也容易為地方的旅游市場留下“黑點”,最終傷及地方旅游口碑和形象。所以,既然游客反應強烈,當地相關部門、行業協會,有必要針對實際情況,及時引導和號召從業者盡量統一服務標準,為游客多提供便利,而不是制造不便。
站在消費者角度,此事也再次提醒,不可低估市場服務水平的地域性差異。眼下,“十一”黃金周即將到來,大家預訂酒店前,除了比價,還是要做一些必要的功課,在對酒店的服務時間和設備設施有一個基本了解后再作選擇,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遇8點前退房這樣的糟心事。
旅游黃金周,歷來也是對酒店等行業服務意識和能力一次全面檢驗,各地和相關部門要提前做好規范、打好預防針,防止可能有損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伺機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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